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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作者是曹雪芹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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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31 09:4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学者最新考证:《红楼梦》作者是曹雪芹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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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ul.sina.com.cn 2005/03/30 11:58   新京报

  撰文:王小山
  青年学人陈林认为小说情节隐藏了一个真实的年代序列,这是全面破解红学之谜的关键
  《新京报》编者按 现今红学界主流观点认为:《红楼梦》前80回的作者是曹雪芹,后40回是由高鹗或另外不知姓名的人续写。然而,青年学人陈林在其约14万字的红学论文《破译红楼时间之谜》中作出了不同于主流观点的结论,在互联网上的红学论坛中引起了激烈的争议。
  我们在此介绍这篇论文,并非表示完全赞同其中观点,而是注意到其独辟蹊径的论证方式与详实的论证。至于其论证方式是否可行、论据是否恰当、论点是否成立,期待广大专家学者的争鸣与探讨。
  论文提到,2006年6月8日,120回小说的真正作者曹頫诞辰300周年;今年6月6日,参与小说中诗词创作、整理和传播小说初稿的曹頫之子曹雪芹诞辰280周年。有鉴于此,我们本着对学术问题认真负责的态度,以及对理性、客观、公正的学术讨论氛围的期待,独家推出对该文的报道。

图为最著名的曹雪芹画像

  长久以来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的观念根深蒂固。图为最著名的曹雪芹画像,张大千的红颜知己李秋君所绘的《曹雪芹小像》。
  今年年初,青年学人陈林在其长篇论文《破译红楼时间之谜》中提出,120回小说是一个有机整体,其真正作者是曹雪芹之父曹頫,也即小说早期抄本上著名的批语者“脂砚斋”;而曹雪芹只是小说中部分诗词的创作者。论文还论证,120回小说是按照从1706年到1724年这样一个真实的年代序列来逐年叙事的。
  根据小说情节“还原”真实年代
  按照这篇论文的说法,小说作者在作品中隐藏并暗示了一个“真实的年代序列”。该文认为,种种证据表明,120回小说是按照从1706年到1724年这样一个真实的年代序列来逐年叙事的,其主要论据就是小说明确写到的历法天象、八字命理、老太后(太妃)的去世和下葬、黄河在河南境内大决口等情节。
  陈林指出,不论读者认为后40回的作者是谁,根据小说文本本身提供的时间线索,读者总是可以整理出一份120回小说的年代序列(年表);种种证据都充分表明小说某些情节的确隐藏了一个真实的年代,根据小说文本本身提供的时间线索,我们可以得到一份用真实年代标记的120回年表。这份年表是否成立,陈林认为可以验证。
  论文提出的验证方法是:由于所有情节都被标记了真实的年代,则小说明确写到的历法天象、皇家殡葬和重大自然灾害等情节也被标记了真实的年代;用清代的历法天象资料和信史文献来对证,就可以发现历史上的那些年份究竟有没有出现小说描写的情况。
  经过对证,论文指出,小说所写的上述情节与史实的确一一对应或极其近似。论文由此认为,这份“还原”出来的真实年代序列能够成立,也就是说,前80回和后40回的作者的确都是按照这样一个真实的年代序列来逐年编织故事情节的。

 贾宝玉出生年代“透露”作者身份
  陈林认为,由于这个真实的年代序列从第一回一直贯穿到第120回,说明后40回的作者明确知道前80回隐藏了一个什么样的真实年代序列。他由此推论:这个后40回的作者就是前80回作者本人,120回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根据“还原”了的年代序列,论文查证的贾宝玉出生日期应为1706年6月8日(农历四月二十八,“药王圣诞”日)。论文进一步提出,既然小说已经表明“作者=石头=贾宝玉”,那么贾宝玉真实的出生日期就是小说作者本人的生日。论文以这个生日对比曹雪芹家世史料,寻找贾宝玉的“文学原型”,认为惟一正确的对应人选就是曹寅的过继之子、曾继任父兄江宁织造一职的曹頫,而元春的原型人物是曹寅的长女曹佳。
  在确认“120回小说是曹頫编年自传体作品”的基础上,论文细致地梳理了小说早期抄本上的“脂批”,认为“脂砚斋”就是曹頫,他于“甲午人日”(1774年2月17日,农历正月初七)写下了临终绝笔。论文认为,“畸笏叟”和“靖藏本批语”将小说作者指为曹雪芹,而且谬称小说底稿遗失、妄拟根本不见于现存120回小说中的情节,因此必定是造假。
  曹雪芹是“贾宝玉的遗腹子”
  论文最后两章集中探讨了曹雪芹的身份、生卒年,以及对《红楼梦》的贡献等问题。曹雪芹或者是曹顒之子,或者是曹頫之子,二者必居其一。论文认为,曹顒之子对应的小说人物是贾兰,而曹雪芹的诗才和狂狷是贾兰不可比拟的,因此曹雪芹是曹頫之子,对应的小说人物是贾宝玉的“遗腹子”贾桂。
  论文认为,根据小说隐藏的真实年代序列,贾宝玉的“遗腹子”贾桂的出生年份应是1725年。论文根据小说文本提供的时间线索,结合预产期的推算方法和传统推算“胎元”的方法,推定薛宝钗于1724年农历八月初怀孕,于1725年6月6日(农历四月二十六芒种)诞下贾桂。论文指出,小说第27回所写的“四月二十六未时交芒种”一方面是暗示贾宝玉(曹頫)出生于1706年(当年四月二十六申时交芒种),同时又可以此推算贾桂(曹雪芹)确切的出生时间。
  论文认为,小说和脂批均表明,曹雪芹创作了作品中的某些诗作,而史料亦表明曹雪芹“诗才忆曹植”,因此“没有任何理由认为”他不会在小说中创作更多的诗词,“我们现在看不到单独结集的曹雪芹诗词抄本和刻本,他的诗词已经写在小说中了”。
  论文肯定了曹雪芹死于“壬午除夕”(1763年2月12日)的旧说,但同时又指出,严格说起来,曹雪芹并不是死于壬午年,而是癸未年,因为壬午年十二月二十二立春(1763年2月4日),立春后属癸未年。如此则曹雪芹去世时年仅38岁,但是按虚岁来计算,正好是“四十年华付杳冥”。

