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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层累地造成中国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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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8 08: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论层累地造成中国书史

姜寿田
 
在本世纪20年代初期的新史学思潮中,以顾颉刚为代表的“古史辨派”对古史的系统清理和全新阐释,极具史学方法论的价值。“古史辨派”在史学观念方面主要秉承了清代康有为学派的疑古思想,认为《周礼》、《左传》两部儒家经典都系刘歆佐莽篡汉的伪造,对夏、商、周的历史完全采取否定态度。如顾颉刚依据《说文解字》许慎对“禹”的训释,认为夏禹不过是一条虫!在当时曾招致鲁迅对顾颉刚的讥讽。但另一方面,“古史辨派”对古史及上古文献的广泛存疑、证伪却促使他们从一个全新的史学立场来重新探讨、清理古史系统。顾颉刚“层累地造成古史”观便代表了“古史辨派”对上古史新的探索趋向。顾颉刚在给钱玄同的信中,阐释了这一论点的主要内容:
“我很想做一篇论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把传说中的古史的经历详细一说。这有三个意思:第一,可以说明,时代愈后,传说的古史期愈长。如这封信里说的,周代人心目中最古的人是禹,到孔子时有尧舜,到战国时有黄帝、神农,到秦有三皇,到汉以后有盘古。第二,可以说明,时代愈后,传说中的中心人物愈放愈大。如舜,在孔子时只是个无为而治的圣君,到孟子时就成了一个孝子的模范了。第三,我们在这上,即不能知道某一件事的真确的状况,但可以知道某一件事在传说中的最早的状况。我们即不能知道夏商时的夏商史,至少能知道东周时的夏商史。”
顾颉刚“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说,一经问世,便在 20 年代史学界引起极大轰动,褒者贬者不乏其人。褒者钱玄同认为“先生所说,‘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的一个意见真是精当绝伦。举‘尧’、‘舜’、‘稷’及‘三皇’、‘五帝’三代相承的传说为证,我看了之后惟有欢喜赞叹,希望先生用这方法,常常考查,多多发明,廓清云雾,斩尽葛藤,使后来学子不致再被一切伪史所蒙,我从前以为‘尧’、‘舜’二人一定是‘无是公’‘乌有先生’。尧,高也;舜借为‘俊’,大也……‘尧’、‘舜’底意义就和圣人、贤人,英雄豪杰一样,只是理想的人格之名称而已。”
反对者则认为“历来少有人疑经书不是信史,现在顾君却以为拿经书做标准是立脚不住的,因看古史传说的变迁,遂大大疑起尧舜禹的史事来……这种翻案的议论,这种怀疑的精神,很有影响于我国的人心和史界。”
事实上,以现代的眼光来看“古史辨派”除开对信史如《左传》、《周礼》的误读外,它对旧史学的冲击和对新史学的建立还是功莫大焉的。首先,“古史辨派”打破了几千年人们对古史的迷信,而将古史系统做了重新梳理,剔除了古史中迷信传说的成分,将古史系统建立在可信的史实基础上,这是具有革命性质的;其次,在方法论上,“古史辨派”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的观念触及到了古史系统的核心。也就是说,中国古史系统确实存在着大量层累虚构的迷信传说成分,以这种观念为指导清理古史,便具有了理性的科学的成分。“古史辨派”的古史研究即是在疑古前提下的对古史的证伪和重建,排除其绝对的怀疑精神,“古史辨派”对建立科学的可信的中国史学体系是起到了开拓作用的。在这一方面,连新史学的重镇郭沫若也给予了肯定的评价。
