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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杜忠诰著《汉字沿革与文化重建》(南怀谨、许嘉璐联袂作序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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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0 17:02: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连载】
汉字沿革与文化重建

杜忠诰著
(南怀谨、许嘉璐联袂作序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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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沿革与文化重建》(国学大师南怀瑾生前作序亲定,著名学者许嘉璐长序重推,解决汉字繁、简之争的中道方案,太湖大学堂的结缘礼品)

★简体字简得没道理吗?繁体字就一定好吗?
★愈演愈烈的繁简之争到底是从哪里来的?繁简之间真的不可调和吗?
★简体字并不是一无是处,繁体字也并非无懈可击。
★本书从汉字本身的演变历程和内在规律给你解答。

●内容简介


本书是著名学者杜忠诰先生的一篇长篇学术论文。本书依据汉字自身发展的规律和实用功能,分别从“情”(实用层面)、“法”(规范层面)、“理”(学术层面)三个视角,就目前海峡两岸行用的《简化字总表》与《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两套汉字系统所凸显的利弊得失,列举具体事例,试行评析,并针对目前两岸“书不同文”的棘手困境,提出渴望解决的方案刍议,对当下的困境和未来文化重建的目标,有极大的参考意义。深入浅出,理论扎实,是一部难得的好书。著名学者南怀瑾、许嘉璐作序推荐。

●作者简介


杜忠诰



著名学者、书法家。日本筑波大学艺术学硕士。著有《书道技法一二三》、《杜忠诰书艺传集》、《说文笔文论形研究》。曾任中华书道学会创会理事长,现为中山文艺奖评审委员、台北历史博物馆美术审议员。

●  主题词


南怀瑾-国学-繁体字–许嘉璐–说文解字–语言–杜忠诰–传统文化

●基本信息


作者:杜忠诰    出版:中国文联出版社
定价:35.00      版次:1版1次
书号:ISBN 978-7-5059-9948-0  包装:平装
页数:152        印张:4.75
字数:100千字   开本:32  
用纸:纯质纸     出版日期:2016年5月



●读者对象:国学、传统文化、语言文字、台湾爱好者
●建议陈列类别 :文化•国学
● CIP分类法:Ⅳ.①H12


●编辑推荐

文字是文化之根,中华文字源远流长,汉字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四大自源文字中,唯一沿用至今的文字。从最初的甲骨文到金文到大篆、小篆再到隶书、草书最后到楷书,汉字有其内在绵延不绝的演化规律。汉字的简化其实一直在不断演变。直到晚近,这种繁简之争日益凸显和剧烈。


大陆通行的简体字屡遭诟病,但真无可取之处吗?台湾保留的繁体字又真的无懈可击吗?两岸同根同源,文化的重建首先在文字的一致上。明白汉文字自身的历史发展沿革,才能明白简体并非凭空创造,繁体也不是白璧无瑕。繁简之间也并非完全无法对话,唯求其中道,才能开物成务,重建中华文化的自信自足。



 楼主| 发表于 2016-9-20 17:04:44 | 显示全部楼层

● 目 录



一、前言        
二、从“情”上看——简、繁体字实用面之检视        
三、从“法”上看——简、繁体字规范面之检视        
四、从“理”上看——简、繁体字学术面之检视        
五、“正体字”辨正——传统汉字应改称“正统字”        
六、化解两岸“书不同文”之困境刍议      
七、结语
 楼主| 发表于 2016-9-20 17:0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怀瑾序——书杜忠诰著《汉字沿革之研究》

童年诵古,曾闻老子有言:“为学日益,为道日损”。绎申其意,则损之又损之谓道,人所未能;勤进动力之谓学,亦所难能。

我识杜君忠诰之初,正值君少壮之年,就读于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君年方壮盛,而秉性狷介,岩岩不阿时尚,迥异常流。此皆缘君生于耕读之家,素习传统所然也。

自我远游欧美,闻君亦负笈东瀛,更期深造。及我回国初寓香港之时,君因外出讲学之便,专诚过访,方知君于书法源流及训诂之学,孜孜不倦,择善固执,殊非常流可及也。

今君以所著《汉字沿革之研究》即将出版,告知刘老雨虹,欲我有所表示,惜我老眼昏花,且平生喜谈书法而不勤习,故不能为之涂鸦增羞。唯知君之所著,实为维护保全中国传统文化,寓风雅兴颂之谏议,可谓今之书侠,足以见其为学日新日益之诚也。

时际庚寅冬月  亦即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下旬

九三龄童  南怀瑾

 楼主| 发表于 2016-9-20 17: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许嘉璐序——理法情合,促人深思


杜君忠诰垂嘱作序,竟已经年,今始完命,愧疚何似!其间曲折非一言两语所可道也。

杜君毕业于台湾师大,余则出自北京师大,同源异流,先后同门:台湾师大林尹、潘重规、高明诸前辈乃余恩师陆宗达(颖明)先生学弟,俱出于黄季刚(侃)大师门下。杜君未必尝秉受林、潘等先生之亲炙,余则尝于三十年前请益于潘、高。台师大之创建,北京师大(1952年前名为北平师大)赴台推广国语诸公(亦皆余前辈)与有功焉。杜君入学迟于余之莫逆、已故陈君新雄(伯元)及健在之李君鍌(爽秋),渊源有自,历历可述,彼此皆以同门为幸。杜君尝语余曰,陈、李为其业师,岂得与先生论资为同门?余从容应之曰:“君谦恭如此!可敬也。然闻道有先后,君我仍为同门,且有古仪为据,何能以年齿论!”相对粲然。此或亦“黄门”传人之一趣闻也。

“同门”授命,安得拒之?然而迟迟未复者,“借口”固可列举:余之“忙”且“惫”固不足启齿,而杜君以书法名,余于此道则朦朦焉;其于汉字沿革思虑多多、孜孜有年,而余久去此道;其于汉字剖析既广且深,复有日日挥毫之体悟,为余所不能望其项背;除此书外,杜君尚有《说文篆文讹形释例》、《池边影事》(亦有专文论及文字事)诸作,信为多才大家也,其愈谦而嘱命,则余愈胆颤矣;南前辈怀瑾先生序之于数年前,小子何敢赓续于其后?……而最要者,其所著述言简意繁,幅窄潭深,凡当世汉字繁简诸事莫不赅之,岂余之所可评说?甚或已非我之所知、所思、所及;况汉字沿革变迁之繁复,世用与众见之不一,亦非浅知如我者所能道。此乃几近“赖账”之主因也。璐也,尔愧乎?疚耶?曰:愧矣!疚哉!

善乎,《汉字沿革之研究》!上及甲、金,下探现世,置今之汉字于无限长河中,于是得以冷静、客观研究之。不止此也,杜君于汉字,非但以理、法析之,复有情在:其于汉字之酷爱、于传承之执著,于措辞之率真,读之,可感其心之诚而增读之者理性,稍减无谓之偏执,逾越斤斤于“正体”、“简体”之争拗矣。杜君之言曰:“汉字由物象形体的线条描绘向着形符与声符的点画符号演化之过程,由篆而隶,由隶而草,由隶而楷而行,其形体递嬗本身,就是一个不断简化的历程。”所论是矣。其又评大陆规范字中之已简化者曰:“问题还在于‘简化’程度之‘度’。”此论亦是;其所枚举简化或有欠当之例,于我心多有戚戚焉,如“鳳”简为“凤”之类(窃以为他如“僅”简为“仅”、“設”简为“设”,手写则易混,亦难谓为成功之例)。

人类语言文字因使用而流传,缘流传而生变,其间趋繁与向简二势相并而行,此亦犹太炎先生所谓转注与假借相向以进,为区别而增点画、生孳乳,为简易而兴多义、假借,理一而已矣。即如简化之礼、气、电、虫、云、与诸字,实为古形,尤显造字之初意;而繁体/正体之禮、氣、電、蟲、雲、與,反为后起而非“正”,此趋繁之例也。然人之于语言文字,惯依“经济法则”,能减则减,得省即省,乃为便于习、易于用、促流传也,故自古汉字以趋简为主。此亦二位蒋公退居宝岛先后曾欲在台实施汉字简化之由欤?

时至今日,吁两岸“同文”已为有识者之共鸣;简也,正也,美论纷纭,逾三十载,繁简之优劣长短尚难衷于一是,此亦情理中事,行进中所时有耳。“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文字历久恐难不变,孰知今之“繁”、“正”,后世不为社会发展、“经济原则”及造字理据之愈隐而生变?后世技术、观念影响之巨,今世“遗泽”之所被,恐非生于现时之我辈所可料。呜呼,文字之事,得不慎乎?

依愚见,当今两岸文字之急务首在“正”、“简”相通,以便民用,余之附骥于编纂《两岸通用词典》一事,意即在此。次之,学者之往还议论,宜续而不可断;除见诸文字辩诘,宜多促膝面议,莫急毋躁,既论歧异,亦促反思,设身处地,“同文”为的。复次,协力于汉字之多项应用创意开发。廿五年前,余尝倡两岸、四地(含港、澳)、六方(含日、新)学者聚会,研讨“繁”、“简”,连续数载,俱有所获。后六方学者暂停研讨,转而合力建设ISO全汉字库(嗣后ISO所颁布者即是)。逮余卸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之职,研讨、合作之事渐寑。今杜君大作启引,忆及往事,两岸可否旧题新议?盖世事遽变,世界情态已非彼时可比,学者认知当有新境,杜君之论即其证也,岂不当实时恳谈、兼听耶?当道者如以为是,则事易行矣。杜君以为然否?

