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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棉诉谷歌案当庭起波澜:被告方强行申请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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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1 09:0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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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科技讯 12月30日凌晨消息,作家棉棉诉谷歌图书搜索侵权一案,昨日下午在海淀法院进行了证据交换。原本一次按常理相当平淡的司法程序,却因为被告方谷歌的委托代理人欲强行提交延长举证期限申请的举动,而当庭掀起波澜。
  近日因谷歌图书未经同意就扫描了自己的《盐酸情人》小说,并将部分内容放到网上一事,作家棉棉将谷歌告上法庭。棉棉要求谷歌为擅自扫描的行为道歉,从其数字图书馆中删除已经扫描的内容,并支付人民币6.1万元的赔偿金。
  这也是中国作家第一次以个人身份,因谷歌图书的侵权问题提起诉讼。
  10月以来,谷歌未经授权把570位中国作家的近两万种作品扫描上网引发风波。随后谷歌高管数次来华协调此事,并表示将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与中国的作家就版权问题达成新的和解协议,但目前各方并未达成一致。

  谷歌申请不公开审理
  29日下午3点,海淀法院第46号法庭。棉棉诉谷歌一案依照司法程序,在法院的主持下,开始进行原被告双方的证据交换。
  然而甫一开始,被告方谷歌的委托代理人即向法官提交不公开审理本案的申请,理由是这一案件将涉及技术层面的细节情况,以及案外的商业模式等敏感信息。同时,他还以谷歌在华的主要竞争对手为例,称搜索引擎的权重等信息不宜对外公布。
  不过在回答法官的追问时,谷歌的委托代理人也坦言,目前提交的证据并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目前会涉及敏感信息外泄问题。但他仍强调开庭之后,庭审中有可能会提及不便对外公开的内容。
  对此,法官当庭未予直接回应,但表示将提交合议庭讨论后再做决定,目前仍按照公开审理的流程推进本案。同时,法官也向被告方谷歌的委托代理人建议,鉴于本案较为新颖,如若开庭最好带上相关技术人员对相关问题予以解释。
  双方证据提交量5:1
  随后,原被告双方正式进入证据交换的流程。
  与起诉时相比,原告方此次并未增加新的证据,仍然是总共五份证据。而被告方则提交了一份12月22日出具的公证书,以证明涉及棉棉《盐酸情人》小说内容的页面,已经从谷歌图书的搜索内容中删除。这也是谷歌方面提交的唯一证据。
  据了解,谷歌11月中旬已将涉案的搜索页面删除,而原告棉棉一方已于10月30日对当时涉嫌侵权的页面进行了证据保全和公证。
  下午3:20,原被告开始互相查看证据原件。
  法官在与原告进行沟通中了解到,原告根据所提交的证据,认为被告谷歌扫描了《盐酸情人》的全部内容。针对这一问题,法官在与被告方进行沟通时,谷歌委托代理人称“今天是证据交换”,并据此拒绝做出任何解释,一度令场面尴尬。
  原被告难以达成和解
  对于原告提出的证据,被告方委托人并未发表质证意见,也并未提交书面的答辩状,谷歌委托代理人表示待正式开庭时再做答辩。鉴于上述情况,当日的质证环节被跳过。法官直接询问双方是否接受调解。
  原被告对此均表示愿意,但双方巨大的分歧让调解实现的难度陡增。
  原告提出的调解要求是,被告谷歌方面承认侵权并对此赔礼道歉,而至于经济赔偿的金额则可以再谈。对此,谷歌的委托代理人表示难以接受,他表示谷歌希望将棉棉的作品纳入谷歌图书的合作体系当中。
  不过,谷歌的委托代理人随后补充道,上述提出的双方合作建议,目前并未有考虑成型的细节可以提出。而对于谷歌提出的调解方式,原告委托人表示需要同原告棉棉协商之后再做决定。
  至此,今日的证据交换按照常规已基本完成,但当庭的激烈交锋才刚刚开始,这也使得原本半个小时可以结束的证据交换,纠缠一个多小时才完成。
  被告方强行申请延期
  在最后核对庭审文字记录时,被告方谷歌的委托代理人发现,自己此前口头提及的申请延长举证期限一事未被记录。要求书记员予以补充,并突然拿出一份手写的延长举证期限申请书,要求法院予以接受并考虑批准。
  按照规定,被告在举行证据交换前一天的七日内,有权向法院提交延长举证期限的申请,最长可延长一个月,最多可以连续申请两次。
  在谷歌委托代理人的坚持下,法官同意接受书面申请,但表示将酌情考虑。不过,法官随后发现谷歌方面提出的延期时限竟长达四个月,并且落款日期为28日(即提交申请的最后期限)。
  对此,法官要求被告委托代理人签署29日提交的字样,但遭到直接的拒绝。被告委托代理人声称法官无权做出这一要求,并放言“你要不收就扔了吧”。此事直接导致被告委托代理人和法官陷入几近当庭翻脸的境地。
  最后法官明确表态拒绝当庭接受上述申请,而原告方也表示不同意被告方的这一申请。法官当庭未宣布将于何时正式开庭审理本案。(孟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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