顾颉刚的层累地造成的古史说,的确是个卓识。从前因为嗜好不同,并多少夹有情感的作用,凡在《努力报》上所发表的文章,差不多都不曾读过。他所提出的夏禹问题在前曾哄传一时,我当时耳食之余,还曾加以讥笑。到现在自己研究了一番过来,觉得他的识见是有先见之明的,在现在新的史料尚未充足之前,他的论辩自然未能成为定论,不过在旧史料中凡作伪之点,大体是被他道破了。
相对于中国史的研究,书法史学研究   还是一个没有得到完全清理,因而缺乏丰厚学术积累的领域。在这一方面,书法史学的学术品位还无法与历史学的学术品位相比肩,即使在今天,仍然使人难以乐观的是,书法史学研究还处于缺乏方法论的无序状态。一个明显的特征即是对传统书法史的旧体系不敢打破,还不具备现代意义的理性批判精神。而已经开展的书法史学研究也还谈不上从历史认识论的高度对书史的自觉检讨和全面清理,而是沦为后乾嘉学派式的国故整理。从书法史学学科立场来看,当代书法史学研究还处于一个前学科阶段,因为近三千年的书法史尚是一个未被开拓的领域。其中,神话、传说、层累虚构的成分占据了书法史上的整个上古史。由此,对书法史——特别是上古史进行系统的清理便是建立可信的中国书法史史学体系的基础。也正是基于以上认识,我认为将顾颉刚“层累地造成的古史”说引入书法史学研究领域是极具方法论价值的。
从书法史的存在形态来看,从上古到中古(唐代)存在的问题很多,既有文献、史实层面的,也有书法、书家层面的,而这些问题归结到一点,多与层累地造成有关。因此,我们不妨引用“古史辨派”曾层累地造成古史说来论析、观照一下中国书法史。如果把成熟的甲骨文体系作为中国书法史的开端,则书法史迄今只有三千余年的历史。但按传统的书法史的描述,书法史的时间流程却要绵远的多。如在书法史上,一向有仓颉造字的说法,姑且不论这种说法的可信程度,即使真有仓颉其人,恐怕也是史前期氏族公社末期的人物。按此推算,书法史的上限就不是产生甲骨文的商代,而是传说中的史前期了,这显然是冒昧无稽的。但使人惊奇的是,这种说法在传统的书法史体系中具有极强的束缚力,索靖《草书势》、卫恒《四体书势》、张怀 GUAN 《书断》皆袭其说。这种说法的存在即已说明在书法史的古史系统中层累造成的事实的存在,也就是说,仓颉造字说出自后世人的伪托,而仓颉其人实属子虚乌有。有关这方面的事实还可举出很多。如北宋王著编《淳化阁帖》,在其中竟赫然刻有仓颉、夏禹、孔子、程邈的书迹。这种做法现在看来固然可笑,但在北宋这似乎并不纯粹是一个书法史实的真伪问题,而是标明书法史中正统与邪教的分野。将仓颉、夏禹、孔子这些人物抬出来,不仅可以表明书法神圣,而且可以用这些人物的历史影响力来达到教化之功。
在书法史上,还存在一种情形,即将某种书体的创制归结到某一个先代的权威人物身上。如将大篆归为史籀所创,而将行书、狂草、楷书分别归为王次仲、张芝、钟繇所创。更荒诞不经的则是韦续《五十六种书》将五体书外的别体如龙书、八穗书、云书、鸾凤书的创制归于史前期的太昊、炎帝、黄帝、少昊金天矢名下。以上说法无一例外的具有传说性质而非信史,并且这种传说的形成都是经过代际相传层累造成的,这与目前大量出土的墨迹对照,已是不争的问题。
自后汉至魏晋书法以来,对书法技法的深入探寻便构成一个重要课题。不过从东汉至魏晋所存的可靠书学文献中可以看到,书家很少从理论上来空洞地探讨笔法,而是将其落实到实践层面——从书法图式中来凸现笔法的奥妙与多极变化。以王羲之为代表的东晋书家即是从书写技巧上将中国书法提升到一个全新的历史高度。
但颇为令人惊诧的是,我们现在看到的不少托名蔡邕、王羲之、王献之、钟繇的所谓笔法传授的文章,其内容荒诞不经,匪夷所思:
“后汉蔡伯喈入嵩山,学书于石室内。得素书,人角垂芒,颇似篆籀焉,李斯,史籀用笔势。喈得之不食三日,惟大叫欢喜,若对古人,喈诵读三年,妙达其理,用笔特异汉代,善书者咸称异焉。”
“王羲之年十一见前代《笔论》于父枕中,窃而读之……父语以大纲,羲之学功日进。卫夫人一见,语太常王策曰:此小儿必见用笔诀也,妾近观其书,便有老成之习。因流涕曰:‘必蔽吾书名。’”
“羲之于山阴写《黄庭经》,感三台神降。其子献之会稽山见一异人披云而下,左手持纸,右手持笔,以遗献之。献之受之,而问之曰:‘君何姓氏,复何游处,笔法奚施?’答曰:‘吾象外为宅,不变为姓,常守为字,其笔迹岂殊吾体耶?!’献之披服斯言,退而临写,向逾之岁,竟昧其微,况乃不学乎?”