汉语汉字,我族之标记,亦中华文化巨木之要枝。不措意于此者与日用而不知者,皆未觉斯事之大,影响之巨也。近岁,倡导文化多样性及不同文化对话之风席卷全球,习汉语汉字者近亿矣,凡我中华儿女,得此千年未遇之良机,能不欣悦乎?杜君大作一刷再刷,盖亦有感于此,企盼汉字渐成世界通行文字,欲有所奉献乎?余知之矣。

微恙甫祛,遂援笔而书此,姑忝称之曰“序”。

丙申春分后一日
匆就于日读一卷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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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二为本书作者杜忠诰先生,左三为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许嘉璐先生






 楼主| 发表于 2016-9-20 17: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版权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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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0 17: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自 序

2006年,笔者应邀撰写《从情、法、理的角度看两岸简、繁体字》论文,参加“文字与书法”学术研讨会,此文系针对两岸目前使用的两套汉字系统进行评析。后因刘雨虹先生之荐介,承蒙南老师怀瑾先生垂青,以为论点新颖且典实有据,决定代为出版印行。未几,复得中华文化总会刘兆玄会长错睐而惠予补助,俾作进一步研究,遂由原本不到两万字的论文增广为三万多字,且适度加入部分图表以为举证。

这本小书的最初撰写动机单纯,是有感于大陆“简化字”施行逾半个世纪以来,已然造成年轻一代普遍不认识传统汉字,阅读古文献困难重重,浮现华夏传统文化断裂的危机,势非予以正视并尽速谋求补救不可。

此书依据汉字自身发展规律与实用功能,分别从“情”(实用层面)、“法”(规范层面)、“理”(学术层面)三个视角,就目前两岸行用的《简化字总表》与《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两套汉字系统所凸显的利弊得失,列举具体事例,试行析评;并针对当前两岸“书不同文”的棘手困境,提出可望化解的方案刍议。

正当文稿交付打字排版之际,又想到南师一生都在为弘传中华文化而努力,倘能以南老师之德望,在此小书前面说几句话,则不仅拙著为之增彩,也势必更能引起当局及学界之关注,可望及早深思并共谋改弦更张的策略。念及此事攸关我族文化慧命的存亡续绝,因而得寸进尺,特别致函刘雨虹先生,请他能乘便从旁代为先容,禀明此意。南师慨然俯允所请,令我受宠若惊,感动不已。

刘老告诉我说,南师为求妥贴,写此短文,前后还曾三易其稿,真是难为他老人家了。序中说明我俩相识过程,以及他老人家对笔者的观感,委实令我汗颜。唯南师在序文中所说拙著“实为维护保全中国传统文化,寓风雅兴颂之谏议”,却是符合实情的。至于文中暗寓对我“为学日益”的治学功夫已见精诚,而“为道日损”的修养功夫则尚须加劲的鞭策,则是日后笔者戒慎黾勉以报师恩的功课。2011年7月,此书出炉后,南师还特地买了三百本放置太湖大学堂,赠送来访的各方人士。南师此举,虽说是为了护持中华文化,但对我而言,又何尝没有“逢人说项斯”的惠爱之情呢?

书名本拟依论文原题作“从情、法、理的角度看两岸简、繁体字”,南师考虑当时两岸实际情形,建议改名《汉字沿革之研究》。乍闻以为似欠贴切,因为这本小册子是针对目前两岸的两套用字问题的讨论,并非专论字形演化的一般文字学书。继而谛审一想,其实也极为切当:同是汉字,台湾的《标准字体》正式传承自夏、商、周、秦、汉以来的传统字体,是“沿”;而大陆的《简化字》系经过大力改造,是“革”。乃不得不佩服南师处处圆融无碍的妙慧。

嗣后,两岸春融,有感于很难单凭《汉字沿革之研究》的书题而推知书中的实际内容,为求书名与内容能更加切合,特向南师请示,希望能在书名之旁别加原名作为副题,也获南师赞同。

此书承立品图书公司负责人黄明雨先生不弃,为促进两岸文化交流,愿意在大陆发行简体字版,由衷感谢。书名则由立品改为《汉字沿革与文化重建》,足见公司同仁发扬传统文化之苦心与卓识。尤其前辈学者许嘉璐先生在冗病交迫之际,仍愿奋力赐序,岂仅拙著为之增彩,实亦华族文明之大幸也。序中对笔者多有溢美之辞,既感且惭。而许公忒尔撝谦,更令末学仰之弥高。兹值大陆由政府到民间,正大力推展传统国学,文化复兴气象蒸蒸向荣之际,特将此书之产出因缘略述如上,期盼藉此小书抛砖引玉,能引起各界共同来关注并思考此一议题。

丙申清明前夕
杜忠诰于养龢斋

 楼主| 发表于 2016-9-26 10:35: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前言



汉字,是传达汉民族思想观念及汉族语言的书面符号,也是华夏传统文化的载体。


汉字形体系统的形成,是从最早期图形意味浓厚的象形文字开始的。这一类象形文字的创制,所谓“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大抵都从观察现实物象特征所进行的简括勾勒而来,故其形体之繁复是无法避免的。后来,才逐步向兼具表意与标音双重功能的形声字之方向发展。这个由物象形体的线条描绘向着形符与声符的点画符号演化之过程,由篆而隶,由隶而草,由隶而楷而行,其形体递嬗本身,就是一个不断简化的历程。



汉字在一个方块之内,规定只能读一个音,由于声母与韵母数量有限,故同音假借字特别多。这个单音节的方块特色,使得早期汉字往往一个字形必须同时兼代多个义项(语词)。后来为了义项的分工,用各有当,就以原来的初文作为声符,另外添加形符偏旁而创制成为新的形声兼会意字。这是为了语义的明确而新造的分别字,也是汉字“繁化”(含字数与笔画)的最大来由。如“者”字分化为诸侯之“诸”、沙渚之“渚”、都邑之“都”、目睹之“睹”、赌博之“赌”、屠宰之“屠”、余绪之“绪”等,都是“者”字这个初文表意功能的扩大。至于像“壹”“贰”“叁”“肆”等数目字的大写,这些利用同音假借的方法所“约定”的字,系为了避免日用交际上的误解,并可防止弊端,也同属于“繁化”的一类。



总而言之,“简化”是“情”势需求之所趋,“繁化”是“理”势调节之不得不然。此种情、理兼顾,简化与繁化相需互济的发展法则,正是汉字所以可大可久而无可取代的价值所在,也跟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中道思想甚相契合。



自清光绪十八年(1892),卢戆章创制了《切音新字》,首度试图以“切音”方式,为汉字的现代化革新运动拉开序幕。之后,光绪三十三年(1907),劳乃宣著《简字全谱》上呈慈禧太后,要求颁行全国,强令学习;1909年,陆费逵在《教育杂志》创刊号发表《普通教育应当采用俗体字》一文,提出使用俗体字的观点;1913年,教育部议定“注音字母”,1918年正式公布“注音符号”;1921年,陆氏又在《国语月刊》上发表《整理汉字的意见》,建议全面整理汉字,并主张用简体字;1923年,钱玄同在《新青年》发表《简省现行汉字笔画的提议》;1935年八月,国民党南京政府教育部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共三百二十四字,次年又明令暂缓实施[1]。其后,由于日本侵华战事及内战等缘故,此事遂致因循未决,但民间学者及相关单位的研究风气仍盛。可见对于汉字改革与简化问题,原本就是国共两党共同关注的议题。



之后,大陆为了解决严重的文盲问题,对文字改革运动进行得非常积极,1949年10月,在北京成立“中国文字改革协会”,并在来年八月,由教育部召开简体字座谈会;1951年底,通过设立“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统筹专办有关文字整理及简化之实务问题;1956年2月,正式公布《汉字简化方案》;1964年5月,印行了《简化字总表》。1966年至1971年,受“文化大革命”影响,汉字改革工作呈停滞状态;1972年,恢复汉字改革工作。1978年,公布《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王力、胡愈之、周有光等二十三人联名上书,请求暂缓实施。1986年,正式公告停止使用“二简案”,并针对《简化字总表》(以下简称《简化字》,图一)小作调整,重新发表[2],前后长达三十余年的汉字简化工作,至此暂告一段落。


在台湾,早在1953年9月,罗家伦就曾公开撰文,主张汉字必须简化;1958年4月,国民党元老何应钦也提出有关“整理简笔字”提案,获大会通过;1978年5月,印行《标准行书范本》(图二)并公告,以备中小学及社会教育单位实行[3],算是针对此案的一个了结。可见汉字改革的简化倾向,其实是两岸人民的共同心声。在台湾地区,对于文字政策的关注也始终未曾放松过,如目前官方通用的《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以下简称《标准字体》,图三)则是自1973年2月起创编,至1982年9月,经过多次修订后正式公告启用的:而大陆地区的《简化字》,实际也是早年国民政府时期文字改革运动的持续推展,只是后来做法上不免过激罢了。

历来有关大陆文字简化政策的利弊得失,各界学者多所指陈,为《简化字》辩护的固然不少,但随着各种负面困扰的逐渐浮现,《简化字》应当再事检讨的声音,除了台湾及其他它地区以外,连大陆内部也时有所闻。早在1991年8月,在北京举办海峡两岸汉字学术交流会,北京国际汉字研究会会长袁晓园女士,在开幕致词时就提出了“识繁写简,繁简由之”的主张[4],试图化解有关汉字的繁、简争论。

大陆当年以不识字或识字不多的工、农、兵起家,为了急于解决广大农工阶层知识水平低落的问题,并快速扫除“百分之八十以上文盲”,坚执透过“爆发方式”[5](唐兰语)的强烈简化手段,为了减省笔画,除了广泛采集前人用过的简俗字外,还大量制作简笔字,并以声化标音为目标,重新改造形声字,且硬性指定了一批“同音替代”字,无所不用其极地创制了这一套《简化字》。


当初“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为了奉行毛泽东在1951年对“文字改革”政策所作的指示:“文字必须改革,要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6],在这个最高指导方针之下,倾尽全力,朝着减省笔画与强化音符两路,大刀阔斧地对汉字进行空前的全面大翻修,完全漠视汉字“以形体表意兼记音”的独特性质,试图以“汉字简化方案”作为“把汉字改革成为拼音文字”的“前奏”试验品[7]。

