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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边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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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4 01:3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砚边断想

魏春雷

“观千剑而后识器”,眼力的提高,除却博览经典名迹,绝无他途。如此这般,“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自然眼界不俗。

为什么强调看原作?因为除了原作都不是原作!

《祭侄稿》涂抹勾画,如断臂的维纳斯——断臂容易,美难。譬如射箭,如果不能中的,那姿势是毫无意义的。

对于普通的欣赏,也许只是“美”就够了,但对于一件作品的艺术价值的衡量,必须还有“这一个”的价值!十九世纪法国生理学家克洛德•贝尔纳说,“艺术是‘我’,科学是‘我们’”,实在是对艺术与科学的精辟概括。

优秀作品中的新意,总能在古代经典作品中找到根源。我们创新求变,必须以经典为本,才不至闭门造车。

展览可作书法的第一展示方式,但不是唯一的。无论从时间还是空间上讲,展览的影响都是极为有限的,就如音乐会,人们对音乐的接触,多在音乐会之外——正是有了音乐文化产业,音乐才无处不在。书法亦然,以书法作品来讲,展览之外,更多的是家居悬挂。书法艺术的生命,在生活中,不单在展厅中。

现代家居装潢,根本不会考虑书法的位置。如果说书法是绚丽的花朵,那现代居室本身就是锦缎,书法再如何,也只能是锦上添花。

“书外功”讲了好多年,看看现在的展览,不少作者用的的确都是“书外功”——染色、做旧、拼贴、“斗富”(材料极尽奢华)——“书写”之外的功夫。

对江湖把式的长“龙”巨“凤”之作的不屑言犹在耳,不少书家已经投身大字创作,“字大盈尺”已经沦为“小不点”了。作大字俨然成为时髦,但除了挑战生理极限的意义外,端详那些“大作”,真有“费力不讨好”之感——难能矣,可贵乎?如果以“大”来原谅其质量,当是典型的吉尼斯思维。

按“展厅效应”的理论,那篆刻、摄影怕就不合时宜了——让它们大,又能大到哪去呢?

“字写得好就是书法家”看起来是很低的标准,其实也是最根本的标准。认定一个作者为书法家,能否回避他的字呢?如果他的字很好,那我们有什么理由否认他是书法家?书法家的学养,最终应该体现在作品中。一件艺术品,即使我们对它的作者一无所知,也绝对不会影响作品本身的价值。

有没有理论修养与有没有理论成果是两个概念。
专业与业余,意义不在字面。在许多领域,所谓专业的,往往水平很业余,而业余的,又往往很专业。

艺术当然是无价的,但艺术品有。书法作为艺术品,走向市场是理所当然的。把生活装点得更美好,是艺术的天职。作为艺术劳动成果的艺术品,如果没有市场,那劳动的价值怎么体现?花钱买的垃圾也当宝贝,不花钱得来的宝贝也不当回事儿——很简单的道理:连钱都不值,还有什么价值?

个别美院的招生考试去掉了创作试题,理由据说是评分标准很难把握,同理,是不是小学生考试也要不写作文了呢?

看不少书法家的画画、刻印、作诗,总觉得很像相声演员在舞台上学着唱歌唱戏玩乐器,像模像样的很多,真正当行的很少。

生活中没有艺术,可惜;如果只有艺术,可悲——生活应该是锦缎,艺术是锦上之花。

艺术家的标识在气质,而不是行头——胡子、小辫与艺术无关。

艺术家有两种,一种如白石老人、毕加索,一种如青藤居士、梵高。生活是最高的艺术,如果不能把生活经营得幸福美满,作为艺术家,我以为是不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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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春雷 13141127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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