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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市文联的机关刊物上同样又刊登了《危害中国书法的“欺世丑书者”即将被终结》这篇文章,两相对照,有意思的是在文章结束时特别增加了一句:“笔者是想通过此文,引起各方特别是书法上层的重视,以端正中国书法的方向。”什么叫“各方特别是书法的上层”?图穷匕首见,原来作者把终结的力量寄托在了协会换届时的行政干预上。
丑书论
文/沃兴华
长期以来,一直在各种网络和报刊上看到批评“丑书”的文章,前不久《中国书法报·争鸣版》又以“观照‘丑书’”为题,准备“陆续开展对于‘丑书’的讨论与争鸣。提倡针对当代书家的作品进行理性批评与阐述”,试图把这场批评引导到一个正常的学术轨道上来。想法很好,但是笔者觉得“丑书论”本身很丑陋,不可能引起学术争鸣,产生积极意义,甚至会进一步恶化书坛空气,因此写了这篇文章,表达自己的看法。
一、“丑书”是“俗书”的天敌
在中国古代的艺术理论中,“妍”和“丑”常常以并举的形式出现,文论如此,画论如此,书论尤其如此。例如宋代欧阳修的《集古录》说:“所谓法帖者……逸笔余兴,淋漓挥洒,或妍或丑,百态横生……使人骤见惊艳,徐而视之,其意态愈无穷尽。”元代马致远赞叹张玉喦的草书说:“千般丑恶十分媚,恶如山鬼拔枯树,媚似杨妃按《羽衣》。”在这些论述中,“丑”和“妍”是两种相反相成的审美内容,“丑”相当于阳刚之美,“妍”相当于阴柔之美。
到了今天,人们在研究艺术时,往往引用西方现代美学,将“妍”等同于优美,将“丑”等同于崇高之美,或者叫壮美,并且对它们的表现形式以及审美感受作了深入阐述。李泽厚先生在《关于崇高与滑稽》一文中认为,优美的表现形式为光滑、精细、柔软、均衡;崇高之美的表现形式为粗糙、巨大、瘦硬等。优美的对象给人的感受比较和谐、优雅和平静;崇高之美的对象给人的感受则常常更为激烈、震荡,带着更多的冲突、斗争的心理特征。
“妍”和“丑”虽然风格不同,但都是审美对象,历代书法家在创作时会想方设法地去加以表现,有时偏重“妍”,有时偏重“丑”。因时而异,各擅胜场。然而当一种风格的追求走到极端时,也就是被大家普遍接受,在视觉经验中认为它和谐、优雅和平静,奉为优美的典范而竞相效仿时,往往会陈陈相因,内涵越来越空洞,形式越来越简单,千篇一律,千人一面,从通俗走向庸俗,成为“俗书”。于是就有艺术家出来,用一种新的风格进行反拨,挽狂澜于既倒。这种风格“带着更多的冲突、斗争的心理特征”,一般都表现为“丑”的审美特征,如拙朴、怪奇、犷野、跌宕、雄肆等。它们超出了“俗书”者褊狭的视觉经验,开始时往往不被接受,遭到各种指责和诋毁。“反者道之动”,正因为代表了生、代表了力,所以会在各种批评指责中逐渐完善,最后被大家理解和接受,在视觉经验中成为一种新的和谐、优雅和平静,成为新的经典,然后又被大家模仿,逐渐走向程式化、走向僵化,成为新的“俗书”,催生出新一轮的“丑书”。书法艺术的发展就是这样,在“妍”与“丑”的轮替中不断地扩展和丰富自己的内涵。
举一个例子,“二王”书风盛行于唐代,到宋初刻《淳化阁帖》,一半是“二王”作品,大家都奉为圭臬,规规模拟,书风日益妍媚、萎靡,走向滥俗,黄庭坚因此批评说:“近世少年作字如新妇梳妆,百种点缀,终无烈妇态也。”于是在苏轼、黄庭坚和米芾的带领下,掀起了一场以“丑”为美的创新运动。苏轼说“石文而丑”、“丑石寒松未易亲”,米芾也崇拜丑石,他们在书法审美上主张“守骏莫如跛”“璧美何妨椭”(苏轼),“凡书要拙多于巧”(黄庭坚)。他们在创作上强调“意造”,也就是个性化的变形。苏轼书法的特点是左低右高的结体,宽扁的造型,偏侧的用笔,大小错落的章法;黄庭坚书法的特点是锯齿般起伏跌宕的点画,长线与短点的组合,内紧外松的结体;米芾书法的特点是七歪八斜的造型,弯弯曲曲的线条,或粗或细反差强烈的点画。这些写法在今人眼中已成为经典,见怪不怪了。如果设想一下,回到宋代,举目书坛,不是“二王”便是唐法,猛然看到如此怪异的书风,谁都会大吃一惊的。如果说“二王”是在自然书写的基础上追求美的表现,那么宋代创新书风则完全抛弃了自然书写,无论点画、结体还是章法都处处有心机,处处有表现,宋代创新书风与“二王”书风区别之大,远胜于今天创新书风与传统书风的区别,因此一开始就受到“俗书”派的猛烈批评,这些批评的文献记载后来因为革新书风成了经典而归于湮灭,但我们还是可以从仅存的片言只语中,想见当时争辩的激烈。苏轼所说“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显然是一种反击:我的书法是“意造”的,点画是随意的,你们用不着以各种教条来吹求。黄庭坚为此一而再、再而三地为苏轼辩护:“今俗子喜讥评东坡”,“士大夫多讥东坡用笔不合古法”,“或云东坡作戈多成病笔,又腕着而笔卧,故左秀而右枯。此又见其管中窥豹,不识大体,殊不知西施捧心而颦,虽其病处,乃自成妍”。