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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许伟东

反感一切过分的炒作(关于邱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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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5 18:39:14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许伟东(转贴)


先讨论一个比较小的问题——想象力与受控想象。
邱振中老师有一篇小文章,《从<元彬墓志>、<元绪墓志>看刻工对作品的“误读”》,其中一段是发挥自由想象的推测;“《元绪墓志》的刻工看来持有另一种心态。他似乎愿意忠实地再现墨本风貌,但作品中有少数字刻制粗劣,将它们与其它字对比,简直使人无法相信这些字出于同一墨本、同一刻工。仔细检核,可以发现刻制粗劣的单字都位于志石上部三分之一的范围内,同时略偏于左侧。可以作这样的推测:刻石时志石平卧,刻工站在志石下端或侧面能方便地刻制的字,都比较精致,但上部有一小块石面站在下端不便刻制,于是刻工转到志石上端的位置,这时由于字体倒置,突然失去了随时检核所刻字形的可能,也同时失去了所习惯的控制线型的操运时的感觉,刻制完全失败——尽管这些字未必不能给人以某种灵感。”
这种想象带来的臆测让邱老师觉得惊喜不置。按照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如此匆忙的一瞥,已使我们对刻制这一中间环节有了更多的认识”、“对作品的阅读具有无限可能。我们希望每一件作品的出版,都在提供更完备的书法史图录的同时,带来新的阅读方法上的启示”。
但是,第一,邱老师的臆测是建立在对拓片个人直觉的基础上,别人未必认同,别人也可以认为“志石上部三分之一”部位的笔道与其他部位没有什么差异。第二,这样的想象人人可做,比如我可以想象此墓志是师徒两人合作刻制,难以谈得上什么学术方法上的启示。第三,最关键的是,邱老师疏忽了这方墓志的尺寸,使得想象缺少了支持。我查了一下相关资料,该墓志的尺寸不过是66×68厘米。大家可以拿尺子比划一下,这样的尺寸再去除边沿,刻工站在正面刻制哪里会有不便的感觉。
我曾经在一次写作中引用过贡布里希的一段论述。这里再引用一次。贡氏写道:“既然我认为主观反应必须是而且也确实是人文学者工作的中心,我为什么还同意去探索客观标准,包括——如果非包括不可的话——计算机建立的标准呢?回答是,主观性并不意味着一切都随心所欲,不意味着我们可以绝对自由地按照兴致的指使去感觉和梦想”、“自然科学可以推翻一种错误的解释或假设。同样,训练有素的人文科学者也可以推翻一种错误的解释或一种误解,他那敏锐的感受力可以像受过训练的警察一样,和蔼地警告容易上当的人不要滑入沾沾自喜的唯情主义[emotionalism]深渊,并建议他们采取较慎重、较有裨益的‘受控想象’。”

[ 本帖最后由 许伟东 于 2009-4-4 15:25 编辑 ]
发表于 2009-4-5 18:39:37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许伟东(转贴)


再讨论一个简单的形式逻辑问题。
按照形式逻辑的要求,在一次分类中必须使用一个标准,分类后的子项必须形成不相容的并列关系。如果我说“人分为男人和女人”,人们不反对;如果我说“人分为女性和古人”,别人肯定会说我表达不清、混乱。
但是大家读一下邱老师的《作为修养的书法与作为艺术的书法》,标题就不通,一个西方式的别扭表达“作为……的某某,作为……的某某”倒还在其次,“修养”与“艺术”两者的区分是依据什么标准呢,两者怎么能够构成并列的不相容的关系呢?按照常识,我们都知道,“艺术”里面包括技术能力、精神修养功夫等复杂方面,“修养”里面则包括人生修养、身体修养、文学修养、艺术修养等各个不同的侧面。“艺术”与“修养”是两个相互包含的词汇,怎么可以这样对举,并且就这样把“书法”给瓜分了呢?这不是明摆着的荒谬么?
发表于 2009-4-5 18:40:05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许伟东(转贴)