如上所述,汉字具有单音节的方块字特征,由于汉语的音节数有限,无法解决“同音字”太多的语言记录问题,已证明“汉字拼音化”是一条走不通的“死胡同”,不得不在1984年正式宣布放弃再作汉字“拼音化”的挣扎。以形表义兼记音的汉字,终因其本身无可取代的独特性能,得以逃免险遭废黜的命运。再说,经过半个多世纪的今天,社会经济及国际情势丕变,当时创制《简化字》的时空背景几乎已全然改观,有必要重新检讨这个原本拟将汉字全面拉丁化的简化政策,看看是否真的是走了极端,“简”过了头?答案如果是肯定的,那就应该赶紧调转车头,理性地面对,设法谋求补救。


台湾目前通用的《标准字体》,其制定由来,基本上是未经特殊简化过的传统汉字;而大陆使用的《简化字》,则是把传统汉字加以大力改造过的东西,两者可说是“同源异流”的关系。有关传统汉字缺点的检讨,百余年来各方指摘已多,如笔画繁复,书写不易,且标音不够精密等,都是众所周知的。本论文讨论的主轴,仍摆在大陆《简化字》的相关问题之观察探索上,对于台湾的《标准字体》,基本以充当对照参稽比较为主。


当然,台湾目前使用的《标准字体》,由于坚守“初形本义”,甚至纯以许慎《说文解字》(以下简称《说文》)为依据,其是否全无检讨改进之处,实际也未必尽然。至于多年以来,学界及政界率皆将现行“繁体字”改称为“正体字”,其合理性也值得商榷。


本论文拟依汉字自身的发展规律与实用功能,分别从“情”(实用层面)、“法”(规范层面)、“理”(学术层面)三个视角,就海峡两岸这两套文字系统所凸显的问题,列举具体事例,试行析评;并针对当前两岸“书不同文”困境之解决方案,提出个人的一点浅见,期能抛砖引玉,共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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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见何九盈、胡双宝、张猛主编《中国汉字文化大观》,第68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7月。并见杜子劲《中国文字改革运动年表——文字改革六十年大事纪》。



[2] 见高更生《现行汉字规范问题》第三节“新中国的汉字简化工作”。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12月。



[3] 此书由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推行委员会主编,国立编译馆协编,台湾书店出版,1978年5月。



[4] 见刘雨虹《旧时代新女性——袁晓园的故事》,第185页。台北,老古出版社,2006年10月。



[5] 见张世禄《汉字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第5页。北京,文化改革出版社,1957年5月。



[6] 同注5,第3页,《引言》所引马叙伦《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成立会开会致辞》。



[7] 同注5,第6页。



 楼主| 发表于 2016-10-8 12: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二、从“情”上看
——简、繁体字实用面之检视


所谓“情”的角度,是就汉字在日常实用上的心理需求与感受反映所进行的观照探讨而言。

汉字跟汉语一样,都是人类思想情感的交通工具。凡是作为交通工具,都有两个基本要求:一是快速迅捷,一是准确无误。任何一方面的偏差,其功能效益都将大打折扣。就汉字的书写活动来说,“趋便捷”与“避混淆”,是它在实用面上的两大需求。故文字政策的制订,必须顺应汉字发展演化的内在规律,好让这两种功能兼筹并顾,产生机动的制衡与调节作用,以便发挥它最大的实用功能。

大陆的汉字简化政策既以简省笔画作为改革重点,简化的结果,使得一般常用汉字的平均笔画数大为减少。根据陈光尧针对1956年颁布《汉字简化方案》的统计研究,书中所收515个简化字,平均每字的笔画数为8.16画;跟这些简化字相对应的544个“繁体字”,平均每字为16.08画。简化字的平均笔画简省了接近一半[1]。至于1986年所颁布的《简化字总表》,仅针对《汉字简化方案》的几个字作局部修订,前后差距并无太大变化。在汉字“趋便捷”的书写要求方面,确已起到立竿见影的功效,显然高居上风。台湾的《标准字体》坚守所谓“正体字”,繁复费时,不免显得过于保守。至于在“避混淆”方面,《简化字》由于简化方法失当,往往造成字形与语义未能密切对应,在识读、学习、使用及交流各方面,也产生诸多新的困扰;与此相对的,台湾通行的《标准字体》又显得具有较多的优势。

然而,台湾的《标准字体》虽说谨守“正体”,其中也有不少习见的字,像“法”(灋)、“和”(龢)、“姻”(婣)、“暴”(虣)、“酬”(醻)、“太”(泰)、“蛛”(鼄)、“娘”(孃)、“你”(儞)等,这些大家耳热能详的所谓“繁体字”,实际都是由括号内那些比它们更加繁复的“本尊正身”简化而来。就上举实例说来,只有这些“本尊”才是真正的“正体字”,而上引这些《标准字体》中习见的字,则又是历代传习沿用已久的典型“简体字”,更别说汉字里有不少象形字如“车”(表一)、“田”(表二)等字,也都是从各式繁复的原始象形文字渐次演变简化而来。可见书写“简体字”是所有汉字使用者共同的心理需求,未可尽非。问题还在于“简化”程度的“度”,到底简化到哪里才是合适的?这确实需要经由审慎而缜密的学术讨论,方可得其中道而减少流弊。

大陆《简化字》方案的制定,同时废除了大量的“异体字”,如以“岩”代“巖”,以“席”代“蓆”,以“泪”代“淚”,以“栖”代“棲”,以“猫”代“貓”,以“浚”代“濬”,以“弃”代“棄”,以“无”代“無”,以“它”代“牠”,以“才”代“纔”,以“累”代“纍”,以“呆”代“獃”[2],以“岳”代“嶽”,以“台”代“臺”等,舍繁取简,且皆前有所承,早已“约定俗成”,一般都能接受。他如以“制”代“製”,以“挂”代“掛”,以“升”代“陞”“昇”,以“回”代“迴”,以“与”代“與”等,系以简笔的初文取代后起的形声字,且不致引生语义上的混淆,大家也能接受。这一部分具有较为充分的学理依据,被大家接受的比例相当高。

另有一部分简化字,则是利用历代通行的行、草书偏旁或整体的草书,变圆为方,化曲为直,用楷书的笔画加以改写而成。这一类由行、草书楷化而来的简化字,在字形结构上,跟书法家所写的行、草书作品有某种感觉上的类似,笔画既简省,又少有形体淆混上的困扰,故基本也无甚争议。

无可否认的,当时《简化字》的制定,由于操之过急,一切唯“简”是务,简到极处,难免会产生一些新的混乱。如“風”简化作“风”,而“鳳”简化作“凤”,两字的内部,一个从“乂”,一个从“又”,字形近似,差别只在这个内部符号第二笔“撇”画上方一个短横的存在与否。在实际书写时,仓促之间,只要在“撇”画落笔的笔势用力稍轻或稍重,便足以让这两个简化字颠“风”倒“凤”;又如“鳥”简化作“鸟”,“烏”简化作“乌”,字形酷似,差别只在于上部框内是否有一个向右下顿住的“点”。可怪的是,第二笔又硬性规定“须向左上方钩起”,这个钩起的笔势,跟向右下按顿的“点”,必不可免的常会接个正着。书写时,只要有那么一点“钩”的笔势,便具有“点”的意味,两字容易混淆。实际有“点”无“点”,已没什么太大差别。故单就上述这两组“简化字”而论,这些笔势上的强制“约定”,就极不科学,也不合情理,欲求其在使用时能不生淆乱也难。

此外,如以“纤”字代替“縴”“纖”两字,“縴”与“千”今音相同,但“纖”与“千”,韵母虽同而声母却不相同,故文字改革小组不得不在《总表》后面的注释中,加上“纤维的纤读xian(先)”的注解。此外,又以“歼”为“殲”、以“忏”为“懺”,一概以“千”为声符,作为“籖”、“牽”两个声旁的代表符号,只看到笔画减省的便利,完全不顾及“千”(ㄑ一ㄢqian)这个符号跟“纤”(ㄒ一ㄢxian)、“歼”(ㄐ一ㄢjian)、“忏”(ㄔㄢ丶ch3n)等字实际音读与声调上的差异,在书写上虽得到便捷的好处,却在教学上增添不少困扰。
《简化字》中,有为数不少的“同音替代字”,即借用一个笔画简略的字,来代替另一个读音相同而字形较为繁复的字。这原本是古人记录汉语的一种变通手法,本来也无可厚非。如以“从”代“從”,以“气”代“氣”,以“电”代“電”,以“虫”代“蟲”,以“须”代“鬚”,以“与”代“與”,以“制”代“製”,以“升”代“昇”“陞”等则系回复初文,利用初文本字代替后起形声分别字,形义不悖;至于以“冬”代“鼕”,以“秋千”代“鞦韆”等,或为纯粹记音字,或为联绵词。由于字形跟语词之间能取得较好的对应,又不跟其他语词相混淆,故较无问题。

然而,有些“同音替代字”则不然,如以“冈”代“岡”,以“斗”代“鬥”,以“松”代“鬆”,以“哄”代“鬨”,以“姜”代“薑”,以“出”代“齣”,以“面”代“麵”,以“丑”代“醜”,以“余”代“餘”等,其中简笔的借字与繁体的本字都各有本义,实际使用起来,很容易发生混淆。又如以“系”代“係”“繫”,以“钟”代“鐘”“鍾”,以“发”代“發”“髮”,以“干”代“幹”“乾”,以“复”代“復”“複”“覆”,以“吁”代“籲”等,所用来作为借代的简体字,虽有初文与非初文之别,其无视于被取代诸字之间的“义项分工”而强加混同的做法,则并无二致。用一个字同时代替好几个字,使得字形与语意之间,存在着太多模糊不定的“误区”。此种几近泛滥的简化方式,既违背了现代科学精神,更不符合在实用面上“准确无误”的基本要求。为“形”伤“义”,所得不偿所失。
其中以“干”代“幹”“乾”一组同音替代字,也很令人困扰。大陆学者任继愈先生就曾以沉痛的口吻,谈到他本人写“哲学史”时,有过这么一段不甚愉快的经历:“易经里常讲‘乾坤’,我一再注明,‘乾”不能简化,不能写成‘干坤’,一定要写‘乾坤’。但是一次不行,二校以后还是个‘干坤’,只好再说明再改。”[3]

像这种类似古籍中常见“通假”的“同音替代字”,实质上是错用别字,一向被视为是古代汉语阅读上的“拦路虎”。往往一个字解不开,整句话便令人茫然不知所云。想古人在运用文字书写之际,或因一时仓促而致误用音同或音近的别字,情有可原。而今,只为了节省几个笔画,强制“规定”了一批“现代通假字”,废弃不少当初为了区别“义项”所造出来的形声兼会意字,无端生出一些莫名的混乱来,岂非大开历史倒车?

