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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傅德锋

由傅德锋、朱中原担任主编的首部李斌权“音乐书法”理论专著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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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5 11: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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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5 11:5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刘正成 于 2012-7-16 11:1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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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理论界的一次群体性堕落!

敢问衮衮诸公,既然你们能发明“音乐书法”,假若有人给你们提供丰厚的课题费,你们是不是还会陆续发明出体育书法?舞蹈书法?武术书法?美术书法?建筑书法?戏剧书法?音乐剧书法?电视书法?电影书法?动漫书法?工艺书法?杂技书法?曲艺书法…………音乐书法中是否可以分解成国乐书法?西洋乐书法?器乐书法?声乐书法?打击乐书法?管弦乐书法?摇滚乐书法?男高音书法?女高音书法?抒情女高音书法?花腔女高音书法?二胡书法?琵琶书法?天津大鼓书书法?四川扬琴书法?江南丝竹书法?……………羞死先人哟!!!
 楼主| 发表于 2012-7-15 12:4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傅德锋 于 2012-7-15 13:10 编辑
中国书法理论界的一个群体性堕落!

敢问衮衮诸公,既然你们能发明“音乐书法”,假若有人 ...
刘正成 发表于 2012-7-15 11:59



    刘公何必动怒!我们的意思很明确,那就是:任何一件新生事物的诞生,都必须面对和接受社会各界的各种评说与综合考量。就目前而言,李斌权先生的音乐书法也正在面临和接受着这样的评说和考量。

   其实,关于“音乐书法”这个概念并不是由李斌权先生专门提出,而是由于他于近年以来举办了一系列的音乐与书法结合起来的现场表演会之后,引起极大轰动。观众朋友们认为,这种将音乐与书法互相组合,融会贯通的独特表现形式能够给人以耳目一新之感。出于将此种表现形式与其它音乐演唱会和书法现场表演相互区别之目的,顺其自然地将此称之为“音乐书法”,因此也就产生了这么一个特殊的概念。对于这个问题,我在和李斌权先生的一次交谈当中曾专门问及,李先生的回答与此十分一致。他说,音乐书法是大家对他的书法表演形式的一种有针对性的称谓,不一定很准确,但既然人们都已经这么说了,那就只好随缘了。
发表于 2012-7-16 10:5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刘公何必动怒!我们的意思很明确,那就是:任何一件新生事物的诞生,都必须面对和接受社会各界的 ...
傅德锋 发表于 2012-7-15 12:49


哈哈!这也叫新生事物?
苟如此,最具有观赏刺激性的“书法”应该是张强的人体书写吧?
试问,“音乐书法”“作品”的赏评标准到底是音乐还是书法?
如果标准是音乐,只要音乐乐曲和演奏好,即使写得再不好,也是好;
如果标准是书法,无论音乐多好,只要书法不好,那就什么都不是!
书法因其诗性内涵,具有行为性特质,但书法不是行为艺术!
如果“音乐书法”被界定为行为艺术,我鼓掌欢迎!
不过请注意,行为艺术不能重复,它不是表演艺术,只能有一次。
我真为这么多好友的参与而惋惜!
嗯,我不动怒,是王羲之、苏东坡要动怒呵!
发表于 2012-7-16 11: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给钱就好,这就是这些自诩为著名书法理论家所做的事,自身的理论素养和学识修养,可以决定其认识,同样,为了钱,权当吹鼓手,只是,一篇文章和一本书的差别而已。

音乐书法为何物,至今,我也是没有闹明白,至少,真正的书法圈子,还没有看到这样的东西,这是书法之幸。当然,这本书,将会把某些人的行为,定格,这就是当今的所谓的著名的批评家,著名的书法理论家,著名的网络写手,著名的学者,他们,都在做什么?

我想,这个方面的意义,比德锋兄的这本大著,更有意义。
补充一句,如果将书法视为表演艺术,那将是多么幸甚的事,因为,有你们这样一群人,在为皇帝的新衣喝彩!
发表于 2012-7-16 11:3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度赞同刘公之观点,所谓的音乐书法实际上应归属于猎奇之类。也可以说是荒唐至极!这一对书法艺术的曲解其结果可能会误人子弟。因为书法艺术本身所具有的音乐性和所谓的音乐书法好像根本不是一码子事。书法艺术不是表演艺术,更不是猎奇。它要的是结果,至于过程是可以忽略不计的。这也就是说不管你怎么写——手书、脚书、舌书、发书、指书、裸书、人体器官书还是音乐书法等等书都未尝不可,但最终要看最后写出的是个什么东西。
发表于 2012-7-16 22:42:29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刘先生的观点::gif27::gif
发表于 2012-7-17 10:0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刘正成 于 2012-7-17 10:16 编辑

本帖最后由 刘正成 于 2012-7-17 10:04 编辑

这个所谓的“音乐书法”如果没有配上这本书,它爱咋整咋整,也无可厚非,
因为艺术的民俗化是一种社会的选择。
坏就坏在这一本书,
它煞有介事的用“理论专著”为“新生事物”涂金,
再由中国书协副主席兼党组书记领衔导航,
然后翻译出版,谬种流传!
我们何以对祖宗?
试问,英国人、法国人、德国人有这种东西传来中国吗?
他们的莎士比亚、雨果、歌德难道不是原原本本传到中国来的吗?
他们为啥不整“音乐油画”呢?
别人没有想像力整不出“新生事物”?
人家珍惜自已的国粹呵,决不会贱卖传家宝!
士不可以不折腰,但不能如此自取其辱!
发表于 2012-7-17 12:5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时候,家长不让去河里洗澡,悄悄去了,回去,肯定不吱声,心里巴望能混过去就没事了。
现在,虽然,家长说,去洗澡会有被淹的危险,去了回来肯定会被批评,不但要大张旗鼓的去,而且要告诉别人,我去洗澡了,明知道去洗澡是不对的事情,居然还要大张旗鼓,大势宣扬,如此,不是想混过去,这是在向家长示威了!可悲可叹!
发表于 2012-7-17 13:0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朋友告诉我一个故事:
他儿子小时候,大概两三岁的样子,由于生在江边,特别爱水,总是大人一不注意,就跑到江边去戏水了。由于朋友一直在外地,要周末才能回家,朋友的老婆老是为这事向朋友提起,我这朋友也不吱声,当事情没发生一样。

有一天,他儿子跟他说,爸爸,走,我们去玩水吧,我这朋友说,好啊,走嘛,就把儿子带到江边,确认水深以后,直接把小孩扔进水里,也不管小孩是否呛水,如此几次,朋友问他儿子,下次还玩不玩水?小孩说,不玩了。不玩了。

二十年后,朋友的这个儿子,依然记得当年的情形,依然记得溺水的畏惧。当然,后来慢慢明白了为父的用意。他知道他父亲这是为他好。

朋友给我说了这个故事后,说,对于这样的情况,一定要下猛药。现在的人都只知道堵漏,却忘记最好的办法是疏导,所以,把这个地方堵住了,另一个地方又泄了。

还有,这个社会,太多侥幸心理的人,总以为自己比别人技高一筹,以身试险,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心存畏惧,而不是心存侥幸。刚刚起步的时候,总会遇到弯路,殊不知,柳暗花明,何处,不是人生的风景?
心存畏惧,多聆听长者的教诲,人生,才会坦途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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