一位我十分尊敬的朋友刚刚发来劝告:“窃以为对邱先生,你还是保持沉默为好。否则会有很多、越来越多的人际是非。还不如安安静静地自我发展自己的学术,单纯最好。”
我的回答是:“在中央美院的岁月难以释怀。某某的人性深处的东西我体察地太真切了。我没有说过,您可能也不是很了解。‘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古训我岂能不知。我也并非那种偏执狂。您教导的对。我本来准备隐忍的,但是书法界几乎成了黑社会,我刚刚一开口,就有人骂过来。我被激怒了。遵照您的劝告,我暂停。”
我倒不是害怕什么是非,我是敬重这位朋友。所以有兴趣的朋友自己去研究吧。关于邱振中的“泛化”概念、“神居何所”等很多文章的批评,我暂时不做了。只是希望大家不要被包装得十分精致、华丽、学术的东西迷糊了自己的眼睛。这个世界上,没有神!
发表于 2009-4-5 18:4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应该用“中锋”去写一个,一本书,楼主和一些网友的批评非常中肯,我相信邱先生一定会仔细地聆听大家提出的意见。
邱先生是我非常敬仰的艺术家之一。我和楼主一样,也花过许多时间去阅读他所著《书法的形态和阐释》,他的书法理论对我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但随着自己知识的不断积累,我对他著作逐步产生了“不满”,甚至可以说是对书法认识上的分歧,如:他提出的书法作品“轴线图”、“外接多边形”等分析方法;根据运动学原理提出笔法的“平动、提按、转动”三种运动;当代与书法有关的创作的三个部分的划分等,我与他的观点有很多不同之处。
这些意见,我于去年10月陆续发表在《阅读邱振中》(书艺公社)一文中。

[ 本帖最后由 果儿 于 2009-4-4 21: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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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5 18:4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邱振中《书法的形态和阐释》关于书法“三维”空间的理论为我们打开了一扇窗户,他提出书法中平面世界之外,还有一个“向上”的第三维,但他没有带我们深入到那个世界中去,这使很多人都感到困惑不解。但他给了一个支点,可以使我的想象延伸。下面是我发表在〈阅读邱振中〉一文中(2719楼)的一段文字。

关于书法中的三维世界

很多人对书法的理解很停留在“二维世界”中,比如一个“口”就理解为正方形,人们可能不会去想象它会不会是一张桌子,它下面还有我们看不见的四条腿;看到四个点,人们可能只会想到是“四点底”,就是四个点。我们还可以顺着这些琐碎的线条“向上”看,就会发现,其实这些碎片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平面是有“生命”的。
如果我们假设这些在二维世界的点、线都是有生命的,那么,我们就不能只看到长和宽,还有一个我们没有关注但有确实存在的第三维——“高”这一维。因此,我们对书法的感知只限于三维物体在平面世界的投影,或者三维物体与平面世界的接触面。
一个有远见的书法家应该能够通过投影来想象三维物体的丰富性和完整性。我觉得书法里所有的点画都应该是“活的”。即使书写停止,没有外力作用,只要我们的视线落下,“力”在任何一点上都可以“开始运作”,点画环环相扣,相生相克。
书法是一种语言,他表示的是一种天地间万物之“象”。古人从飞过的大雁身上拔下的毛,就用“一横或一勾”来表示,我们在欣赏书法作品时,不应该把一横简单地想象成大雁的羽毛,而应该把它还原成一只在飞翔的“大雁”。
艺术家观察事物要有“雁过拔毛”的本领,鉴赏者要有“见毛思雁”的本领。

当我们带着这种观念去看那些书法的点画和琐屑的线条时,那么,四个“点”,就可能使一对情侣印在地面上的两双鞋印,鞋印的上面还有两个活生生的人,在散步、在牵手.....。
带着这种眼光去看书法,它就不再是“不可言说”让人摸不着头脑的东西,我们可以凭自己的生活经验和社会阅历去想象这些“拼不到一起的碎片”究竟意味着什么。如果用二维的眼光来打量这些碎片,我们永远不可能将它们拼成一个整体,也不可能感受到书法线条内在的运动。

[ 本帖最后由 果儿 于 2009-4-4 22:19 编辑 ]
发表于 2009-4-5 18:42:4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许伟东(转贴)


我本来准备不再说话了。但是67楼的发言太具体了,我只好回复一下:
据邱先生亲口告诉我,署名“初白”的这篇文章系他亲为。
当然,自称“中国书法最重要的阐释者”,也未尝不可。只要人们认可就行了。
关键是,在我反反复复阅读研究之后,我认定邱先生的论文在理论研究方面很多是“高深的胡说”,在书法史方面的某些论断则是“大胆而荒唐的乱说”。所以这样的人不能被称为“中国书法最重要的阐释者”。
按道理,我该一一论证出来,我答应了朋友,就暂时不再细说了
发表于 2009-4-5 18:44:2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许伟东(转贴)


回复72楼:[错误!我认识这位作者“初白”。有必要的话我可以请这位作者出来说话。你这样的话最容易引起严重的误解。]