又如“僅”字简化作“仅”;“難”简化作“难”,“嘆”简化作“叹”,“漢”简化作“汉”,“艱”简化作“艰”,“鷄”简化作“鸡”,“鄧”简化作“邓”,“權”简化作“权”,“歡”简化作“欢”,“觀”简化作“观”,“勸”简化作“劝”,“樹”简化作“树”,“戲”简化作“戏”,“對”简化作“对”,“鳳”简化作“凤”,“聖”简化作“圣”,“聶”简化作“聂”,“雙”简化作“双”,“轟”简化作“轰”。上面所列举的十九个“简化字”,每个字都有一个“又”符偏旁,同用一个“又”符,其所代表的繁体偏旁,就包括有“堇”“奚”“登”“耳”“车”等十三个不同的符号。在未被简化以前的“繁体字”那里,不管原本的形体结构是会意字或形声字,其形符与声符,都跟由它们所组构成的字之间,具有一定的语意对应及形体的内在联系,具备一种完密自足的逻辑体系。一旦掌握到这些基本造字元素的符号,便不难“见形知义”,记得一个字,便可以因而认得一组或一群“据形系联”的字。只要循序渐进,就不断会有触类旁通的成就感回馈。表面看来似极繁杂,实际识读起来,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然而,一旦这个内在的逻辑体系遭受破坏,汉字在实际应用上的这种特殊功能,不仅会大打折扣,甚至还有可能因错乱太过,而导致传达功能的失效,乃至引生误解。现在被重新改造以后,原本用来表达不同语意的各种形符,在一夕之间,全被撤换成同一个只为记音而不具表意作用的“空降”符号。把原本堪能“据形系联”的“有机”汉字,重新拆解拼凑成几近“无机”的简化个字。字形与其语意之间几乎全无瓜葛,学习时只能全凭死记,让你很难有发挥模拟联想的机会。

再说,“雞”“鷄”两字原是一组音、义完全相同的异体字,在《说文》里头,从隹的“雞”字被列在字头当“篆文”,而从鳥的“鷄”字是“籀文”。在古文字中,从“鳥”与从“隹”原本互作,通用无别。如今,在“简化字”中,“鷄”被简化作“鸡”,“鷄”字左半作为声符的“奚”旁,被改用简笔的“又”符来取代。若依照一般学人对于传统汉字中“鷄”与“雞”为同字异体的认识,“雞”字左边的“奚”旁也同理可证,当然可以省写作“难”。这样的类推自然是符合汉字本身的逻辑法则,也合乎科学精神。然而,错了!你根据汉字内部的逻辑法则,推导出来所谓“雞”的简化字——“难”,它已被拿来充当“難”的“简化字”而不再是原来的“雞”字了。这个矛盾与纠葛,问题究竟是出在逻辑推导者身上?还是出在这一套《简化字》的创制者身上呢?相信读者自能明辨。你把原本统整一贯的汉字内在形义逻辑系统都打乱,都破坏掉了嘛!类似的困扰,同时也发生在嘆”(叹)和“歎”(欢=歡)这一组自从《唐韵》以来早已被视为音义全同的异体字上。

可见此种“偏旁替代法”,外在形式上看来似乎极科学,内部本质上却是反科学的,因为它毕竟经不起逻辑法则的学术检验。也难怪越是高明的西方汉学家,越不喜欢大陆的《简化字》,反而会比较喜欢台湾通用的传统汉字。笔者认识一位毕业于台湾师大国文研究所博士班,目前正在美国大河谷州立大学(Grand Valley State University)从事有关汉字与汉语教学的美籍汉学家史国兴(Smith,Curtis Dean)教授,他就曾当面向笔者表达了这种深切的感受。

此外,“同音替代”及“以局部代整体”的《简化字》,在计算机打字及不同系统字码转译上,也常会造成文字符码的错乱。如《简化字》以“余”代“餘”,《标准字体》系统里的“餘子碌碌”(其他的人都很庸凡),转换成《简化字》系统,就变成并且也只能变成“余子碌碌”(我的孩子很庸凡);相反的,由简体转繁体时,也同样由“余子碌碌”变成“餘子碌碌”的单线对转。然而,在《标准字体》里的“余子碌碌”,转成简体则仍然是“余子碌碌”。换句话说,在《标准字体》系统里头,“余”“餘”二字的词性差别是存在的,整个语意也随之而异;而在“简化字”系统里,表面看来是用一个“余”字替代了“余”“餘”两个词,由于“餘”“余”两字在简、繁体字两套文字系统中,只能“单线对转”的现实范限,“余”字作为第一人称代名词的角色功能,已经随着这一组“同音替代字”的不合理“约定”而被罢黜了。享誉海峡两岸的大诗人余光中先生,就经常遇到名字被无端改成“餘光中”的困扰,尤其是来自大陆地区的信札里,更为常见。即使大陆朋友在文章里写的是正确的“余光中”,一经计算机的符码转换,一律被转成了“餘光中”。《简化字》的存在,宛然成了余氏宗族一生挥之不掉的梦魇。

它如以“出”代“齣”,繁体的“一齣戲”转换成简体系统,则变为“一出戏”。若再将它转成繁体,则变成了“一出戲”,转不回“繁体字”里原本的“一齣戲”;再如“兒”简作“儿”,根据传统汉字系统,“儿”乃“人”字的异体。在一般计算机字码中列在ㄖㄣ音第二声(r9n),跟《简化字》系统不同,必须另外藉由人工个别操作换码,无法直接全文转换,造成符码交换时的文字错乱。对于从事古文字学研究者来说,困扰很大。类似这种不合逻辑原理的文字改造,不仅是对汉字功能的压缩与扼杀,也无法为汉字文化圈的计算机字码系统建立正常的转换机制,容易滋生误解,对于国际文化交流的开展极为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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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见高更生《现行汉字规范问题》第三节“新中国的汉字简化工作”所引周有光《汉字改革概论》书中转引,第180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12月。

[2] 至于以“呆”同时取代“騃”(ái,ㄞ阳平声),两字义近而音异,声调也不相同,“騃”字既非常用字,实无兼代之必要性,且易滋混淆,其合理性有待商榷。

[3] 见《汉字文化》1992年第4期,第7页。北京,汉字文化杂志社。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1 16: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三、从“法”上看
——简、繁体字规范面之检视

所谓“法”的角度,指的是从汉字规范化的“约定”层面所进行的观察与剖析。

文字的“约定”有两种,一是创制上的约定,一是整理统一上的约定。汉字的创制,源于汉族祖先在现实生活上基于传达思想情感的需要,对于同一个词义之表达,先贤往往随机就其所见,各创各的。一般人民群众则各随己意就便取用,故起初往往繁简不一,异体纷呈,因而产生良窳不齐,优劣并存的混乱状态。为了结束这种不利于文化传习的混乱情况,便有官方或民间的有识之士出来,根据传习经验之合“情”(趋便捷)或合“理”(避混淆)程度,针对当时通行的文字,进行采集、研究、整理,并设法加以统一“约定”,俾便遵行。
汉字创制上的“约定”,是一种“原始约定”。而经由使用大众的“俗成”之检验,在一个比较全面的整理统一中被肯定下来的“约定”,才是一种“正式约定”。当然,经过“正式约定”的文字,经历一段时期的适用与增生后,必然也会产生新的混淆,故又需再度予以“约定”,这便是历代持续不断进行的所谓“正字运动”。今天台湾行用的传统汉字,实际就是数千年来由先贤“创制”而“俗成”,由“俗成”而“约定”,到“再俗成”“再约定”,一路在“理性”区别的规范节制与“感性”便利的书写需求交互作用下,自然绵延发展而来。其间存在的问题,相对较少且小。

目前大陆《简化字》存在问题的最大症结,是由于其创制出自“非常态”的人为之造作。在“法”上的“约定”,系由人为强制规范的结果,是一种未经长期且自然的“俗成”检验之“约定”,严重背离了汉字系统之创制一向由“俗成”而“约定”、顺理成章而渐进确立的根本法则。《简化字》在大陆实行已超过半个世纪,其间凸显的问题错综复杂,既有单纯的个别字问题,也有盘根错节的内部结构逻辑系统失序问题,其实已经面临非“再约定”不可的瓶颈。在此拟针对《简化字》在“约定”的规范层面所凸显的一些问题,举其荦荦大者数端,加以申论。

(一)体例不纯,前后不相统贯

如把“盧”字简化为“卢”,从“盧”构形的“瀘”“壚”“櫨”“顱”“鱸”“臚”“鸕”“艫”“轤”九字,右旁也一律类推简化作“卢”。但是,列在“第一表”中的“蘆”“廬”“爐”“驢”四字,其右旁却都被简化作“户”,体例并未统一。同时,水部的“滬”字又简省作“沪”,言部的“護”字也被改造简化作“护”。同一个“盧”旁,转换成“卢”“户”两个代表符号;而同一个“户”旁,除其本身所代表“门扇”的意思外,同时还兼任“蒦”与“扈”两个形体的简化代表符号。换句话说,“卢”旁既可以用“卢”“户”两个符号来代表,而“户”这个符号,却又同时代表“卢”“蒦”“扈”三个偏旁,形体符码紊乱不堪,增加汉字识字教学活动上的不少困扰。