这些以笔法传授为中心内容的书学文献,或假托笔法神授,或托名先贤遗论,其共同特征无不将笔法传授神秘化。这种情形的出现与书法在古代的文化垄断有关。从一般意义上讲,书法在古代是具有泛化特征的;但从文化立场而言,则书法无疑是只有文人士夫才可能问津和掌握的一门技艺。排除书法所具有的学问色彩不论,即使仅仅从书法的技巧本身而言,除了文人士夫,则一般无缘受到文化教育的民众实难问鼎其间,这是产生笔法神授的普遍社会心理基础。
进而论之,就其士夫文人阶段而言,虽然他们中的大多数都具备掌握一般书法技巧的能力,但从风格意义来说,则文人士夫阶层中大多数人的书法都无法与领一代风骚的前贤时俊相比肩。而由于古代社会的封闭及地域性造成的隔阂,使名家笔法成为不传之秘,这也使得人们对笔法怀有一种神秘感。同时,这也是笔法神授理论得以普遍流行的另一重要原因。
除笔法神授理论外,为了强调书法传承的正宗,还有一种谱系,将历代名家系于一位前代名声显赫的书家名下,以示传承有绪:
“蔡邕受于神人而传之崔瑗及女文姬,文姬传之钟繇,钟繇传之卫夫人,卫夫人传之王羲之,王羲之传之王献之,王献之传之外甥羊欣,羊欣传之王僧虔,王僧虔传之萧子云,萧子云传之智永,智永传之虞世南,世南传之,授予欧阳询,询传之陆柬之,柬之传之侄彦远,彦远传之张旭,旭传之李阳冰,阳冰传之徐浩、颜真卿、邬彤、韦玩、崔邈,凡二十有三人。”
这个谱系以蔡邕为中心,将汉、魏晋、唐代表书家排成一脉相承的正统谱系,可谓用心良苦。但其中疑窦甚多,据学者考证,崔瑗生卒年为东汉章帝建初二年(公元 78 年) --- 顺帝汉安二年(公元 143 年);蔡邕生卒年为东汉顺帝阳嘉二年(公元 133 年) --- 东汉献帝初平三年(公元 192 年);二人相差 55 年,即崔瑗 66 岁去世时蔡邕仅为 11 岁的小童,怎么可能是小童传授老人笔法?又,钟繇生卒年为东汉恒帝元嘉元年(公元 151 年) --- 三国魏明帝太和四年(公元 230 年),卫夫人生卒年为晋武帝泰始八年(公元 272 年) --- 东晋穆帝永和五年(公元 349 年),则钟繇死后 30 余年卫夫人始降生,又如何传授笔法?
从以上书学文献出现的时代来看,它们大都集中在唐代出现,明显系唐人伪托。这也不难理解,唐人尚法,对笔法怀有极高的热情;在这方面,唐太宗、欧阳询、张怀观、徐浩、颜真卿都有连篇累牍的论述。另一方面,初唐对王羲之的崇拜和统一南北书风的努力也使得唐人特别强调法度和规范。而为了表明自身“法”的秩序的神圣,也需要寻求历史的支持,这也正是唐人不惜欺世,托名先贤伪造笔法传承谱系的原因。日本学者中田勇次郎在论述笔法谱系这一现象时写道:“所谓笔法传授就是以蔡邕为始祖,从魏晋的钟王,沿六朝而下的书法传统,是为表明其权威性而建立起来的,全是以名家为中心。”而对有关笔法传授的有关魏晋南北朝的文献,中田勇次郎认为:“它们在广义上都可以称之为书论,不过,其中传授书写技法以及与之相似的著作颇多。在这些资料中,属于当时的原著虽不能说一篇也没有,但一般说来,它们大都是广泛流行笔法传授的唐代之伪作或改作,很难说具有当时直接资料的性质。”
由上所述可以看到,中国书法史至少在唐代之前被传说和神话笼罩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书史的真相被消解了。可以断言,唐以前有关上古书法史的描述以及大量技法文献大多不可靠,这些文献延长了书法史,但这种延长是虚拟的。正如顾颉刚在“论层累地造成古史”中所说,“时代愈后,传说中的古史期愈长。”在甲骨、金文时代,绝没有少昊、黄帝、仓颉、夏禹创造文字、善书的记载;在春秋、战国时代,也并没有孔子善书的记载;这些文献都系后人层累地造成。
按照顾颉刚“论层累地造成书史”的第二点来考察书史,可以发现,时代愈后,传说中的人物愈放愈大。在书法史上也存在着类似的情况,有一点不同的是,在书法史上时代愈后愈放愈大的不是传说中的人物而已。如张芝在东汉只是一般书法名家,他的书法师承崔瑗、杜度,论水平、名气都在崔、杜之下。张芝自己也说:“上比崔、杜不足、下比罗、赵有余”。但到唐代张芝却被张怀 GUAN 一举推为草圣,还尊为狂草之祖:
“案草书者,后汉征士张伯英所造也……伯英学崔杜之法,温故知新,因而变之以成今草,转精其妙。字之体势,一笔而成,偶有不连,而血脉不断,及其连者,气候通其隔行。惟至子敬,明其深指,故行首之字,往往继前行之末,世称一笔书者,起自张伯英,即此也。”
张怀 GUAN 在中唐将张芝推为草圣。显然具有明确的理论目的,这就是抑羲扬献,确立草书在唐代的统治地位,通过对张芝的尊奉来有效地消解王羲之对唐代书坛的笼罩,并为草书在中唐的崛起提供一个服务现实的历史,人物背景。由此可以看到,在书法史上,愈到后来,人物愈加放大不仅是书史上的真实存在,同时其存在也具有书史发展的逻辑内涵——虽然我们从历史真实的立场出发并不一定承认怀 GUAN 的“把古改制”的书史假说。
在这方面,最著名的事实恐怕莫过于王羲之在唐代被推为书圣之举了。在东晋,王羲之的书法确实超乎时流,堪称重镇,但与后来被推为书圣的炙手可热、笼罩一切相比,王羲之在东晋书坛并没有被定为一尊;恰恰相反,王羲之还往往成为被攻击的对象。庾翼与王羲之早年齐名,后王羲之创为新体,引动士林,群起而仿效,连庾翼家族中的年轻子弟也纷纷弃庾翼旧体,改学王羲之新体,致使庾翼愤愤不平:“小儿辈爱野鹜,贱家鸡。”
如果说,王羲之在东晋尚具有广泛影响力的话,那么到南北朝时期,王羲之的影响明显削弱了。这个时期王羲之书法已被王献之书法所取代,以至海内不知逸少为何人:“比世皆尚子敬书,元常继以齐代、名实脱略,海内非惟不复知有元常,于逸少亦然。”
从南北朝以至隋代王羲之一直名声不著,这种状况直到初唐才发生彻底改变。唐太宗李世民出于文化上统合南北的需要,力倡风骨,将王羲之作为书法的楷范,极力尊崇,并亲撰《王羲之传论》称其“详察古今、精研篆素、尽善尽美。”从而确立了王羲之的书圣地位。唐太宗还出内府金帛购募王羲之传世书迹,并命欧阳询、褚遂良临摹《兰亭序》,赐予臣僚,在整个初唐掀起炙热的崇王风气。
中唐之后,随着书法审美思潮的转换,王羲之的地位有所贬抑,但王羲之作为书圣的地位却始终没有被推翻。事实上,从唐代开始,王羲之书法作为一种风格范式已牢牢统辖了唐以后书法发展的历史进程。到北宋《淳化阁帖》问世,王羲之更推为帖学之祖,成为帖学的不二法门。元明二代,对王羲之的造神运动甚嚣尘上,达到书史上的极巅。赵孟的书法复古主义运动即以全面复兴晋代书法、独尊王羲之为旨归。他在《定武兰亭跋》中说:
书法以用笔为上,而结字亦须工,盖结字因时相传,用笔千古不易。右军字势,古法一变,其雄秀之气出于天然,然古今以为师法,齐梁间人,结字非不古,而乏俊气,此又存乎其人,然古法终不可又失也。
明代项穆则针对晚明反帖学思潮,将王羲之奉为帖学道统,从而将对王羲之的尊崇提高到伦理教化的高度:
河马负图,洛龟出书,此天地开文字也。羲画八卦,文列六爻,此圣王启文字也。书之作也,帝王之经论,圣贤之学术,至于玄文内典、百代九流,诗歌之劝惩,碑铭之训戒,不由斯字,何以记辞。故书之为功,同流天地,翼卫教经者也。夫投壶射矢,犹标观德之名,作圣述明,本列入仙之品。宰我称仲尼贤于尧舜,余则谓逸少兼乎钟、张,大统斯垂、万世不易。
至此,王羲之这尊偶象被放大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 王羲之由人变成了神。
“古史辨派”之“层累地造成的古史说”的第三点涉及到人们如何认识历史的问题,即在历史的真象被层累地积起来时,如何把握历史。“古史辨派”认为,伪史不外是由伪造的文献造成的,因此对待伪史,应采用史料复位的方法来加以澄清、辨析,也就是把伪史当做成书时代的史料来看待。顾颉刚说:“我们研究史学的人,应当看一切东西都成材料,不管它是直接的或间接的,只要间接的经过精密的审查,舍伪而取真,何尝不与直接的同其价值。许多伪材料,置之作伪的时代固不合,但置之于伪作的时代,则仍是绝好的史料,我们得了这些史料,便可了解那个时代的思想和学术”,他进一步解释说:“我们的辨伪,决不是秦始皇焚书,我们辟《周官》伪,只是辟去《周官》与周公的关系,要使后人不再沿传统之说云周公作《周官》。至于这部书的价值,我们终究承认的。要是战国时人作的,它是战国政治思想史的材料;若是西汉时人作的,它便是西汉政治思想史的材料,这原是以汉还汉,以周还周的办法,有何不可。我们所以有破坏,正因求建设,破坏与建设,只是一事的两面,不是根本的歧异。”