宋人曾敏行的《独醒杂志》记载,苏轼与黄庭坚论书,互相谑称“石压蛤蟆”和“死蛇挂树”,其实也是舆论的反映。宋代创新书风以“丑书”反“俗书”,煞住了“二王”书风的继续滑坡,将书法艺术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再举一个例子,清代碑学是对帖学“俗书”的反拨,也是在被妖魔化的诋毁中艰苦探索,一步步走向成熟,最后将书法艺术从“山重水复疑无路”的困境中带到了“柳暗花明又一村”。当时傅山在《霜红龛集》中提倡著名的“四宁四毋”:“宁拙毋巧,宁丑毋媚,宁支离毋轻滑,宁直率毋安排”。所谓的巧、媚、轻滑和安排就是帖学末流走向程式化以后“俗书”的毛病,所强调的拙、丑、支离和直率都是碑学书风的基本特征,每一条都是以“丑”为美,每一条都是针对帖学“俗书”的反拨。综观书法艺术的发展历史,任何一次从“妍”到“俗”走向衰退时,都会经过以“丑”为美的变革而浴火重生。“丑书”是“俗书”的天敌,而且又是“俗书”的克星。
二、当代“丑书论”的堕落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书法艺术借助改革开放的东风,“咸与维新”,创新这面时代的旗帜也成为书法艺术发展的标志,到20世纪末,不仅蔚然成风,而且涌现出一大批既传统又新颖的作品,涌现出许多著名书法家,彻底改变了几十年来因循守旧的局面。这种创新书风当然也遭到了反对者的批评,被贬斥为“流行书风”或者“丑书”,开始时主要是“流行书风”,意思是短暂的、昙花一现的,包含着不屑一顾的态度,到后来进入新世纪,反对者的批评更加激烈,用种种的“莫须有”罗织成一顶“丑书”的帽子,扣在创新书风头上,张口闭口讨伐“丑书”,有一种要置之死地而后快的情绪。
当代“丑书论”对创新书风的批判,第一个理由是“看不懂”,所有文章和言论几乎全都以此作为立论根据,甚至是唯一的根据,只要“看不懂”的就可以指斥为“丑书”加以否定。第二个理由是狂怪、丑恶和丑陋,以通俗意义上的丑字来偷换传统书论中的“丑书”,否定它的审美内容,抹黑创新书风,将奇崛、雄肆、浑朴、苍厚等阳刚的崇高之美妖魔化了,这种简单和粗暴的理由放弃了艺术的本位和学术的立场,当然不可能否定创新书风,因此为了达到目的,它们不得不借助其他手段。
一方面依靠辱骂,而辱骂又没有根据,于是就不顾事实,“小人喻以利”,以己度之,想当然地认为所有的创新探索都出自名利之心:写“丑书”就是因为临摹不好,缺乏基本功,因此想投机取巧,通过旁门左道来走捷径出名,(其实,被他们所批评的“丑书”代表书家大多是当代书坛顶尖的临摹高手);写“丑书”就是为了迎合市场,搏出位,博眼球,目的是想以售其奸,骗取经济利益。(其实,当今市场最受欢迎的是工工整整、规规矩矩的字)。同时上纲上线,指斥写“丑书”的人不懂历史,没有传统,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是书法艺术的罪人,是民族文化的罪人(其实,被他们所批评的“丑书”代表书家大多是教授、博导,著述累累)。他们千方百计地将创新书风往名和利上引申挂靠,挑动起这根一般人最敏感的神经,然后依靠大众传媒群起而攻之,讽刺啦,嘲笑啦,辱骂啦,在一片嚷嚷中,发泄自己对名和利的渴望。
另一方面又想依靠权势。因为“丑书论”没有一点学术性,所以谁都可以把它作为工具来利用。今年,中国书协要改选了,各大网络纷纷登载了《危害中国书法的“欺世丑书者”即将被终结》一文,打开电脑百度,整整两个页面上的目录全都是它的转载,文章首先用夸张的描述,大肆渲染当今“丑书”怎么流行,从上到下,从作品展览到理论研究几乎全是“丑书”的一统天下,给人感觉传统书法在“丑书”的压迫下已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然后它却不从艺术上去分析到底什么叫“丑书”,“丑书”的风格特征是什么,又不从时代文化的角度去考虑如此有生命力的“丑书”到底是怎么形成的,一味地认为是少数人提倡的结果,企图挑起人际战争,为争权夺利制造舆论。文章观点荒谬,语无伦次,最令人费解的是在文章中被描述为横行天下的“丑书”怎么在标题上没理由地说“即将被终结”了呢?明显地文不对题,我不明白这种说终结就能终结的力量何在!上海市书协也要改选了,在上海市文联的机关刊物上同样又刊登了这篇文章,两相对照,有意思的是在文章结束时特别增加了一句:“笔者是想通过此文,引起各方特别是书法上层的重视,以端正中国书法的方向。”什么叫“各方特别是书法的上层”?图穷匕首见,原来作者把终结的力量寄托在了协会换届时的行政干预上。由此可见,文章对“丑书”夸大其词的危言耸听其实是想让执政者感到不安,有必要加以干预,夸大个人的作用是指示打击的目标。把一种艺术创作和学术问题导向权力恶斗,这是“丑书论”最彻底的堕落。(未完待续)
来源:中国书法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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