又如“纖”字简化作“纤”,既以“千”符替代“韱”旁,故连类也以“歼”为“殲”,以“忏”为“懺”;而同样从“韱”的“讖”字,右旁却并未依例简化作“千”,只是以草法楷写简化“言”旁而作“谶”;竹旁的“籤”字,却又被简化作“签”,这是体例不一。又,“鬧”、“鬩”、“鬮”分别简化作“闹”“阋”“阄”,作为偏旁的“鬥”字都简化作“門”的草写体“门”,而“鬥爭”一词,却又写作“斗争”;又,从心雁声的“應”字,依草书楷写而简化作“应”,而从鸟雁声的“鷹”与从贝雁声的“贗”字,却只简化形符的“鳥”与“貝”而写作“鹰”与“赝”,声符并未依例简化;又,“瘧”字简化作“疟”,而从言虐声的“謔”字,作为声符的“虐”旁并未简化,只简化“言”旁而作“谑”;“嶺”简化作“岭”,却又把“憐”“鄰”简化作“怜”“邻”,用“令”这个新声符,同时取代“領”与“粦”两个形义迥别的旧声符,而同样从“粦”得声的“磷”“麟”两字却并未简化;又“兒”字简化作“儿”,而从“兒”构形的“鯢”“鬩”两字,却只简化“魚”“鬥”两个偏旁形符而作“鲵”“阋”,作为声符的“兒”旁并未简化。以上所举,全都是体例不纯,前后不相统贯之例。

(二)符号错乱,因小失大

如把“雲”简化作“云”,并将“運”简化作“运”,“動”简化作“动”,“醞”简化作“酝”;又把“層”简化作“层”,“嘗”简化作“尝”;更将“壇”“罎”两字同时简化作“坛”。用一个“云”的符号,同时承担着“云”“雲”、“軍”“重”“昷”“曾”“亶”“曇”等九个形体。省“運”为“运”,省“醞”为“酝”,“云”旁这个新声符,尽管“声必兼义”的作用已失,但它至少仍旧具有一些标音的功能,尚有可说。至于省“層”为“层”,省“嘗”为“尝”,以及省“壇”“罎”两字为“坛”,这几个“简化字”,除了形体笔画有所减省以外,完全不具任何表意功能,甚至这些原本具有标音作用的繁体形声字,随着形体之被简化,其标音功能也平白遭到阉割,变成了会意非会意,形声非形声,字形与音义全无关联的纯粹记号字,完全背离汉字形、音、义三位一体的学理法则。

又如同样是“柬”这个偏旁,在“拣”(揀)、“炼”(煉)、“练”(練)三字中,都依其草写体而被简化作“”;但在“闌”字及从闌”得声的“瀾”“讕”“斕”“鑭”四字却又不简化。同样从“柬”构形的“蘭”字,又简化作“兰”。而“欄”“攔”“爛”三字右旁所从的“闌”并不从“艹”,竟然也一概被简化作与从“艹”的“蘭”字同形的“兰”。这岂仅是体例不纯,简直是错乱不通。

再如“關”简化作“关”,这个“关”字,在古字书中,原本是“笑”的异体字。“笑”字古本从“艹”从犬会意作“”,先民见“狗遇草地皆甚喜乐”而造此字,后来借物情以拟人情,才转为人类日用喜笑的专用字。此字在战国、秦、汉间的简牍帛书中屡见,均为“从艹从犬”而写作“”,足证“”乃“笑”之本形[1]。其后,“艹”头写作两点一横,又误“犬”为“大”,遂成“关”形,敦煌汉简已多见,且被收录在宋代司马光等所编《类篇》书中。六朝、隋、唐间,或增“口”旁而作“咲”,智永法师《真草千字文》“笑”字便作此形[2](表三)。故“笑”字之形体演化脉络,可作如下之推索:

今省“關”作“关”,与“笑”之异体(表三:12、24)同形相混,违背了汉字“避混同”的创制法则。

又如“獲”简化作“获”,作为声符的“蒦”旁,省改成“”,变成跟“笑”字的本尊正体同形;而本来从言蒦声的“護”字,形符与声符都被置换而改造作“护”,变成一个全新的形声字;另一个从水蒦声的“濩”字,或因较不常见,故未被简化。同一个“蒦”旁,却异化作三个漠不相关的记号。如此一来,原本声系相同,可以据形系联的三个同源字,却因当时“乔太守乱点鸳鸯谱”而际遇迥殊,顿成陌路,字义与声韵都乱了套。

它如“贊”字简化为“赞”,而同时替代“讚”字,又将瓚”“攢”“纘”“趲”等字,依类推法而简化作“瓒”“攒”“缵”“趱”,却又省“鑽”为“钻”。一个“贊”旁,改由“赞”“占”两个符号来替代,这也是体例不一。不仅此也,在《简化字》里头,从“占”构形的,除了“钻”字外,还有“拈”(撚)、“毡”(氈)、“战”(戰)、“粘”(黏)、“沾”(霑)、“砧”(碪)六个字。换句话说,一个“占”旁,除了用来取代“赞”这个代表符号外,同时还得充当“占”“亶”“然”“甚”与“单”等六个偏旁的代表符号。只为了少写几个笔画,全然不顾汉字的构形法则,而妄加切割,恣意拼装,以致符号颠乱,严重破坏汉字形体原本完整的内在逻辑体系,所得不偿所失。

(三)笔势约定,不切实际

如“水”部与“言”部两个偏旁的书写体,古来都有各式的区别法。如《草书百诀歌》有“有点方为水,空挑却是言”之说,意思是指这两个草书偏旁,上面有加点写作“”的才是“水”旁;没有加点而直接顺着竖画的笔势,由下向右上挑出,写作“”的,却是“言”旁。这是以“点”的有无,作为“水”“言”两个草书偏旁的一种区别法。“言”旁还有另一种加点的草书写法,不过,第二笔须先写一短横,再折笔向下写竖挑。在《简化字》中,“言”部作为偏旁时,就是依这第二种草体楷写而简化作“”的。在学理上虽不成问题,但由于它跟“水”旁的差别,只是第二笔短横的有与无,实际书写时还好,在计算机字模里,由于方块的限制,这个短横,被极度压缩而变得更短,笔势在若有若无之间,稍不留神,便很容易误认作“水”旁。如笔者名字里的“誥”字,简化字作“诰”。由于此字较不常见,故除了一些熟识的朋友外,凡由大陆发来的信函或文件,常被误作“水”部的“浩”字,固已司空见惯。有此混淆,足见这个“言”部偏旁的简化也未尽切当。

又如《简化字》(第一表)中,对于“臨”字简体“临”的笔势规定:“左从一短竖一长竖,不从一长撇”[3]。实则,此字左半第二笔,不论写作“一长撇”或“一长竖”,都不会影响到形义的辨识,充其量也只是笔画姿态上的变化,无关于文字内部的组织架构,应该留给书写者有审美自主的一点余地,实在毋须作如此硬性的“约定”。

又如(第二表)中,对于“馬”字简体“马”的特别说明:“上部向左微斜,左上角开口,末笔作左偏旁时改作平挑”的规定,以及“金”字作为偏旁的简体“钅”的说明:“第二笔是一短横”及“竖折不出头”[4]的两个“规定”,都是不必要的。即使取消这些“约定”,也不会产生任何识别上的混淆。甚至事实还正好相反,如“金”旁第二笔不写作“一短横”,而依一般写法作“点”,就图像识别上看,反而更像繁体字的“金”旁。故此类关于笔势上的琐屑规定,不免成了吃力不讨好的“多事”,相对于整套《简化字》对汉字系统大刀阔斧的破坏,正好形成一个两极的反差,宜加改进或干脆径予删去。最根本的理由是,取消了,没事;存在着,有麻烦。

(四)新造形声字,声符不协

《简化字》中,为了达到简省笔画的目标,往往取消原字的声符,而改换成笔画较少的新声符,另创新的形声字。这种通过声符替换来简化的手法,由于新声符与原字语音之间的谐声对应关系不一,简化的结果,纯就表音功能上看,如“态”(態)、“邮”(郵)、“达”(達)、“极”(極)、“犹”(猶)、“岭”(嶺)、“窍”(竅)、“窃”(竊)、“递”(遞)、“帮”(幫)、“胶”(膠)、“踊”(踴)、“沪”(滬)、“肤”(膚)、“惊”(驚)、“牺”(犧)等字,的确强化了传统汉字的表音系统;又如以“进”为“進”,以“讲”为“講”,以“坝”为“壩”,以“洁”为“潔”,以“怜”为“憐”,以“淀”为“澱”,新声符“井”(j@ng)与“進”(j#n)及“講”(ji2ng)、“貝”(b-i)与“壩”(b3)、“吉”(j!)与“潔”(ji9)、“令”(l#ng)与“憐”(li1n)、“定”(d#ng)与“澱”(di3n),韵尾不协;以“让”为“讓”,新声符“上”(sh3ng)与“讓”(r3ng),声母不协;以“忏”为“懺”,以“灿”为“燦”,新声符“千”(qi`n)与“懺”(ch3n)、“山”(sh`n)与“燦”(c3n),声母及声调都无法对应,显然弱化了汉字的表音系统[5]。又如以“袜”为“襪”,新的声符“末”(m7)与原声符“蔑”(mi-)虽为双声,却跟原字“襪”(w3)的语音之间一点也扯不上关系,虽说这个“袜”是“古已有之”,却谈不上是一个理想的简化字。至于以“柜”为“櫃”,以“彻”为“徹”,以“衬”为“襯”,新声符的“巨”(j&)与“櫃”(gu#)、“切”(qi-)与“徹”(ch-)、“寸”(c&n)与“襯”(ch-n),声母及韵母两皆不协,不仅完全失却表音作用,甚至连表意的功能也消失了。这种新改造的形声字,将传统汉字一部分形声字的声符,置换成既不表音又不表义的记号字,务小而遗大,是一种汉字系统功能的退堕。所谓“医得眼前疮,剜却心头肉”,这对于汉字作为语言载体功能的戕害很大,也是《简化字》为人诟病的一个部分。

以上所举具体实例,其所凸显的问题虽有不同,而其杂乱拼凑,各自为政,不相系联,不相统整,却同样是“游击式”的个别灵感之触发,缺乏针对汉字内部系统的整体考量,显得逻辑秩序溃乱。愈是对它深入探究,就更加发现它的窒碍不通。