我看过你发的很多热烈宣传邱先生的帖子。
即使你能找一个人来,告诉我说:“这个人的笔名叫做初白”。也已经意义不大了。
谁不知道杂志是怎么组织那批稿件的?杂志会找一个叫做“初白”的么?不是的,他们找邱振中,过一段时间之后,邱振中会把完好的稿子寄过去,那上面的署名是“初白”,杂志根本不会在意那个“初白”是谁。这样的文章是经过被批评者完全和绝对地认可的。
你说那文章是你的一个叫做“初白”的朋友所为,我则听邱振中说是他的亲为。两者或有一真,或是先有初稿再有巨量修改的合作。
发表于 2009-4-5 18:4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和许先生一样也对邱先生的论文进行了反反复复阅读研究,我觉得邱先生的论文在理论研究方面科学和事实依据不足,没有完成举证责任,我不支持。如用运动学原理分析笔法,他提出的笔法中“平动、提按、转动”三种运动是无法承载书法深刻的内涵的,用这三种笔法进行各种组合,得到的都是死板是“矢量图”。 古人谈论的笔法都是有血有肉的,如“高山坠石”、“万岁枯藤”等,都把笔法比作了物体的运动,让人们去理解和联想,强调了物体的受力情况、大小、现状与质量。
而邱振中的“平动、提按、绞转”则是忽略了物体中大小和形状,把“高山坠石”看作了一个由上而下运动的“质点”,把书法中线条运动的轨迹看成了一条线,从而去研究的运动规律,就好比在研究一副骨架。

我想,如果要表达“在漫长的岁月中中国书法积累了无以数计的线条内部运动形式”,仅用运动学的理论去研究是很不够的。

[ 本帖最后由 果儿 于 2009-4-5 16: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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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5 18:4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古代书论中陈述的“高山坠石”、“屋漏痕”等“物体”的运动,能不能看成是“质点”的运动?
邱振中说“高空中飞行的喷气式飞机,在视觉中成为一个小点,它喷出的高速气流在空中留下的痕迹刻画出这个点的轨迹。不过,我们已无法看见飞机更细微的动作:翻侧、旋转、振动等等”。
他所说的飞机在视觉中成为的那个小点,可以看作是运动学中的“质点mass point” ,不考虑物体本身的形状和大小(飞机更细微的动作:翻侧、旋转、振动等等)。用质点代替物体(飞机),不考虑物体(飞机)上各点之间运动状态的差别。
我们能不能将高空中飞行的喷气式飞机,或“高山坠石”、“屋漏痕”看成是“质点”的运动?

运动学中对质点是这样定义的:“若研究的问题不涉及转动或物体的大小跟问题中所涉及到的距离相比较很微小时,即可将这个实际的物体抽象为质点。例如,在研究地球公转时,地球半径比日、地间的距离小得多,就可把地球看作质点,但研究地球自转时就不能把它当成质点。又如物体在平动时,内部各处的运动情况都相同,就可把它看成质点。 物体转动时,物体做平动和转动的合运动时,如果要研究转动,或作为一个分运动的转动,那么物体不可以看作单个质点。 物体静止时,平动时,做其它运动时,如果准备应用有关力矩的规律,那么物体不可以看作单个质点。


书法的点画中有没有“内力”?是否存在运动?我们研究对象(“点画”)的运动,属于“地球的自转”,还是“公转”。
我认为“物体”(点画)本身的大小和形状对的运动影响很大,不可以忽略。不可以用“质点”的运动来代表书法中线条的运动。
因此,我认为邱振中根据运动学原理提出书法笔法中的三种运动,的对书法的作用和意义,还尚存争议,还有待实践的检验。

[ 本帖最后由 果儿 于 2009-4-4 23:15 编辑 ]
发表于 2009-4-5 18:4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许伟东 于 2009-4-4 17:00 发表 在中央美院的岁月难以释怀。某某的人性深处的东西我体察地太真切了。我没有说过,您可能也不是很了解。‘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古训我岂能不知。我也并非那种偏执狂。


看来并非纯学术上的争论了。学术争论的出发点是学术本身,而不是私人恩怨。其实从楼主的帖子里可以看到有的问题已经陷于“偏执”,譬如“修养书法与艺术书法”的问题。学术上的辩难是学术蓬勃发展的动力,许先生大胆质疑权威的勇气令人钦佩,但融入私人恩怨是不可取的。“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古训是教导人们尊敬恩师,师生关系一旦确立,一辈子是不可更改的。朋友之间的恩怨都可以化解,何况与自己的恩师?关键是如何化解,这需要勇气和真诚。我无意得罪许先生,也不是邱先生的粉丝,望许先生能平和地看待我的话。

另,邱先生大著《书法》我已通读,不少启人心智之处,学术价值不可否定。

[ 本帖最后由 冷爱武 于 2009-4-4 23: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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