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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理性,让书法批评远离“文革”风
——读北京日报《丑书,穿行在哗众取宠的路上》一文有感
王伟
近日,北京日报一位作者以记者身份撰写了《丑书,穿行在哗众取宠的路上》的批评文章,文中罗列了书法爱好者、著名书法家、书法评论家的关于“丑书”的批评言论,并贴出所谓“丑书”的靶点——沃兴华先生的几幅作品。北京日报如此旗帜鲜明地进行书法批评实为鲜见,尤其是在书协换届之际,又值多位书协会员退出中国书协的敏感时期,《丑书》一文的出现,更是耐人寻味。
关于“丑书”的辩论由来已久,一直未有定论,书法界一些有识之士已经不屑于争辩这些较为低端的问题。正如此文的靶点——沃兴华先生对此事的反应一样:“我没有时间去争辩,还不如去看看书,写写字。”
其实本不需要什么定论,艺术的思辨历来如此。
然而细读此文,却能发现诸多令人质疑的地方。
一、批评的方法
一般的书法批评的文章都是从书法理论出发,并从书法史的角度科学严谨的论证书法作品艺术价值,也有一部分批评文章先是极尽溢美之词,而后隔靴搔痒的来几句似是而非的老生常谈。而《丑书》一文的“批评”却是“直指人心”,其论证方法为:不管你承不承认,直接将“丑书”的帽子扣上,再将“丑书”等同于街头杂耍,而后再将你推向“千夫所指”的境地。这不禁让人想到过去的一种批评方法:先将你打翻在地,再踏上一万只脚,让你永世不得翻身……。
二、批评的标准
艺术批评是指艺术批评家在艺术欣赏的基础上,运用一定的理论观点和批评标准,对艺术现象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价,而针对于此文的“丑书”观点,首先要解决的是美和丑的定义问题,否则,就无法在同一个平台和高度进行对话。
艺术的美和丑是如何定义的?“丑书”二字又是如何定义?一个国家或者民族有没有一个组织专门来规定什么是美什么是丑?如果有,是什么组织?他的定义标准是什么?另外,哪个媒体或者组织可以担当起规范或引导人民大众的艺术审美取向?
不了解这些问题,妄谈美丑没有任何意义。
三、批评的资质
批评者应该是艺术评论家,必须具备艺术评论的资格,对于书法来说,批评者首先应该精通书法理论,了解书法史,并具备较高的书法欣赏水平和具有一定的书法功底,否则就是几个摇滚迷和几位戏曲爱好者一起在谈论交响乐。《丑书》一文的作者以记者身份出现,并未阐明其书法背景。艺术批评最怕的是非专业,一是会贻笑大方,另一方面多少也有失主流媒体之体统。
有一句话说的很好:你可以不喜欢,但不能不懂。
四、批评的论据
《丑书》一文所引用的理论观点分别出自书法爱好者、书法家和书法评论家,但并未注明所发表言论时的语境,例如文中所提到的书法家王学岭所说:“任何书法,前提都得具有美学价值,这种审美、美学趣味绝不是靠投机取巧出的来的,都得靠下苦功夫。”字里行间并没有提及所谓丑书,而且这分明就是一段关于美学的讨论,这是不是被断章取义并成功嫁接了呢。
说到断章取义,大家也许熟知 “唯女子与小人最为难养也”这句话,通常被一些不了解原意的人用来贬低女性,将女性与小人相提并论。而实际上孔子还有后两句: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其整体的意思和与一般人所理解的大相径庭。断章取义真能害死人。
且不说那位书法爱好者的真实性,也不去考虑这些位书法家言论的语境,我们先来看看本文所提到的张铜彦先生在中国书法在线上发布的公开信:
有一事拜托您,烦请您将我以下说明转发给沃兴华先生和相关朋友!
12月21日中午午休时,突然接到《北京日报》一同志(我不认识)来的电话,说是我熟悉的一媒体朋友提供给他的联系方式,请我谈谈对“丑书”的看法。本不想谈,但又奈于朋友推荐的面子。我是在事先不知其要写24日《“丑书”穿行在哗众取宠的路上》这篇文章,更不知其发稿配图是沃兴华先生书法作品的情况下,简要谈了自己对丑书的一点看法。我谈丑书内容沒点任何人的名,更不是针对像沃兴华等既有传统继承,又有创新精神的一些著名书法家。而主要是针对社会上那些沒有传统功力,投机取巧,湖涂乱抹,江湖上的杂耍类的丑书。更沒有讲“一些书法展上的作品,错字率竟然有六七成,绝大部分是作者生造出来的‘新‘字”。
特此说明!
张铜彦
2015年12月27日
如此说来,《丑书》一文所引用论据的真实性确是令人质疑,而如此缺乏真实性、科学性、严谨性的论证和批评,其目的也不得不让人产生怀疑。
艺术批评是严肃的事,需要良心。
希望艺术批评能够回归理性,既不需捧臭脚,更不需“文革”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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