然则,台湾的传统汉字在规范面的“约定”情况又如何呢?目前台湾使用的文字系统,是一九八二年九月教育部颁定实施的《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此表以最习见的通行字形为其选字原则,基本仍奉许慎《说文解字》为圭臬。

此表有些关于书写笔画体势上的特别“约定”,如“甜”“憩”“舔”等字所从的“舌”旁,上面第一笔规定不能从右向左取斜势作“撇”,只能写成左起平势的“横”,而“活”“括”“话”等字右旁所从的“舌”,第一笔则只能写作右起斜势的“撇”,而不能写成左起平势的“横”;又如“任”“壬”的“壬”旁,规定中间一横必须比最下面一横长才行;另如“呈”“廷”“圣”等字所从的“壬”,则规定第一笔要写作“撇”,而中间一横还必须短于最下面一横。这些在隶变后的隶、楷书中,笔画相对长短及笔势上的微细变化,既不影响字义的识别,理应放开一着,让书写者有自由发挥的余地,强作硬性规定,只有增加学习者心理上的束缚而已。在《标准字体》中,这一些对于笔势上的“约定”,跟大陆《简化字》倒有几分不谋而合的神似处。如何得其中道,允宜重加检讨。

《标准字体》由于过度尊崇《说文》,没有考虑到许书篆文本身存在的讹形问题,以致产生不少有悖情理,乃至莫须有的错误“约定”。如在“刑”字下注明:“本作,今从俗。”[6]“刑”字在东汉以前的碑刻用例中,左旁全皆从“井”得声,许书篆文缩齐作“开”,系由“井”旁异化而来的讹形。故这几个批注文字,虽有《说文》作为根据,却不合此字形体递嬗演化之历史真实,当予删去。

又如“于”字条下注明“本作亏”[7],这也是过度迷信《说文》,对“于”字形体动态演化过程缺乏全面理解所做出的错误说明。事实上,“于”字的竖钩,或增曲折而被写作“亐”。后来这个带有曲折竖钩的上部,向下滑移而跟第二个横画呈相接状态,遂成“亏”之讹形。古字书里,都将这个讹形收纳作为“于”字的异体,它并非“于”的本字,隶、楷书中的字形,正是“于”字未被异化的本尊“正体”。故“本作亏”三字应予删去。若必欲加以说明,可作“或作‘亐’。俗作亏,非。”至于大陆《简化字》将这个“于”字讹形的“亏”,拿来作为“虧”字的简体使用,虽为一时便利,其不妥当之处,一如前已述及以“儿”代“兒”,都是徒增汉字原有形体系统逻辑的紊乱而已。

他如“寺”字,《标准字体》写作“从士从寸”,字的中间一横写短,上下两横写长,在形体上显得心脏部位似乎偏虚,怎么看都觉得别扭。故历代书法家几乎都把中间一横写得比较长些,这样在视觉上便有重心平衡的和谐美感(表四)。至于为何要写作“从士”,“寺”字条下并未加任何说明。但我们从表中“志”字条下的说明文字,可以窥出一点端倪:“上从㞢,作士以别土”[8],由“寺”“志”二字上部皆从“之”作为声符,篆文同作“”,大抵可以推知《标准字体》“寺”字上部写作从“士”的由来。事实上,此字不论写作“从士”或“从土”,都不是作为声符的“”(之)的正体,又都不跟其他的字形造成混淆,实在没必要坚持非写作“从士”不可。不妨从俗而改写作“从土”,庶几可让众人的眼睛少接受一些不协调事物的“虐待”!

关于点画笔势上的规定,与“寺”字相类的,还有“黄”字。《标准字体》写作“黄”,田形上方写作从“廿”从“一”,上部三个横画也是写成上下两长横、中间一短横的模样,这种组合,再怎么搭配都很难写得好看。这也是过于拘泥许书,如能稍放一着,而把上部写成跟“共”字上部一样,任何人随意写来,都不会太难看(表五)。也许有人会说,那会不合《说文》,实则,真要依照《说文》的话,则第三横就应该切成两半,写成左右各一短横或写作“八”形才对(表五—2)。此字隶变后,这篆文中的左右两笔已连成一横,既然可以不写成两短横,那又何必要坚持写成别扭难看的“廿一田八”,而不许写成美丽大方的“卄一田八”呢?
其他,如在“乖”“乘”两字下都注明“直笔不钩”,而在“矛”字下却注明“直笔钩起”[9]之类。其实一般汉字的书写,仓促之间,前后笔画相互顾盼映带,往往出于理势的不得不然,实在无须在笔势上强加规范。若连这些琐屑的笔势都要执定的话,那么,“从肉爻声”的“肴”字,第三、四两笔就必须写成一撇一捺而跟“卦爻”的“爻”字形体一样,不得写作后世通用一横一撇的楷体模样;“从巾父声”的“布”字上部,也非得写成跟“从斤父声”的“斧”字上部一样不可!这岂非大开历史倒车?事实上,文字政策的制订,固然须有文字学专业上的学理依据,但学术只能是用来指引或导正实用,而不是拿它来钳制拘缚实用的。故像这一类的说明文字,应可删去。

今日传世的《说文》版本,几乎都是北宋时代二徐(徐铉、徐锴)兄弟留下来的本子。许慎《说文》的成书,是在后汉中期,汉字由象形意味浓厚的古篆字体过渡到纯粹符号化的隶书字体的“隶变”过程,早已大致完成,其形体讹变情况严重。许氏当时所传录的文字形体,岂能尽合汉字的“初形本义”之真?加上《说文》成书后,魏、晋以下,以迄北宋时期,历代学者辗转传抄,甚至单凭己意妄加改写致误者,所在多有,也难可全皆据为典要。
再说,若要尽据《说文》,则“隣”字右旁,甲骨文写作“”,既非如《说文》所说的从“炎”,更不是今日楷书的从“米”(许书从炎,实为从大,大旁四点,像人身上着磷火形)[10];“萬”字不从“艹”头(本为蝎子的独体象形);“賊”字右半不从“戎”(本为从戈则声);“曹”字上部须作从两“東”并列;“買”字上部应该从“网”;“跡”字声符从“朿”不从“亦”[11]等。这类例子,举不胜举。若真执意坚持要“合于初形本义”,那就应该回到商、周时代甲骨文、金文等汉字源头处去找,而不当在距离殷商千余年后的《说文》中找啊!然而,果真这样的话,任谁都会知道这是不通时务的做法。恣意割裂,过度简化,固然足以破坏汉字内部的构形系统,但如果过度拘泥,也往往会将有机的汉字精灵引入僵滞不化的境地。从学术角度看,有必要究明每一个汉字的递嬗真相;而在实用书写上,必须与时推移,知所变通,方能让这一套汉字系统发挥其最大之实用效能。

关于《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中存在值得商榷的问题,除了此处所指陈者外,尚有“字体不够标准者”、“说明文字待斟酌者”、“体例不纯者”、“字形不妨从俗者”等数端。兹分别略举数例加以说明。

(一)字体不够标准者:如“疊”字本当从三日作“曡”,王莽时,因嫌三日太盛,改为从三田而写作“疊”。此字既是俗体,笔画又繁复,理当改为笔画简省又是正字的“曡”字。又如“妒”字,其本字是“妬”,从女石声兼会意。古代称没有生育能力的女人为“石女”,“石女”看到别个女人能生孩子,格外容易引生嫉妬之意。清代学者段玉裁已明白指出“户非声”,认为“妬”字才是正字,可惜当时其他学者都弄不清楚。如今有甲骨、金文可以佐证,应予更正[12]。

(二)说明文字待斟酌者:如“者”字下注明“本作,今从省。”依文意推索,当是以“日”上加点者为正,不加点者为“省”写的俗体。此字甲骨文作“”,本象版筑之形[13]。金文增口为繁文作““。后于字下“口”内加点而成“”,隶变后写成“”,最后又把捺笔摆平而演化成今日楷书的“”字。其形体演化过程,大致可作如下之表示:

后来,由于某些对古篆文字略有一知半解的人,发现此字在金文中右方原似有一笔,误以为隶、楷书中的“者”字是少了一笔,便没头没脑地在“日”上再添加一点。殊不知此笔在隶变过程中,早已跟左上方的折笔接连融合而形成向右斜出的长捺(横),以致造成后人加点与不加点的迷惑与争议。故“者”字下所附加的说明文字,其实是错误的,应予删去[14]。又如“刑”字下注明“本作,今从俗。”根据出土秦、汉时代古文字资料,此字左旁都从井得声,并非如《说文》所说的从“幵”。这显然是拘执今本《说文》的错误说法,若把这些说明文字删去,便可没事。

(三)体例不纯者:如“隽”字部首(隹)以外的“”形,笔画数是五画,而“凹”字下部比它多出一笔,却也是五画;“凹”字为五画,而“兕”字上部与“凹”全同,总笔画为八画,扣除部首(儿)的两画,却成六画,体例并不统一;“考”字总笔画数为六画,而作为“銬”的声符时,部首(金)以外的笔画却变成七画,也是体例不纯。又如“阝”(阜部)为三画,“辶”(辵)为四画,表示“阝”(阜)部竖画以外的“”与“辶”(辵)部上点与下捺除外的“”,同以两画计算。可是“”部捺笔除外的“”算两画,而“乃”字总笔画数是两画,部首(丿)除外的笔画却只有一画:此外,比“乃”字只多一捺的“及”字,却变成了四画。在笔画数的计算上,都是体例不纯,应予以统一。

