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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一批海龟派大师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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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7 10: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天茶舍』批一批海龟派大师甘阳的谬论

                作者:前身汉武帝 提交日期:2005-12-1 2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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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龟派大师甘阳最近抛出了一个三统论,说是当代中国有三个传统,一个是改革25年来形成的传统,虽然时间很短,但是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很多观念包括很多词汇,基本上都已经深入人心,融入中国人词汇的一部分,基本上形成了一个传统。这个传统基本上是以市场为中心延伸出来的很多为我们今天熟悉的概念例如自由、权利等等。另外一个传统则是共和国开国以来,毛泽东时代所形成的传统,这个传统的主要特点是强调平等,是一个追求平等和正义的这样一个传统。毛泽东时代的平等传统已经成为当代中国人生活当中的一个强势传统。还有一个传统就是中国文明数千年形成的文明传统,即通常所谓的中国传统文化或儒家文化,中国传统文化常常难以准确描述,但在中国人日常生活当中的主要表现简单讲就是注重人情和乡情。
    
    甘阳的这观点确有眼光,可以说是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分析框架。但甘阳往这个框架里填充的血肉,却似乎是变了味的。第一点还说得过去,第二、三点就大有问题。中国传统文化能不能等同于儒家文化?儒道释三家咋就被简化成了一儒独大?这简直是董仲舒式的宏大叙事。再有,传统文化在日常生活中的表现只剩下了重人情和乡情?那官本位、圆滑(“中庸”的庸俗化)、惧讼、怯于抗争等民族劣根性岂不都不一笔抹杀了。痛快倒是痛快,可也未免太托大了。
    
    再说第二点,拜甘阳之赐,我头一遭从一个西化的政治哲学家嘴里听到对毛传统如此盛大的赞美。这是一个多么崇高的传统,强调平等(无差别平等?),强调正义。问题是,这是哪门子的平等?哪门子的正义?照我粗浅的理解,平等该是天赋人权、生而自由这个前提下的平等,并且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平等,而不是红卫兵们、张铁生们颠覆当权派和反动学术权威的平等,也不是打着平权的旗号撕裂人群、大搞阶级斗争的平等,更不是借平等之名摧毁所有制度性权威、从而集大权于一身的平等。至于正义,那也是一个中西哲人从古到今讨论个不了的大话题。照我孤陋的见闻,哈维尔的观点还是最让人信服的。他是这样说的,对某些人不义,就是对所有人不义。这才是作为公平的正义,也才是平等精神的真正体现。当然也不能冷落了程序正义,因为这是正义伦理的制度化显现。如果没有程序正义,一切社会正义都不可能长久维系。这些本来都是常识,我所以要拿来唧唧歪歪一通,无非是为了和甘阳的观点作个比照。一照之下,甘阳对一段痛史的惊人盲视可就暴露无遗了。简单举个例,在一个砸烂公检法的时代,哪有程序正义可言?又何来社会正义?
    
    哈维尔的说法表面看起来像是在谈正义原则的应用,但也关涉到了正义原则的本质,所谓“对某些人不义,也就是对所有人不义”,反过来说就是,如果正义只及于某些人,那就是不义的,所以正义就该是公平地对待所有人,这其实和罗尔斯的正义论很合拍,因为在后者看来,正义就是作为公平的正义。
    
    照我粗浅的看法,如果所有人都能得到公平地对待,大家也就能各得其“宜”了,所以古人说,“义者,宜也”。剩下的问题就是该如何在实践中捍卫作为公平的正义了。这下可就麻烦大了,它涉及到如何监督,如何制衡,如何精细地计算各种分配方案,如何裁定具体情况下的分歧和冲突,凡此种种。这就离不开宪法和体制的配套保障了。说到底,这后两者不过都是仲裁者而已,而其仲裁功能还得落实到有缺陷的人来实现,他能不能公平地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行事,这既是程序正义能否得到保障的前提,也是作为价值理念的正义原则能否得到保障的前提。
    
    那么,什么是公平呢?照我粗浅的看法,公平就是“执中”,也就是不徇私而不偏不倚,不徇私是为“公”,不偏不倚是为“平”。不偏不倚不等于无视差别,总统走红地毯,小民只能走破地板,就不能算不公平,但这绝对是不平等的待遇。可见公平不等于平等。也可见无差别的平等既未必现实,也未必合理。
    
    举个好玩的例子吧。比如西施和东施一起报名参加浣溪村选美大赛,结果东施被评为浣溪村小姐,而西施却只得了个安慰性质的公平竞赛奖,因为东施他爸是村委书记,东施他妈又是评委们的干妈,评委们于是慑于特权和私情作出了这个颠倒美丑的评判。这个评判结果自然是不公平的。
    
