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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书法在线

【直播结束】4月28日下午4:00-学术对话:纪念中国书法在线五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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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7 14:05:45 | 显示全部楼层
6. 作为一个网络批评家,您认为在当下中国,一个不依靠体制的边缘书法家是否能够获得一个体制内书法家的名望与地位?或者说,当代书法的发展与希望,究竟是在体制内还是在民间?

曾如影:社会的发展应该会在相当的程度上消弱艺术官方的某种程度上的消极影响,非体制内的批评家会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与肯定。当艺术真正处于民间自由化,评论家的权威性是以能力来衡量了,而不是官位级别了。现实与理想总是有相当的差距。我们需要努力,也需要承认现实。
发表于 2008-4-27 14:06:10 | 显示全部楼层
7. 你对当前网络论坛的民主性与自律性的满意度有多高?认为还需要从哪些方面努力?

曾如影:网络的自由开放式保证了民主权利的体现,但由于某些人的纵情放肆,使得这个度的把握没有一个统一的尺度。这是一个素质问题表现。当网民都有了相当的文化素质与道理素质,他们的自律性也会跟上提高了。一些不自制的网民的某些行为就是为了找个藉口放纵、发泄,这样他们就不会考虑到了对方的感受、社会的影响等了。网络评论受到一定的批评与歧视也在情理之中。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作为网络经营者必须加强培育和引导。如果网络经营者只提供表现的平台,没有一个游戏的规则和主观的导向,网络的暴力也会是家常饭了。
发表于 2008-4-27 14:06:24 | 显示全部楼层
8. 其他关于书法网络论坛发展的重要问题。

曾如影:由于网络的不成熟性,使得网络经营者在自由的网络世界里表现得有点“委屈”,他们在运作时常常得向某些团体、某些人,也就是那些权贵们屈服。有时还是限制了经营者的作为问题。当一些事物经过一些的过滤,问题的本质有一定的改变。
其实,书法网络的强大不在于你与权贵的关系如何?把目光放长远了,网络的强盛在于资料性丰富与否。网站竞争最终是资料、信息的比较。
“有人把书法网络比喻是俱乐部,也有人比喻是自由市场,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超级资料馆。中国硬笔书法在线站长陈愁予对书法网络的认识保持相当的超前意识。
原始网络静态网页资料的积累,书法网络现在只有陈愁予一个人真正花精力认真地做。书法网络的静态网页原始资料相当于书法网络的纸介综合性传媒,是经过网络编辑严格筛选高质量的论坛精华帖和撷取纸介传媒精华等资讯的综合积累。无限的网络资料馆空间,只要有时间与精力都可以把任何与书法相关的资料分类地填充进去。网络资料的查询即时可以搜索完成,传统媒体无可比拟抗衡。当网络时代的人们更习惯于鼠标的点击搜索资料时,书法网络传媒的静态网页资料的重要性可想而知。相比较于其他书法网络传媒资料性积累的不作为所导致今后搜索点击量的影响,当网络资料馆“奠基”时,中国硬笔书法在线已经建成超级大型的资料馆了。对大多数人而言,书法网络可能是一种娱乐消遣、工作学习、交流沟通的工具,但中国硬笔书法在线站长陈愁予先生是一个不事张扬沉寂得下来做事的人、是一个想把书法网络做到自己能力极限的人。中国硬笔书法在线集体管理层意识对网络的认识,既是传媒也是资料馆。不久的将来,因为丰富的网络资料资源使多少书法网络人徜徉网游于此,此中将产生的各种互动体现出长远的积极意义。近期不少书法网络传媒重论坛轻静态网页资料资讯的过滤与填充,在资料信息积累的意识上,中国硬笔书法在线走在前列,相信以后会有更多的书法网络传媒关注静态网页资料的积累。” (曾如影《“四性”互动——关于书法网络传媒的认知》)
不客气地说,现在很多书法网络传媒都在拼人气,习惯性地把在线人数,单帖点击量一律做假,制造旺盛的假象。人气泡沫很迷人,但终究还是要破灭的。很多网民还没有真正了解到网络人气的虚假一面。很多网络经营者也没意识到人气泡沫的危害性,图一时所快,耽误网络长久的发展。事业的谋求还是应该踏实为好,踏踏实实地做资料,真真实实地丰满。也许我有些危言耸听了点,不管怎么说,我是一个铁杆的网民,希望每一家书法网络传媒早日发展强大。
发表于 2008-4-27 14:45:41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待!!!  我的贺词刚寄出  三马兄注意收啊  快递
发表于 2008-4-27 21:32: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我不认为书法网络论坛是当代书坛的边缘媒体,任何媒体都有自己的特色,活跃在论坛上的人,思维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有传统、现代、超前、保守等。体制内的人的思维方式有较大的局限性。不能把体制内的媒体看作是一个当代书坛主流的、传统的、常规的媒体。它和网站一样属于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两者的法律地位和社会地位是平等的,网络媒体比体制内的媒体在艺术的传播上有更大的优势,两者在艺术传播的途径上互为补充。

1、体制内的媒体的缺点。

A、体制内的媒体对体制内的人和希望进入体制的人,以及对这种体制持肯定态度的人有较大的影响力。

B、体制内的媒体由行政单位拨款、受行政单位领导和制约,传播的信息有一定的片面性和倾向性,有时还带有宣传政府形象,传播政府方针政策的任务。该媒体发表的作品观点和立场,只能代表书法艺术非常有限的一个方面,但在他们却往往把这种制约、这种特殊的“任务”看作是一种权威,甚至是艺术的主流。