(四)字形不妨从俗者:如“州”字三小笔,写作三短横()。实际书写时,写成短横的话,跟次一笔的气脉不易连贯,既不自然又不好看。此字本从“川”构形,像水中有陆地高起之形,写作“”,金文中原来只有中间一笔肥大,甲骨文因契刻工具材料坚硬,不便作肥笔,故用框廓“”来加以表示。由于形体跟古钩字的初文“”相近,隶变后遂被写成“丩”形,战国晚期的秦文字已讹作从三“丩”。写快了,变成先点而后向上挑起之势。若挑势用力稍轻,便成了点状。究明此字形体的递嬗演化由来,自可知晓“州”字的三小笔写作三点,固然是从俗的写法;而写作三短横,也并非就是“正”形[15]。一般书法家都写作三点,既美观又自然,故这三小笔不妨从俗写作三点。又如注明裔之“”为“下从肉”,框内两笔作右下点与挑势:而甲冑之“冑”为“下从冃(音贸)”,框内两笔作两短横。如此强分,实无必要。凡是篆文从舟、从月、从冃与从肉的字,隶变后多已混同而演化成为“月”形。四字独立出现时,自然要分别写其本形;当其作为偏旁时,因有上下文词(文义)可资识别,既无混淆之虞,故无须强加区分,应可从俗而写作“月”形。此外,如“示”“衣”两字,独立成字或作为部首而位居字上或字下时,分别为五画及六画,当其作为左边偏旁时,第二、三两笔都连写成一气,故应以一笔计算。尤其在缺乏草(速)写体的现行汉字体制下,凡是连笔的字,更应从优放宽。
如上所述,台湾的这一套《标准字体》,尽管也还存在不少未尽合理的“约定”缺失,但大抵都偏属个别文字笔势上的细节问题,有关汉字内部逻辑的系统架构,基本上都还算完整;而大陆《简化字》凸显出来的诸多问题,则泰半缘于汉字内部系统架构遭受严重裂变所致。其中每一个或一组字所浮现看似枝节性的“约定”缺陷,背后几乎都隐约指向一个更加本质性的核心问题,是整个汉字逻辑系统架构严重错乱的一种折射,显然已非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浮泛讨论所能了事。唯有“开诚布公”,整合各界有心人士之慧力,众志成城,方足以做出公允的补救与扭转。


[1] 至于原本从“艹”的“”字,为何会讹成从“竹”的“”呢?那是因为汉字在长期的隶变过程中,所有从竹构形的字都讹变作草头,故在汉代碑刻中,几乎看不到从竹的字,从竹与从艹全皆混同了。魏、晋、六朝以后,文字学家有意替这些因隶化而讹变的竹部字平反,好让它们有复归“本尊”的机会。就在这一波还原的浪潮中,原本从竹诸字固然得以回复本形,但也有极少数原本从艹构形的字,却因误上“还原”列车而无端被改为从竹。这种情况,“笑”字并非孤例,如“簿”、“答”等字,其本形原都从艹,从竹是讹形。更后来,“犬”旁在隶化过程中,又因声化及形近之故,进一步讹变为“夭”,遂有自唐代以来“笑”字究系从“犬”抑或从“夭”的千古聚讼。详见拙著《说文篆文讹形释例》第八章第一节《说笑》,第245—256页。台北,文史哲出版社,2008年2月修订再版。

[2] 同注11。

[3] 见《简化字总表》,刊在《汉语大字典》八,附录,第5461页。四川:湖北辞书出版社,1990年10月版。

[4] 同注13,第5463页。

[5] 参考李艾希(AshHenson)《论简化字的表音效能——从表音效能之角度比较传统字与简化字》。该论文为美籍博士生李艾希在台湾师大国文研究所选修笔者讲授“汉字形体学研究”课程之期末报告。

[6] 见“教育部”《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第17页。台北,正中书局,1983年4月台再修一版。

[7] 同注15,第3页。

[8] 见“教育部”《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第66页。台北,正中书局。1986年12月第4版第7次印行。

[9] 同注18。分见第2、141页。

[10] 详见拙著《说文篆文讹形释例》第2章第4节,说“粦”,第67页。同注11。

[11] 参拙著第1章第5节,《说文篆文与出土简犊帛书》,第41-42页。同注11。

[12] 详见拙著第3章第4节,《说妬》,第103-111页。同注11。

[13] 依林光义说。见陈初生《金文常用字典》所引,第416页。西安人民出版社,1987年4月。

[14] 有趣的是,在大陆出版《汉语古文字字形表》及《秦汉魏晋篆隶字形表》两本字形学的权威著作里,“者”字在“检字表——八画”的字群里是查不到的,都必须到“九画”里才找得到。可见海峡两岸的学术界,对于这个“者”字究竟孰为正体,还都处在一种模棱不定的含混状态。关于此一悬案,笔者在拙著《说文篆文讹形释例》第一章第二节“形体学研究的价值与意义”,有较为详细的论述。同注11。

[15] 详拙著《说文篆文讹形释例》,第四章第三节“说州”,第124页。同注11。

[16] 见“教育部”《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第17页。台北,正中书局,1983年4月台再修一版。

[17] 同注15,第3页。

[18] 见“教育部”《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第66页。台北,正中书局。1986年12月第4版第7次印行。

[19] 同注18。分见第2、141页。

[20] 详见拙著《说文篆文讹形释例》第2章第4节,说“粦”,第67页。同注11。

[21] 参拙著第1章第5节,《说文篆文与出土简犊帛书》,第41-42页。同注11。

[22] 详见拙著第3章第4节,《说妬》,第103-111页。同注11。

[23] 依林光义说。见陈初生《金文常用字典》所引,第416页。西安人民出版社,1987年4月。

[24] 有趣的是,在大陆出版《汉语古文字字形表》及《秦汉魏晋篆隶字形表》两本字形学的权威著作里,“者”字在“检字表——八画”的字群里是查不到的,都必须到“九画”里才找得到。可见海峡两岸的学术界,对于这个“者”字究竟孰为正体,还都处在一种模棱不定的含混状态。关于此一悬案,笔者在拙著《说文篆文讹形释例》第一章第二节“形体学研究的价值与意义”,有较为详细的论述。同注11。

[25] 详拙著《说文篆文讹形释例》,第四章第三节“说州”,第124页。同注11。



四、从“理”上看
——简、繁体字学术面之检视

所谓“理”的角度,是就汉字的初形本义及其形体发展演化脉络所作出的学术考察。
汉字通过历代先民的不断创制、使用、整理、改造与规范,在漫长的流变发展中,其形体组织之间,早已自然构成一套体系严密、合乎科学精神的逻辑法则,即使字形有所讹变,也都有迹可循,只要该字不同阶段演化环节的字例足够,不难透过六书偏旁部首的分析,从动态形体学上理出一条递嬗演变的脉络来。

《简化字》在学理层面上的最大缺失,是它破坏了六书原理,重新创造了不少背离汉字体系内部逻辑的新简体字,导致符码紊乱,滋生不少混淆。如“網”字既简化作初文的“网”,又把从山冈声的“岡”字简化作“冈”,又以从山“冈”声的“岗”字为“崗”。不知“网”与“冈”,原本都是“網”字的初文,左右两竖笔,象立竿形,中象交网之形,单双无别,系一字之异体。又不知《简化字》中,从山从冈的“岗”(崗)字,是“岡”的后起形声字,以致竟利用原本为同一字的“冈”与“网”,分别拿来替代两个词义迥别的“岡”(同崗)与“網”,完全混同了“岡”“網”两字间原有的形义逻辑系统之区隔。面对这个纠葛,唯有先删去后起形声俗体的“崗”字,保留较合初形本义的“岡”字,又保留作为初文的“网”或“冈”,用来取代后起的“網”字,方能既得笔画简化之便利,又不致引生淆乱。

又如从纟牵声的“縴”字,原本表示以手牵着绳索拉物,却被简写作“纤”,跟表示纤维的“纤”字同形,以致原义消失,变成纯粹只是记录语音的“记号字”,失去了汉字原本“声必兼义”的独特性。

他如“審”字简化作“审”,“審”字金文原作“從宀從米”会意。古文字凡从“米”构形的字,多有细小微妙之意。其后,此字下部或从“口”为繁文,汉代鉨印则于“口”内增笔而写作从“曰”,进一步或讹冗作从“田”。更后来,所从的“米”旁上部还无端冗增一短撇而讹为从“釆”[1]。声符所兼的语义虽渐隐晦,但若细加推案,其间形体演化之迹仍然脉络分明。如今,声符由“番”的十二画省改为“申”的五画,的确颇得便捷之利,但作为新简化字“审”的声符之“申”,除了单纯标音之外,原本“米”旁作为表“义”的作用消失,这个汉字因形见义,形义相因的功能全被破坏了。

再说,《简化字》中从“審”的字,还有“讅”“嬸”“瀋”三字,汉语都读Shen(上声)。前两字的新声符“申”,汉语读shen(平声)。大家知道,“单音节”是汉语的特质之一,由于方块汉字的音节数少,同音字多,故声调轻重的标示作用,早已成了汉字记录汉语的一个重要元素。如今,声符既经改换,汉字对于汉语声调的标记功能也被废黜了。早在汉、魏之交,古贤已有“反切”的注音方法之发明,利用两个常用字音之切合,取上字的声母,配合下字的韵母与声调,可以精准地拼成一个字的读音与声调,非常合乎科学精神。反观《简化字》里的新造形声字,其中声符跟该字的读音和声调不谐者,所在多有。若纯就标音作用而论,似乎反倒比一千多年前的反切法还不如了。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将辽宁省会所在地的“瀋陽”简化作“沈阳”,而“墨瀋淋漓”的“瀋”字,一旦依《简化字》写成“墨沈淋漓”,岂不更加让人不知所云?