     但东施长得丑不是她的错,西施长得美也不是她的功劳,她们是生而不平等的。如果本着无差别平等的原则把她们都看成美人,那也只能说是变态。
    
    所以平等应当是“起跑线的平等”,竞争规则的平等,法律面前的平等,而不是什么无差别的平等。“男女同工同酬”就是竞争规则的平等,因为先有“同工”,才谈得上“同酬”。如果英雄英雌们不顾先天的差别,非要无差别地去参加各类竞争,好比刘翔放着百米栏不跑,非要去表演艺术体操,也就铁定只能成为笑柄。
    
     还要进一步说明的是,法律面前的平等也是有例外的,比如有些人就有豁免权。而豁免权可以说是合法的特权。换句话说,特权也有合法和不合法之别,并非绝对的恶。村委书记非要逼迫评委们把他的丑女东施评为浣溪村小姐,当然就是不合法的特权。
    
    一个公平的决断者固然应不徇私情、不畏强权(尤其是不合法的特权),但也不能不正视合法的特权与有差别的平等,否则就是把“不偏不倚”的执中精神简单化了。孔子主张“以直报怨”,后人训“直”为不隐曲,不顽滞,从其性情之正而不徇私欲。我以为,这也可以移作罗尔斯所谓“作为公平的正义”的脚注,尤其是 “不顽滞”三字,非常值得玩味,其意近乎不片面、不僵化,寓“时中”之意,且合于辩证之理。
  
  补遗:
  
  
  1、甘阳当然不该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也许这里有表达策略的考量。但甘阳的问题就在于他的论述背后咋都有施密特、施特劳斯的影子,往远了说当然就是马基雅维里,总之是权术学的味太重,这个或者是新新左派的作派,反贵族,诉求平民政治,但一不留神就蹿到法家、纵横家、黄老之学那边厢去了,嗐,还真是太阳底下没有新鲜的事物。
    
    当一切表达、一切政治行为都策略化了之后,我们已经很难区分真假,而纵横家们是不问真假,但问有效与否的。
    
    黄老之学重权术,重谋略,连道德也成了一种手段,“夫唯不争”的结果可是“天下莫能与之争”啊。
    
    法家对人性没什么信心,所以主张用强力,或者说是限制被统治者的权利伸张。
    
    如果我的以上三点认知基本属实,则甘之蹿到法家、纵横家、黄老之学那边厢去是无疑的了
  
  
  2、问题是,甘阳的这个论调能和李敖比吗?李敖可是赞美北洋军阀的能够容忍异己的啊,这才叫狡猾,既作出了新奇的翻案文章,又没有违背起码的常识。
    
    我还要问一问,甘阳大谈中国儒家文化如何如何,他又读过多少儒家经典?别是“四书”都没好好读一遍吧
    
    当然了,也许甘阳是要打入权力核心,然后做一把叶利钦,可我看可能性不大,就怕自己最后也找不着北了,成了共谋者。至少我看现在的甘阳是有点混淆了政治哲学和权术学了,而且沉溺得还颇深。
    
    反正我是觉得无论如何还得把自由民主这些核心价值说清楚,讲明白,不能一味朝马基雅维里的路子走(顺带说一句,李维史论这种书很好懂,比牟宗三、金岳霖好懂多了,更别提康德、王弼了,所以比这个太没劲,如果连常识都要老出错,最基本的道理都讲不清楚,读再多的书也不顶用)。
    
    在马基雅维里化的思式中所表露出的精英意识说穿了不过就是:我是超人,我看穿了一切,我给你们平等,但不给你们权力,我的把戏你们永远不懂,所以你们老老实实陪我玩就是了,别问那么多为什么。
    
    当然辩护者仍然可以辩护说,这也只是表达策略而已。呜呼!策略二字简直成了遮羞布,思想的前后不一,论证的前后矛盾,论断的操之过急,行文的枝蔓横生,以及对社会史、政治史的误读、盲视,似乎都不过是有微言大义存焉的高明杂耍。哎,此真所谓“英雄欺人”耳!
  
  3、老刘本来就有修士风,他不是要把基督精神传入中国嘛?这和老蒋企图通过复兴儒“教”精神以化西入中,都有信仰救世的意味在。说他们相似,并不稀奇。但我以为这是貌似而神异,老刘的神魂已被自由民主精神所感化,他之强调十字架上的真或者苦难面前的下跪,无非受了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这类思式的蛊惑,误以为自由民主政制的建立非得以认信耶酥为精神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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