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风骨:杀锋遒健、意象奇诡
“风骨”原是《文心雕龙》中的篇名,本是对诗歌作品的美学要求。“风”偏重于内容,即情感表现得生动骏爽才有“风”;“骨”偏重于言辞,语言端正劲直才有“骨”。于明诠的书法作品,抒写情意很生动,用笔遒健有骨富新意,故称其有风骨不为虚辞。
于明诠叙述自己的学书经历:“楷书自唐人入手,学过半年柳公权,越写越糟,后改学颜真卿,多少下了点功夫,后也曾学过褚遂良,行草学二王、孙过庭、苏米,喜欢明清的何绍基、刘墉、金农。90年代初开始醉心于六朝碑刻。” 很多人以此来证明于明诠的学有根柢,字写得好。这样的证明有点滑稽,于明诠的书法作品中有唐宋明清人的影子吗?几乎没有。有六朝人的刀砍般的斩绝和雄强吗?似乎也没有。理解于明诠的线条之美,可以从他说的这段话入手:“我时时产生这样的幻觉——执笔如执刀,当锋颖触纸的刹那间,我似乎一下子找到了那种笔锋‘杀’纸的快感,无论线条的轻重粗细,我在书写时都力求使之不飘不滑不浮。”
自作诗 灯
对照他说的,再看他的作品,你一定会悟到于明诠的线条之美,正在于这骨力遒健、沉稳,并不失生动有致。于明诠的用笔在于杀锋的稳、准、狠。锋毫入纸深,即“狠”。“准”是指锋毫到位,点画就有质量。“稳”是运行稳健,则不飘不滑不浮。这里既包括了用笔的行与留、顿与挫,也包括了使转挑剔等一切细微的动作。单纯讲顺逆、中锋用笔、提按,似乎都不及其用笔奥妙。这其中,难以言明的便是于明诠对古人笔法的转换。他的一切备受贬斥的地方,在于不像古人,其实,“不像古人”才是于明诠最成功的地方。传统的形式语言习规有其传承性,一个人不可能推翻古人处处创新,处处创新也等于无新。但死于古人之下,则无我言说的言辞,这是当代书家的软肋。于明诠对古人笔法转换得巧妙,转换得独特,才有了他个人的形式语言。老实说,当代书家中有个人笔法语言的并不多,故于明诠老是被人误解。
不把线条组接成一个“字”,单一的一个点或一根线条便没有意义。线条,只有装配成一个完整的字形,它的“意思”便出了。当然,这个“意思”并非“字”的文字义,而是线条组合起来的“意思”。从形式语言看“骨”,形式必须新奇,意象必须诡谲,才谈得上“风骨”。书法的形式及内容,即是线条的组成。于明诠写的“字”,歪倒、丑怪、诡谲,这是他“风骨”的主要内核。《文心雕龙》说,要使作品具有风骨,就要“熔铸经典之范,翔集子史之术,洞晓情变,曲昭文体”。这几句套用在于明诠的“风骨”上,只要改动几处就行。第一句为熔铸书法史的经典为我用,第二句为具有高深的学养,第三句为洞晓创作时的变化,第四句为详尽各书体的体势变化。故作品是否有风骨,能否奇诡,全在以深厚的学养打通各个环节的阻隔,找到自己独特的表达方式。这里无法用分析的方法剖析歪倒的角度、布势的空间分割精度等等,但你总是会觉得于明诠的字法、章法确实不同常理,也不同常法。
于明诠的杀锋虽然狠,贴纸涩行,筋骨强健,但他的结体都是于细微处见出创意,见出独得之秘。华人德说他,“字中还常出现顿笔后尖尖趯起的捺脚,这种源于汉末魏晋时方峻隶书波磔的用笔,可以在北齐碑刻摩崖中习见,颜楷中也吸收此法”。 这固然不错,然依我看来,这是于明诠对章草捺脚的独特化用。他临的赵子昂章草千文,其章草笔法全是他自己的,而不是子昂的。赵氏的章草,笔法虽精良,矫揉造作之态时见。赵之习气,于明诠舍弃了,故有其新貌,这是其高明处。
自作诗 白马
再如于明诠的结体疏旷而萧散,字距也十分大,再加上歪倒的姿态,很有几分醉意朦胧的蹒跚。这种“意思”,实际上从《吐谷浑墓志》的风格化解而来。该碑,竖画几乎全作悬针,横折又易方为圆,这种特点,被于明诠熔铸后变成他自己的一种个性言说。他的很多竖笔,也都作悬针,但非笔直的僵直,而是带有某种情调,又与下一字的首笔有某种形态上的过渡与暗示,因此,平添许多奇趣。如果把它分裂出来,一般论者或许嗤之为笔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