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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琴岛大布衣

琴岛大布衣:陈胜凯国展观察并非站在艺术的学术立场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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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8 08:46:57 | 显示全部楼层
QQ图片20150616192559公心.png

以下截图来自朋友圈——陈胜凯自圆其说——能自圆吗?!

QQ图片20150617083328自原不了.jpg
发表于 2015-6-18 10:0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邵岩

笔者(陈胜凯)说,老作者最大的问题在于习惯性的重复书写积累,美其名曰个性风格,因为有了一定的社会知名度,这种书写很容易让创作者天天沉浸在一种自足的状态。请陈胜凯拿作品举例说明,另问,评委们是怎么避免出现上述问题的?最好也举例说明。
发表于 2015-6-18 11:40:3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邵岩、于明泉他们这批很有灵气,应该是书坛中的精英,八届国展以后,由于中书协班子的调整,对书风导向有点矫枉过正,加上从此开始,书坛官场习气越来越重,不仅中书协,就连省、市、县书协都是一大批官员在书协担任职务,追名逐利,风气极差,很有暮气。国展评选,能上的大多是印刷品(现在创作的作品,不管是正书还是行草书,都象印刷品,缺乏生机),格调不高,因为评委本身的艺术素养,只能平常这样的结果。
学书的目的除把字写好外,最主要的应是通过学书来提高自身的修养。
发表于 2015-6-18 11:4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是很怀念八、九十年代的中国书坛,老先生们及一批中年书家很纯粹,书法净化了他们的心灵。
发表于 2015-6-18 11:5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是很怀念八、九十年代的中国书坛,老先生们及一批中年书家很纯粹,书法净化了他们的心灵。
发表于 2015-6-18 14:46:20 | 显示全部楼层
QQ图片20150618143926黄旗田草堂骂人.png
转自:书法江湖论坛

黄旗田草堂:是我骂的。谢谢你的接受!!还有那个背后截图告密的人,你连面都不敢露,那你比傻B更傻。呵呵!


发表于 2015-6-18 14:51:01 | 显示全部楼层
QQ图片20150618105915汲古斋主人1.png
转自:书法江湖论坛

汲古斋主人:对于陈兄文章的讨论可以进行,可以批评其观点,这都是很正常的,因为这是建立在学术的观点上。

对于陈兄说鸟一事觉不妥,后来陈兄自己也自圆其说,不过客观说他估计是对自己的行为有反思,说明有时在朋友面前还是要注意言行和不能太放纵。说明了他在进步。


而乡愿网友将朋友圈的东西发上来,这也欠妥,朋友圈的东西,我觉得还是属于隐私,毕竟这不是公开的东西,就像在微信里面我也有时发泄,有时暴露自己的小缺点,大问题,我觉得在朋友面前无所谓,就像我在家夏天只穿内裤一样,而有人偷窥,将隐私的东西发到了公共平台我觉得大大不妥,这已经超越了学术探讨的范围。


因为里面有我的微信跟帖所以多说了二句,请理解。

本帖最后由 汲古斋主人 于 2015-6-18 11:27 编辑



发表于 2015-6-18 14:5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乡愿 于 2015-6-18 14:56 编辑
乡愿 发表于 2015-6-18 14:51
转自:书法江湖论坛

汲古斋主人:对于陈兄文章的讨论可以进行,可以批评其观点,这都是很正常的,因为 ...
汲古斋主人 :而乡愿网友将朋友圈的东西发上来,这也欠妥,朋友圈的东西,我觉得还是属于隐私,毕竟这不是公开的东西,就像在微信里面我也有时发泄,有时暴露自己的小缺点,大问题,我觉得在朋友面前无所谓,就像我在家夏天只穿内裤一样,而有人偷窥,将隐私的东西发到了公共平台我觉得大大不妥,这已经超越了学术探讨的范围。

插播一段新闻——
微信朋友圈里辱骂他人也侵权
浦东法院判令骂人者公开道歉并作经济赔偿,法官提醒网络空间并非无法之地

来自:解放日报

打开微信,“朋友圈”里扑面而来的不是热情问候和温馨生活展示,而是一段段令人不堪的文字和语音。近日,这起案件有了结果:骂人的罗某被判令删除相关侮辱性语言,在“朋友圈”内公开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律师费3000元。去年9月8日,夏女士发现罗某在 “朋友圈”辱骂自己和丈夫盛先生。“罗某恶意辱骂已经诋毁了我的名誉,使生活圈里的亲朋好友对自己的社会评价极度低下,也使我的生活受到严重干扰。

