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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炳森的“书法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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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26 14: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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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6-26 14:2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刘炳森的“书法艺术”


刘炳森在中国书坛算是“响当当”的“人物”,中国书协副主席兼创评委主任,又以知名艺术家身份当选为政协常委。其位之高非一般文人所能企及。在民间刘炳森的书法也是广为流传,古玩画店、纸墨作坊取其书为之扁额招牌,“雅好”之士索得片纸只字视为幸事。其实刘炳森的书法水平和他的名望是大不相称的。
刘炳森成名很早,偶尔在旧书摊“工农兵字贴”上还能见到早年所作语录诗抄等书法。那种美术字隶书虽为“布算”,到也工整,初学易于上手,学个几周用于写标语之类的差事还是很有用场。也许正是这点使得刘炳森的书法很具有群众基础,一般人也就把他当成了“著名书法家”。刘炳森本人也说他一直走“实用型书法”道路。用他的字写张奖状、提个店名字还是没错,不过万不能让这种书法挂进书斋,一挂就俗了。因为用文化角度看刘炳森这类书法,是很粗俗的、肤浅的。 书法之为艺术,不但要有高超的笔墨技巧,还要有深厚的学养。笔端是作者心境的流露。“岂知情动形言,取会风骚之意;阳舒阴惨,本乎天地之心。”书法该是多么高妙的境界啊!粗俗之徒,又安能知之。
刘炳森机械地把工整的字就看成最好的书法,或许,在他眼里,宋体,仿宋体,黑体是书法的最高境界,“兰亭奖”大都是打格子的,就是最好佐证。野逸、狂放的,他就看不懂了,认为是“丑书”。《乙瑛碑》还行,《大褒通》就搞不懂。其时学习传统要从文化内涵上理解,不可只求表面。就谈隶书的学习,就要努力把握汉人淳厚古朴的风味,不能简单把“蚕头燕尾”就看成书写规律。尽管刘炳森说他是学传统的,但他的字就看不出传统的‘味’来,最后只有用“创造性发展”来圆其所说。再看看王慵、何应辉、华人德等人的隶书,虽不像某碑、某贴,汉人之气却跃于纸上。你说:又是谁的作品更符合“民族欣赏习惯”呢?书法应由没学过书法的人来品评还是该由懂书法的人品评?如是前者,恐怕颜氏三稿、徐文长的全部作品该一把火烧了。
如果说刘炳森的隶书、楷书还看得出些习字“功夫”,那行书就没法看了。《中国书法》02年11期专题介绍所选那幅行书,他为了追求老辣之气竟采用揉纸的办法。天呀!老缶笔底的功夫怎是揉纸能做得出?有次我用老年大学一个学书不久的学员作业和“刘氏行书”作对照,竟分不出优劣。我不禁心惊:一个有深厚文化积淀的国家,其传统艺术的权威领袖竟是如此水准,岂不忧外夷之邦不笑我“国中无人”。
还有“丑书”理论也堪为滑稽,刘炳森作为“书坛领袖”以“时代的高度的创造性”提出反“丑书”口号。“一夫振臂,九州同声”,书界又热闹起来,几家书法报刊、杂志不断刊出理论文章,“流行书风”“民间书法”都是“丑书”,要反!反正自看不懂的就是“丑书”。最可怕的是这理论转换成了学术压制,一些创造性、探索性的好作品遭到扼杀。像王镛、沃兴华先生那样有深度的学者,其作品也成了“丑书”。真是“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为道”。
古人说:“无知者亦无畏”,我是个名不出省的书法爱好者,刘炳森是中国书协“一言九鼎”的创评委主任,这句话可用于我也可用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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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26 22:3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刘炳森的“书法艺术”

发表于 2003-6-27 11:0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刘炳森的“书法艺术”

在书法在线上讨论这类“书家”,太浪费在线的空间了!
空间的使用是要收费的,还不如多发点书法作品让老师们点评。
我想大家不要浪费感情去批判早已是一堆臭狗屎的东西。
这就是现在书坛现状,让他们去横行吧!
走自已的路,干自已热爱的事业。
发表于 2003-6-27 11:0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刘炳森的“书法艺术”

好见识.!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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