C、体制内的传统媒体的传播范围,只能在它发行量以内,对没有阅读该刊物的读者产生影响力。

D、体制内的媒体传播的作品要经过编辑、总编和上级领导层层过目,要符合某些部门办媒体的宗旨,少数人和某些部门控制着媒体的话语权。作者能否发表的作品,受较大的人为影响,不是每一篇好文章都有机会和读者见面,并且受到广大书法爱好者的关注。反之,有些思想贫乏,观点陈腐的作品和文章经过体制内媒体的大量报道,影响着一些人的视听,使一部分人对书法艺术的认识产生影响、产生局限、甚至产生误导。
发表于 2008-4-27 21:42:13 | 显示全部楼层
2、体制内的媒体的优点。

A、体制内媒体可以利用其特殊的身份,对传统书法艺术进行传播,对书法艺术的普及起一定的积极作用。

B、有经费来源,稿费可以解决一部分艺术家生存问题,帮助他们继续对艺术进行研究和探索。
发表于 2008-4-27 21:56:58 | 显示全部楼层
3、书法网络论坛媒体的缺点。

A、网络媒体的作品有一定的虚拟成分和水分,存在大量的复制、炒作、灌水问题。帖子的内容鱼龙混杂,需要一个人有清醒的头脑,去明辨是非。

B、网友付出的大量时间和精力完成的文章和作品,没有经济上的回报,使许多人无法以此进行长期专业的写作和创作,许多作品和文章都处于业余状态,缺乏深度。

C、原创作品的版权得不到有效的保护,随时存在被他人盗版,用于谋利的可能。
发表于 2008-4-27 22: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4、书法网络论坛媒体的优点。

A、网民可以积极参与讨论,可以和作者即时互动,读者不但可以看、听,还可以说、写。

B、同一件作品可以听到许多不同的声音。

C、言论有充分的自由,可以在法律法规和论坛的管理规定的范围内,发表自己独立的见解,说自己想说的话。

D、发表作品不受人为的限制,论坛没有偏见、没有独裁,有相对的公平和民主。

E、读者的人数不受发行量的限制,一篇好文章可以被成千上万个读者阅读。

F、可以通过短讯交流联系方式,广交朋友。

G、信息容量大,更新速度快。
发表于 2008-4-27 22: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二、 当前几大主要书法网站和论坛在书法批评等方面各自有什么特色?书法网络媒体与其他综合性的新闻门户网站相比,还有哪些差距?

书法网站和论坛有浓厚学习、交流、批评的氛围。

书法网络媒体缺乏优秀的管理者和经营者,没有起到书法艺术与市场和生活的纽带作用,产生使艺术家和网站双赢的效果。还不能成为艺术家和有才能的作者长久依附之所。
发表于 2008-4-27 22:41: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三、 你认为自网络论坛在书法界活跃起来后,有哪几个论题既轰动又有认识价值,并对体制内的消极因素进行了制约?

我认为“西泠入协事件”非常轰动,对该问题进行讨论很有价值。本人对问题根源的探索,并提出下列问题:

1、西泠印社的性质是什么、面临什么问题?

2、入协的动机是什么、结果是什么?

3、谁是西泠的最高权力机构、谁持有公章、谁是法人、谁是西泠印社财产、品牌的所有权人?

4、谁是的受益人、谁是受害人、谁是事件的责任人?

5、解决问题的途径是什么?

该问题引起了人们对体制、政府的职能,社会团体的法律地位,以及对权利和民主等的反思。

我认为西泠印社不仅仅属于西泠印社中人,它属于所有的书法人,属于我们这个民族。“西泠入协事件”不仅仅是入协的事件,而是它长期积累的多种问题体现。

有一个问题我希望大家共同思考:西泠印社有没有被注册成商标?如果没有,那么有关单位利用这个品牌进行经营,搞加盟连锁销售的行为属于侵权,根据商标法规定只有西泠印社才有资格申请这个集体商标,这个商标只能由西泠印社注册并且使用。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西泠印社作为社会团体不能作为企业的名称进行登记,企业的印章、银行帐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

根据上述规定,西泠印社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使用西泠印社这个名称。那么,西泠印社集团有限公司凭什么注册成立?是行政许可过失?还是......

西泠印社的理事会和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的人为何不去主张该社的合法权利,为什么不将这么严重侵权事件告知全体社员。如果已经注册了商标,那么,我们不得不问是谁用西泠印社的法人资格证明去注册商标的。地方政府或其他部门是怎么成为这个商标的持有人的?

法律明确规定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机构,不得从事商业活动。如果,从事这样的活动西泠印社就意味着违法。行政机关只能进行业务指导,监督西泠人根据规章开展活动,遵守法规,不能作出与法规无关决定?政府是一个有限的政府,它只能管理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的事务。

国家对民间社团出资的目的是为了传承民族文化,从事公益事业。为此,国务院的条例对民间社团的活动范围作出了限制,属于非盈利性机构,不得从事商业活动等规定。如果这块金字招牌参与商业活动,作为一个商标和品牌从事经营,那么,对其他投入巨额资本、依法纳税打造品牌的企业来说就不公平,对纳税人来说就不公平,他们的钱应该用于为社会服务的公益事业,而不是商业投资。
西泠印社是独立法人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中国文联也是独立法人的全国性的社会团体,而书协是文联的团体会员,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如果西泠印社成为了书协的团体会员,那么,他们将会失去法人的地位,失去民事诉讼的主体资格,它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也没有资格去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


具体可以参考http://www.zgsf.com.cn/viewthread.php?tid=19939&extra=page%3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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