W020140211248786444037_r75.jpg朋友圈.jpg

东方IC


    本报记者  陈琼珂  通讯员  璞萱

    打开微信,“朋友圈”里扑面而来的不是热情问候和温馨生活展示,而是一段段令人不堪的文字和语音。去年9月以来,夏女士平静的生活被打乱:微信朋友罗某在圈子里不断对她及其丈夫进行辱骂。在报警调解无果后,夏女士只得向浦东法院提起诉讼。
    近日,这起案件有了结果:骂人的罗某被判令删除相关侮辱性语言,在“朋友圈”内公开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律师费3000元。本案主审法官陈嵘提醒,用户在微信上面发布信息或者与朋友交流时应遵守一定的道德规范,不能突破法律底线。

无端挨骂后报警调解

    “我家以前是开宠物店的,3年前罗某成了宠物店的常客。”夏女士回忆,他常常带客户来买狗,夏女士也会给一定的介绍费。2012年5月,宠物店歇业。有了微信后,夏女士加罗某为好友。在夏女士印象中,双方没什么矛盾或冲突。
    去年9月8日,夏女士发现罗某在 “朋友圈”辱骂自己和丈夫盛先生。经打听了解到,罗某以为夏女士在背后说他坏话。夏女士尝试沟通解释,但没有任何效果。
    盛先生气不过,9月9日下午找到罗某理论,期间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在派出所里,夏女士告诉罗某自己从未说过他坏话。经警方调解,双方签署调解协议,今后不再相互干扰。

诽谤升级无奈诉讼维权

    谁知第二天,夏女士打开微信又收到好多信息。其中,有罗某单独发给她的,还有许多公开发布在“朋友圈”的文字,全部是辱骂夏女士夫妇的。接下来的日子里,罗某骂得越来越起劲。为此,夏女士请公证机构对2013年9月8日至22日的诽谤文字和语音作了公证。
    “罗某恶意辱骂已经诋毁了我的名誉,使生活圈里的亲朋好友对自己的社会评价极度低下,也使我的生活受到严重干扰。”夏女士一纸诉状将罗某告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权,删除其在微信“朋友圈”内的诋毁内容,同时发布道歉书,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律师费5000元。

提供系列证据赢得官司

    在法定答辩期内,罗某没有答辩。开庭前,法官再次联系他,但罗某称“自己突发疾病在医院就诊,无法参加庭审”。法官要求其提供就诊病历卡,如无法提供则将缺席判决。最终,罗某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庭上,夏女士出示了双方在派出所签署的调解书、公证书等证据,并当庭在微信中搜索罗某以“135”开头的手机号,搜索出的结果正是在“朋友圈”内辱骂夏女士的账号。结合一系列证据,法院认定,罗某在“朋友圈”内对夏女士及其丈夫肆意谩骂,已经侵犯其名誉权。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点评】

    网络空间并非无法之地,每个人要为自己的言语负责。如果污损了他人名誉,还可能会惹上官司。网络侵权的传播速度非常快,给被侵权人带来的负面社会评价和精神伤害更大更深。

【维权提醒】

    只要发布的内容系故意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构成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受害人就有权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当事人对辱骂言论可及时进行公证,并在诉讼前确定发布者真实身份信息。


发表于 2015-6-18 15:03:41 | 显示全部楼层
QQ图片20150618141916汲古斋主人3.png
转自:书法江湖论坛
汲古斋主人:吴兄,不骂人,我们是文化人。可以理解您的愤怒,但网络文明从我从兄从大家做起。
发表于 2015-6-18 15:05:35 | 显示全部楼层
乡愿 发表于 2015-6-18 15:03
转自:书法江湖论坛
汲古斋主人:吴兄,不骂人,我们是文化人。可以理解您的愤怒,但网络文明从我从兄从 ...

O(∩_∩)O哈哈~汲古斋主人先生——好人全叫你做了undefi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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