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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傅德锋先生商榷“中国书法的审美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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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5 00:5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与傅德锋先生商榷“中国书法的审美底线”

"砖瓦刻石、残纸地契之类的民间书迹,带有很多原生态的,东西,它里边的那些不成熟因素,恰恰能够给当代的书法家们某种出新的启示,对其加以消化吸收,则有利于书路的打开。"

傅兄以上观点本人绝对同意......


“而沃兴华先生则在这条道上走得比较远,”


我也认可你的这种看法,自古以来就有“曲高和寡”之说......


“甚至已经跨越了中国书法出新的基本底线,也超出了中国书法的审美底线。”


  我不同意傅兄如此论点,试问“中国书法出新的基本底线”是什么?是什么人定的?“中国书法的审美底线”又是什么,它的衡量标准是什么?是哪一位先贤、大师或者是当代某个“先知、先觉”的“扛鼎人物”制定的并且非遵守执行不可的规章制度呢?
  我认为,美不存在界线,更没有什么底线之说。美脱离不开传承,但更重要的是发现、是创造。无论哪一种的艺术门类都逃避不开这个规律,只有在各种存在的事物中发现、提炼美的元素,美才能无穷无尽的得到延续,这是一个千古不变的“道”理......
  艺术没有高低之别,只有优劣之分,任何艺术作品都存在着瑕疵,难道为此我们就“因噎废食”吗?害怕存在瑕疵我们就不创造了吗?肯定不是的!因为我们正是在前人之艺术作品的“瑕疵”中提炼经验、汲取教训找到自我,假如说没有古人的“瑕疵”,何来我们今日之创造空间,这正是中国传统文化能够得到传承的根本所在。
  拿科学领域讲,有“失败是成功之母”之说,正是有了无数次的失败科学才得以进步。我们今天所享受到的各种科学成果,无不从此而出。
  艺术也是如此,它的美是有无数的先哲们通过世世代代对美之认识的不断提高、升华而得来的。我们在珍爱祖先留下来的,存在着美和“瑕疵”的艺术作品时,对我们这个时代,走的比较远的艺术家应该给于他们掌声,给于他们尊重......因为他们的善于发现才使得中国文化的血脉得以传承。
  发现、创造是中国传统文化传承的根本所在,沃兴华先生是勇于“发现、创造”这个群体中的杰出代表人物。他带给我们的虽然存在着“瑕疵”但仍然很美的艺术作品,是我们这个“书法断代期”留给后人的宝贵财富......
  美不能定标准、底线定,定标准定底线、就会乏味就会产生视觉疲劳感。书法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的核心,在书法这个范畴内,更不应该给美设定底线,因为它的抽象性没有底线......底线会扼杀对一切美的延续!
  审美意识的高低和自我修为的程度有关,是艺术家和受众的心性能不能契合的关键所在。
假如说,有审美底线之说,我认为其不在艺术作品本身,而在受众的自我灵魂之中,因为他人为的为自己的视觉和心灵设定了审美底线......
 楼主| 发表于 2012-3-25 19:50: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书法艺术,应该是多元素美共同体现的艺术。书法的“形式表现”仅仅是书法艺术中的一个面,书法家不应该仅仅是“形式表现”的工具,“书法的形式表现”不应该脱离文词内容。“形式表现”古来有之,汉字由远古单一的记叙述事功能,演变的今天的书法艺术,是和“文词”分不开的。各个朝代的先贤们留下的翰墨珍宝.锦绣文章,哪一个和“文词”“意”“音”无关!因为
“文词”“意”“音”可以影响艺术家的情绪,可以使艺术家“大悲”“大喜”。悲喜交加势必会改变以往习惯,使书法的线条产生方向与质量上的变化。《兰亭序》《祭侄文稿》《寒食帖》等等千古名帖,无不如此而出!我不反对“克莱夫贝尔‘有意味的形式’的定义肯定很适合书法艺术”,更不反对在“古人先贤”留下的“财富”上开拓思路,提取有效元素为我所用,使中国的书法艺术推陈出新,发扬光大,走的更高更远。书法的“形式构成”与美术学书法”既“形式表现”会给人带来视觉上的冲击与美的享受,这也是一个不容置疑的客观存在的事实。但是我认为书法的“形式表现”脱离不开“文词”“意”“音”。因为我们是人类,是人类就会有情感。“文词,修为,涵养,意,音,情感”是相互依托的永远也分不开的肌体,她们才是支撑中国书法的坚强基础!
发表于 2012-3-26 01:56:26 | 显示全部楼层
拜托先解释一下:“董弧,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这句的意思再作讨论好吧?
北游生 发表于 2012-3-25 19:51


之前我都有同樣疑問,孔子對董弧所作"书法不隐"評價,跟後世專指的"書法藝術",有關連嗎?
其實所謂"書法不隐"中的"書法"二字,分明所指的不是於今已成專有名詞的書法藝術,而是讚董治史得法,直說"不隐"瞞.所以,"书法不隐"中的"書法",跟"書法藝術"中的"書法",根本是風馬牛,不相關.
发表于 2012-3-26 19:0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左传•宣公二年》的记载:“董弧,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这里的“书法”与我们写字的书法艺术没有关系,也不要硬把马恩列斯的东西和书法扯在一起,中国书法在哲学美学方面比马恩列斯的东西早几千年,马恩列斯引进中国才几十年,就像孙悟空的紧箍咒套在每个中国人的头上。。。。。
发表于 2012-3-26 20: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左传•宣公二年》的记载:“董弧,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这里的“书法”与我们写字的书法艺术 ...
杨小平 发表于 2012-3-26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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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6 20:50:37 | 显示全部楼层
“ 书法不隐”, 据法直书而不加隐讳也。
 楼主| 发表于 2012-3-26 20:58:24 | 显示全部楼层
“ 书法不隐”和今天的“书法”没有关系,我想“vorweg”先生表达的意思可能不是这个“意思”吧.......
发表于 2012-3-29 11: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左传》里所说的“书法”与“史”有没有关系?反之,《左传》里所说的“史”与“书法”有没有关 ...
vorweg 发表于 2012-3-29 09:13



    说半天都没明白,唉,都告诉你了。作为史官,记录事情,要秉笔直书,不畏权贵。以此,才对得起做史官的责任。

与艺术有何关系?
 楼主| 发表于 2012-3-29 17:3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史”不是书法史,此“史”非彼史,此“史”乃古代记录历史的史......明白了吗?
 楼主| 发表于 2012-3-29 17:3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史”不是书法史,此“史”非彼史,此“史”乃古代记录历史的史官的史......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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