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贴子最后由秦川在 2006/01/27 01:30am 第 1 次编辑]
这话是你说的还是你引用古人的?
笔法怎么还分宗不宗的?此言不妥,"一点成一字之规,一字乃终篇之准.违而不犯,和而不同,留不常迟,遣不恒疾,带躁方润,将浓遂枯,泯规矩于方圆,遁钩绳之曲直."引书谱语.圆方,曲直是辨正统一的关系,不能单说一方面,甜熟就应该用方笔调理,也是常理.书法这门独特的艺术有时候不是用话语能到说得清楚道的明白,但不是没有规律可寻的 ,如果我们一味的囫囵吞枣式的对古人的话语不加分析,或者不分场合的引用,也不见得就能把问题说得明白的.重要的我们后学者要本着尊重的心态再加上自己的理解,什么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书法不是玄学,不是神而又神的东西,神乎其神反倒拒人千里之外.我庆幸的是现在我们能说白话文,若要是满嘴之乎者也,那不断复制的以讹传讹的教诲就能把后学者累死.书法本身有没有标准呢?说有也有,说无也无,因为每个人都有个标准,常言说标准是人定的,人是活的,也是可以变的,标准的确立也是对灵性的扼杀,灵性是不断地突围之中确立了新的标准,(这个标准不防暂说它是一种共同点多地审美尺度),如果没有新标准地树立又怎么能够出现当今地流行书风呢?流行也罢不流行也罢,也只是暂时找不到更好地措辞来涵盖它.也算是勉为其难罢,就如给一个刚出生地婴儿起名字一样,到最后都是各方力量折中地结果,至于孩子跟谁姓,那也是可以商讨地,唯一不变地就是婴儿的性别而已.这也说明了一个道理,变地一直再变,不变的才维持了事物的本质特征.才给后人留下了研究它的可能.标准很多,因人而异,一个时期所形成的标准总会形成汇流,就如河水最终入海一个道理,"尊法","尚意""崇碑"那都是有传承的,不是谁灵机一动的产物.个人的标准要和大众的审美衔接起来,否则曲高和寡,也会被泯灭的.我要说的是要提高自身的审美,就必须植根于传统之中,不断的汲取营养,才能形成带有自身烙印的审美观.需不断的提高眼力,这个眼力可不是一天半载就能形成的,文物鉴定专家大多是凭着眼力去鉴别的,看是没有科学依据,可是往往比看似科学的检验要准确的多,其中经验起了很大的作用,这个经验就是眼力,学书之人眼力上去了,眼界自然就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