顾颉刚以上所言虽然论及的是古史研究,但对我们的书史研究也具有重大参考价值。我们研究书史,固然要做到最大限度地净化史料,以准确地把握史实,但对伪造的文献也不可等闲视之、弃之如糟粕。而要把伪的史料还原到作伪时代来考察利用,从而寻求对历史真象的把握。这实际上包含了正反两个方面的内容,即通过辨伪来达到求真的目的。
当代书法史学研究面临着破坏与建设的双重价值选择,从建设立场来看,已经陆续出版的《中国书法全集》从史料积累方面为当代书法史学研究做了有力的铺垫。但从破坏的立场来看,当代书法史学还缺少对古代书法史进行全面清理这一重要环节。《中国书法全集》作为当代书法考据学的代表作,在史料考据方面做了大量细致、艰苦的史料辨伪工作,对推动书法史学的深入研究可谓功莫大焉。但由于《中国书法全集》的编撰是以书家为中心的个案研究,这就势必限制了对史料考辨的广度。因此,当代史学研究还应进入以问题为中心的研究层次,这将在最大程度上拓展史学研究的广度和深度。所谓以问题为中心,即是将书法史的各个时期进行断代分类研究,并将各个时期的书学文献进行比勘、辨析,从而在各个层面对书法史进行全面的清理,在这一方面《古史辨》以问题为中心的史学研究方法是值得我们借鉴的。事实上,以问题为中心的书法史学研究,在当代也不乏成功的先例,如著名的“兰亭论辨”,即是以问题为中心而将对《兰亭序》的考辨推及文字学、文化学、版本目录学、金石学、文学、民俗学等泛文化领域。以问题为中心的考辨可以有效地摆脱考据学琐屑的流习,而使其史料考辨上升到文化学的高度。
在当代,书法史学学科化是伴随着 1980 年书法的全面复兴而被提到议事日程上的。因此,书法史学还是一个有待拓展的研究领域。由于受近现代中国文化的冲击,书法在现代史上陷入了生存危机。书法本身生存状态的窘迫使书学研究在现代也陷入落寞状态。就书法史学研究而言,如果把它与历史学研究相比,则整整落后了半个多世纪。早在 20 年代,史学革新的浪潮就已蓬勃展开,王国维的甲骨文研究,“古史辨派”对古史的清理,用新方法整理和扩充史料,为科学的中国史体系的建立打下了基础。而书法史学领域在近半个世纪内却一直处于停滞状态,观念的落伍和对史料的轻视构成书法史学研究的双重桎梏。这种状况直到近十年才发生根本的变化。
当代书法史学体系构建已作为一个重大课题摆在我们面前。在这一前提下,我们应当承认,方法论的选择对书法史学体系建构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就当而且应该有多种书法史学体系建构的模式、多种史学流派的分野。因为书法史学学科化的建立有赖于观念的多元化选择。不仅如此,即使在书法史料学这一领域中,观念的多元化选择也是至为重要的。我们已不能从任何意义将现代二据学等同于乾嘉学派而囿于名物训诂的章句之学,而应将史料考据引入问题情景,即观念的确立。从考据入手进而把握,提示历史发展的本质和规律。在二、三十年代的古史研究中,王国维、郭沫若、顾颉刚、孟书萦所运用的史料考据方法都无不遵循这一宗旨。这也是现代考据学与乾嘉学派的本质区别。
当代书法史学体系建构面临着史料考辨、清理的重大任务,这是建立可信   的中国书法史体系的前提。但在这一前提下,从认识论高度为书法史料考据进行现代定位,也是一个重大课题。因为它直接关系到我们如何清理有着两千余年遗存的书学文献,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当代书法史学体系这一终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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