独有的眉批

  《红楼梦》甲戌本独有的眉批:“事则实事,然亦叙得有间架、有曲折、有顺逆、有映带、有隐有见、有正有闰,以致草蛇灰线、空谷传声、一击两鸣、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云龙雾雨、两山对峙、烘云托月、背面敷粉、千皴万染诸奇书中之秘法,亦不复少。余亦于逐回中搜剔刳剖,明白注释,以待高明,再批示误谬。”陈林认为这是小说作者曹頫对自己隐瞒作品真实朝代年纪所用手法的比喻式评论。
    ■论证
元春死于1723年
    论文的前三章深入讨论了元春之死这一情节所暗示的真实年代。陈林认为,按照后40回文本提供的时间线索和情节逻辑来看,后40回的作者犯了“明显的常识性错误”。他认为,按照正确的数值计算和“经典命书”《三命通会》既定的“算命规则”,元春只活了31岁,而不是第95回所写的43岁;元春正确的出生时间绝不是第86回所写的“甲申年丙寅月乙卯日辛巳时”,而是“某年正月(寅月)壬子日辛亥时”;元春正确的死亡时间也不是第95回所写的“甲寅年十二月十八立春后的十九”,而是“某寅年十二月立春后的年底或某卯年年初”。论文指出,后40回的作者将第5回的判词“虎兕(兔)相逢大梦归”明确描述成了“寅年丑月立春交卯年寅月”这个特征时间,并以上述“故意显露的明显破绽”来暗示元春真实的生死日期。
    通过逐年查证自康熙最后一次南巡的1707年到程甲本刊出的1791年之间的历法资料,结合曹家史料进行综合判断,论文指出,后40回所暗示的元春的真实死亡日期是壬寅年十二月二十九(1723年2月4日)立春之后(二十九当天或雍正元年癸卯年正月初一)。由死亡日期逆推,元春真实的出生时间就是“壬申年壬寅月壬子日辛亥时”(1692年2月18日),这个“八字”具有的命理特征才能最大程度地符合第86回所写的算命内容,并且这个“壬子日”不是“大年初一”,而是“正月初二”。
元春生于“正月初二”
    论文指出,小说第53回恰好以“朝贺”这一情节暗示了元春真实的出生日期是“正月初二”,而非“大年初一”。该回写道,“腊月二十九”,荣宁两府做好了过年的准备:“次日”,贾母等人进宫“朝贺”,回来之后又去宗祠祭祀祖先;第三天,贾母等人又进宫“朝贺”,“兼祝元春千秋”。论文指出,从历代严格的宫廷礼仪制度来看,绝无“除夕朝贺”,第一次“朝贺”
    必定发生在“元旦”(正月初一),即封建王朝最高规格的礼仪大典“元旦朝贺”。论文详引《钦定大清会典》和《钦定大清会典则例》,说明了两次“朝贺”的法律依据,即从康熙八年开始,清王朝规定元旦当天朝贺皇帝,正月初二朝贺太皇太后和皇太后。
    陈林认为,这证明元春真实的生日的确是“正月初二”,同时证明后40回的确隐藏和暗示了一个真实的历史年代1723年,而且证明后40回作者就是前80回作者本人,120回是一个整体。
1719年贾宝玉13岁
    陈林又指出,前80回明确写出了贾宝玉13岁当年的四个历法特征:“四月二十六未时交芒种”、夏至在端午节前一日、十月中旬交小雪节气、十二月只有29天(“腊月二十九”的“次日”是“元旦朝贺”)。他认为由此可以判定当年一定是1719年,这一年历法的实际情况是:夏至和端午在同一天、十月十二日交小雪、十二月只有29天。他指出,“四月二十六未时(13时-15时)交芒种”恰恰是在暗示贾宝玉真实的出生年份1706年,按照现在的节气计算方法来推算,这一年四月二十六15时29分或15时43分(申时)交芒种。
    陈林认为,如分别以上述两个暗示的真实年代为“确定不移的时间坐标”,均可以“还原”出一份从1706年到1724年的120回年表。论文就是以1723年为基准推算的,并以史料文献来证明这个年代序列能够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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