大陆《简化字》对形体结构的破坏,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由于传统汉字早已经过“隶变”的洗礼,因而倘若根据形体学原理,针对台湾的《标准字体》加以考察,其六书构形遭受破坏者也比比皆是。这些存在于正统字中的讹变与错误,大抵是历经长期辗转抄写,或因无心的误解而以讹传讹的结果,虽与初形本义不合,但因先民习用已久,早已约定俗成,故能普为后人安心接受。这跟大陆《简化字》之出于“突发式”所创制而破坏者,具有本质上的差别,不可同日而语。

如“奪”字的形体,《说文》解释作“從奞從寸”,实际上也是个讹形。其本尊“正体”,当如金文作“從衣從雀從寸”,表示用手拿着衣物包裹的小鸟,以防飞走的意思。后来“衣”旁上头表示衣领的“人”符形,跟下面“雀”旁上部“小”的左右两笔误相联结而变成“大”形,再跟“隹”符组合而成“奞”。原本在金文中表示衣襟而置放在“雀”形两旁的衣襟形,由于竹简幅宽过小的缘故,多被移写到“雀”形的正下方。当这个“衣”的篆文上部既跟“雀”形结合而为“奞”后,剩下这个下部孤零零而不能独立成文的倒“W”形,遂在可有可无的情况下被遗弃了,这便是今天大家习见的“奪”字讹形之形体由来(表六)[2]。其形体递嬗之发展脉络,可得如下之推索:

而大陆《简化字》的“夺”字,则干脆连鸟形的“隹”符也一并甩掉,结果变成了“从大从寸”极简化的“夺”字,只剩代表手形的“寸”符是原本正身所有。至此,用来表意的形符已消失殆尽,遂变成了纯粹的记音符号。就“夺”字的初形本义看来,简、繁二体同是讹形,故大陆的《简化字》固然不是“正体字”,台湾的《标准字体》也一样称不上是“正体字”。这是纯就形体演化之“理”上做出的论断。

《简化字》中,还有一小部分极简化的“简笔字”,其中不合六书原理者甚多。如“聖”字简化作“圣”,对于此一简化形体由来,笔者闻见不博,似尚未见有人解得。其实,此字系从“聖”字的草书写法(),更加连笔后楷化而来。其创制灵感虽来自草书,但其中第二笔的“捺”系由分别代表不同形体的三点之“不当连结”而成。其演变过程可作如下之表示:

此字经过多重转折,已然背离此字的草法形体演化脉络之自然抽象法则,变成一种异化的全新字形,完全不合六书构造原理。以致“圣人”一词,常被错误解读成“怪人”,徒贻笑柄。这个“聖”之草体楷化的“圣”字,虽是前有所承,但因其讹变太甚,解说不易。且与《说文》土部训为“致力于地”的“圣”字完全同形[3]易滋混淆,在文字的识读与学习上,也只能靠硬记,困难度反而比繁体字还高。衡情论理,此字应予放还,令其回复正体。

又如“衛”字简化作“卫”,据说此字系民国时代部队军官所造。当时军官为了差遣不识字的士兵送文件到卫兵室去,唯恐他因不识字而送错地方,故特加图示说明:即屋顶上有旗子飘扬的地方,就是司令部“衛兵室”的所在地[4]。此字上部的“”符,标示部队所属编制的旗子连竿之形,下面一横,表示地面,故知此字是专为“衛兵室”所造的字。此字创制过程,虽颇富趣味性,却不具任何汉字形义系统的内在链接,应予放弃或依“韋”字草法另行改造。
此外,《简化字》中以“局部替代整体”的截取性简化字,如

以“业”代“業”,以“产”代“産”,以“灭”代“滅”,以“杂”代“雜”,以“币”代“幣”,“厂”代“廠”,以“广”代“廣”,以“飞”代“飛”,以“习”代“習”,以“乡”代“鄉”,以“严”代“嚴”,以“虽”代“雖”,以“务”代“務”,以“术”代“術”,以“杀”代“殺”,以“茧”代“繭”,以“开”代“開”,以“农”代“農”等,其合理性都还有待商榷。此种截肢式的简化法,讹俗猥琐太甚,尽管某些字例已有先人用过,但也不能“凡存在,皆合理”而不加甄别地照单全收。平时手头书写尚无不可,公然著为典要,终非所宜。

此外,由于当初“唯简”是务的偏激思维,在简化过程中,运用了截取性省略法改换形旁或声旁、同音替代等方式,创造了不少新的形声字。只为了少写几笔,竟然大动干戈,完全漠视汉字本身“声必兼义”及“同声必同部”的声韵学法则,不仅变得形义淆乱,甚而导致古今声母及韵部系统的错乱与失效,对于古声韵学上的伤害,也是显而易见的。如“階”字简化作“阶”,“階”从皆声,古韵在脂部;“阶”从介声,古韵属月部。“際”字简化作“际”,“際”从祭声,古韵在月部,简化后的“际”字极易误为从示声,而“示”的古韵在脂部[5]。这么一来,原本逻辑完密的古韵系统也全被打乱了。声韵学家陈新雄先生就曾语带沉痛地说:“段玉裁曾说过,一声可谐万字,万字而必同部。同声而必同部,这是我们学习古代韵部执简御繁的简便方法。但经过简化,这个原则就用不上了。”[6]语言学是一个国际热门的学科,而声韵学又是语言学的基础学门。除非我们从此不再研究汉语语言学,否则,声韵学绝对是一门必修的入门课。

易经有言:“不远复,无祇悔。”这一套《简化字》,不仅在形体学(字形)与训诂学(字义)上纰缪百出,就声韵学(字音)上看,也一样处处生碍,实在没有理由再作回护,允宜重新商榷。

[1] 详见拙撰《说文从“釆”诸字篆文形体之探讨》,刊在台湾师大《国文学报》第37期,2005年6月。

[2] 详见拙著第八章第二节,《说“夺”、“奋”》,第257页。同注11。

[3] 《说文》十三下“圣”字,甲骨文作“”或“”,从土,表示用双手培土的意思,应是“墾”字的早期会意字。或只从一手,遂被隶定而写作“圣”。后来才以“艮”作声符,改会意为形声而写作“垦”(大陆以此字作为“墾”的简化字,也是前有所承)。更后来,又改用从艮得声的“貇”作为声符,其后左旁之“豕”又改为从“豸”,而成为隶、楷书中的“墾”字,它跟由“圣”的草法演化而来的“圣”字,形体虽偶同,其创制来源却迥然有别。

[4] 据老古出版社顾问刘雨虹女士转述南怀瑾先生说,见刘著第181页。同注4。

[5] 详见陈新雄先生《简体字混乱古音韵部系统说》及左松超《简体字混乱古音声母系统说》两文,刊在《声韵论丛》第一辑。台北,学生书局,一九九四年五月。

[6] 同注30。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5 22:50:22 | 显示全部楼层
五、“正体字”辨正
——传统汉字应改称“正统字”


台湾方面多年以来,不少政治人物及学者都有主张要称“繁体字”为“正体字”的呼声。事实上,称传统汉字为“正体字”,大陆方面早在十几年前,某些文化界的有识之士如袁晓园女士,已有类似的呼吁。尽管彼此的着眼点未必相同,但大家看到“简化字”对于中华文化已然造成断裂危机的焦虑,则并无二致。出于对传统文化的呵护与关怀,说“繁体字”是“正体字”,这是可以理解的。其实“正体字”一词,是一种很宽泛的说法。站在实事求是的学术立场,有必要对其所关涉的义理内涵,略作剖析。

所谓“正体字”的“正”,大致可有三个层面的意思:一是经由行政命令介入的“约定”,所形成规范化之“正”,这是“法”定意义上的“正”;二是经由学术,尤其是汉字形体学有关字形演化规律的研究成果,所作出合乎造字初形本义的“正”,这是“理”据意义上的“正”;三是传承汉字系统历史统绪上之“正”,这是“情”怀意义上的“正”。

就第一个层面看,台湾颁布实施的《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亦即过去一般所说的“繁体字”为“正”;大陆则以北京教育部颁布的《简化字总表》为“正”,就“法”的规范化“约定”上说,不管字形是正体还是俗体,反正政府说了算,定则定矣。在大陆国家考试试卷上写了“繁体字”,是错;在台湾地区考试试卷上写了“简化字”,也同样是错。“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各有一套统一的标准“正”字,两者立于对等地位,并无所谓谁“正”或谁“不正”的问题。

就第二个层面上看,大陆《简化字》的简化手法,完全着眼于省减笔画与强化标音之功能,在经历一番大翻修与大改造后,对于以形表意的汉字符码系统之内在秩序,破坏甚多。故其字形合于初形本义之“正”者已大幅减少。相对而言,台湾通行的《标准字体》,由于经历了“篆变”“隶变”“草变”“楷变”等演化过程,也未必都能符合原始造字的初形本义。且莫说繁体字中“曹”“獐”“蛙”等字,本是“𣍘”“麞”“鼃”的简体字;如“奪”“隸”“芻”等字,其真“正”的本尊“字”形,应是“”

(从衣从雀,从又或寸)、“𣜩”(右半从又从米)、“”(从又持二屮或从又持二木)。大陆《简化字》分别作“夺”“隶”“刍”,固然不“正”;台湾沿用前代行用的繁体作“奪”“隸”“芻”字,也同样不“正”;又如两岸同用的“妒”“脊”

“坐”与“笑”,其本形分别为从女石声的“妬”、从肉朿会意的“”、从卯从土的“𡊎”[1]与从艹从犬的“”,其实是双方都不“正”。类似之例,不胜枚举。尽管如此,由于台湾的《标准字体》基本尊崇《说文》,又未经特殊“非理性”之扭曲变造,故其合于初形本义之“正”的比例,自应远高于大陆的《简化字》。

就第三个层面上看,台湾通行的《标准字体》,纯系沿用自秦、汉以至明、清以来的传统汉字,虽然多少有些异动,但基本上跟大陆《简化字》未简化前的“繁体字”同属一个系统,故可独得传承汉字历史统绪之“正”。

据此而论,台湾的这一套《标准字体》,也只有在第三层意义上可以完全符合“正”的条件;而在第二个层面上,只能说台湾的《标准字体》是比较具有“正”的优越条件或比较合乎“正”;至于第一个层面,则在各自规范的“约定”意义上,彼此皆“正”,没有高下之分。因此,想要单独把台湾的《标准字体》称为“正体字”,学术理由似嫌不够充足。惟若改称“传统汉字”或“正统字”,则可无弊。它既符合独得汉字传承统绪之“正”的历史真实,又能免除因“正体字”一词无法不夹带的汉字“原罪”(如隶变)所引生之逻辑缺憾与不安。只是在语词表达上,不能不由“评判”语句退回到“事实”语句的老实面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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