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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评判标准之缺失与中国书坛之乱象 作者 王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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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1 21:0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书法评判标准之缺失与中国书坛之乱象
                           
    中国书法艺术对于书法家个体来说,其功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体现于书法家本身的修心养性,即自我功能。另一个方面体现在社会方面的求名趋利,即社会功能。中国书法评判标准的缺位,就意味着评判品评的多标准。书法评判品评的多标准对于书法家的自我功能的发挥,一般说来影响不大。书法评判品评的多标准,对于与名利相关的社会功能的影响那就大了。这就预示着不同的人及人群就可以从与己着想且有利的前提出发去选择标准和自定标准。其结果是,无数个人就有无数个标准,放之于社会必然纷纷扬扬,公说公有理、婆说婆的好。书家们为了使自己所说的“理”和“好”能被社会认可,获得较大较多的社会名利,他们就会想方设法宣传、包装、炒作自己,就会动用心思、拿出手段争取政治经济等社会势力的支持,就会用心留意对付那些与己争名争利的同行“冤家”,……
问题的严重性还远远不止于此。书法与名利挂钩后,书坛中的竞争也就开始了。由于书法的评判标准的缺位,这就决定了书坛名利的竞争是一种不公平的无序竞争。这种不公平的无序竞争,使得书坛一片混乱,继而又引发和滋生了丑陋和腐败。这就是中国书坛以往书法名利博取的现实与现状。
书法家们也是人,他们要生活、要生存,非常需要名利。没有名利还能称得上书法家吗?不在乎名利、不追求名利还是一位好书法家吗?需要名利,在乎名利,争取名利,是书法家们最起码的思想认识和要求,在这一点上是无可厚非的,我们的社会应该给予书家们最大的理解和支持。
    书法家的名利来于何处?来于自己的书艺水平和能力,书法家的书艺水平和能力是怎样体现的?是通过书法作品体现出来的,进而再通过对其书法作品的评判品评实现的,并且将这种评判品评结果广而告之于社会,让社会去认可。我们说这一点没有问题。问题在于书法之名利凭什么博取?有没有确定的道路途径、形式方法?博取书法名利的道路途径形式方法是否唯一?按照客观的认识,严谨的态度,科学的方法,理想的现实,书法的评判品评首先必须确定一个客观的统一的评判标准,再配以科学规范的操作实施方法,书法的评判品评方可进行。否则书法的评判品评便无法进行。中国书坛的现实如何呢?从中国书法的诞生至今,几千年来,我们的书法评判品评就是在书法评判标准这一评判品评最为关键最为核心的根本要件缺失的情况下进行的。这就决定了书法名利的博取只能是一种不公平的无序竞争。书坛的诸多弊端丑陋和不尽人意之处等诸多问题,追根溯源,均出于此。这就影响并决定了中国书法艺术只能是在一片混乱中缓慢曲折地向前发展。
    纵观中国书法史,漫漫数千年,纷纷扬扬,热热闹闹,人物辈出,风起云涌,变化万千,亮点无数。若大一个书坛让人眼花缭乱。“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但是,若单从书法评判品评这一视角看去,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却是一幅简单的画面——一片混乱。中国书坛的昨天,由于评判标准的缺失,书法的评判品评玩的是一种“锯、锤子、剪子比本领”的游戏。中国书坛的今天,同样由于评判标准的缺失,书法的评判品评又玩的是一种“锤子、剪子、布相欺”的游戏。不说透了神秘,说透了可笑。但这正是无法改变的中国书法评判品评的历史和现状的真实写照。
     《锯、锤子、剪子比本领》是过去小学的一篇课文,说的是锯、锤子、剪子兄弟仨平时各干各的活,有一天哥仨个都觉得有些不平,提出了比本领,要分个大小见个高低。锯说:我能将木头锯成板,人们用我锯的板如何如何,你们哥俩不行吧,还是我的本领大。锤子说:我能将铁打成钉,如何如何,你们哥俩不行吧,还是我的本领大。剪子说:我能将布裁成衣,如何如何,你们哥俩不行吧,还是我的本领大。哥仨各有各的说法,各有各的道理,争来争去,不分高下。当时老师告诉我们,锯、锤子、剪子的本领都大都不大,各有各的用处。
    “锯、锤子、剪子比本领”的实质是什么呢?用数学论的观点解释,就是不同类型的事物不能直接比较。用认识论的观点看,则可以将其归纳为四点:一是没有统一标准;二是没有裁判;三是单相情愿;四是没有结论。回顾我们的书法史,以往的书法评判品评不就是这样吗?我们的书法先贤们不就是这样玩的吗?一是没有统一标准,谁想怎么评就怎么评;二是没有裁判,怎么样与自己有利就怎么样评,评对评错无需裁定;三是单相情愿,谁想评就评,谁想评谁就评谁;四是无评判结论,甲的结论,乙可以否定,乙的结论,丙同样可以推翻。将以往的书法评判品评与“锯、锤子、剪子比本领”的游戏两相比较,其实质完全相同。故此,我们说:中国书坛书法的评判品评从一开始就误入了一个怪圈,玩起了“锯、锤子、剪子比本领”的评判品评游戏。而且长此以往,不能自拔。
      情况是不是这样呢?我们不妨翻阅一下中国书法史看个究竟。
     《  书谱》中有这样一段记载:

     谢安素善尺牍,而轻子敬之书。子敬尝作佳书与之,谓必存录。安辄题后答之,甚以为恨。安尝问子敬:‘卿书何如右军?’答云:‘故当胜。’安云:‘物论殊不尔。’子敬又答:‘时人那得知!’”

     王献之是王羲之的儿子。父子同是大书法家,被后世称为二王。“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为了博得书名,王献之竟连父子情份都不去顾忌了。父子尚且如此,何况乎他人。应该说王献之是很聪明的,他看出了书法的评判没有标准,完全是凭人去说。因而就可以大胆地加以利用和发挥。同时,王献之也很真实,不拐弯摸角,将自己的想法看法都直白地说了出来。好一句“时人那得知!”说到了点子,说到了实质处。关乎书法作品的好坏高下,优劣梯次时人的确是不知道的。这一思想认识对后世书家该有多么大的启示?在书法史上对书法评判品评这一盲区的揭示,王献之当仁不让,应该算得上第一人。
    米芾是大家公认的大家,在这个问题上表现得尤为典型,很具有代表性。看看其在《海岳名言》②中是怎样评说自己及其两个儿子的,又是怎样评判别的书法家的。现选段摘句如下:

    “吾书小字行书,有如大字。唯家藏真迹跋尾,间或有之,不以与求书者。心既贮之,随意落笔,皆得自然,备其古雅。壮岁未能立家,人谓吾书为集古字,盖取诸长处,总而成之。既老始自成家,人见之,不知以何为祖也。”
    “江南吴山完、登州王子韶大隶题榜有古意,吾儿友仁大隶题榜与之等。又幼儿友知代吾名书碑及手大字更无辩。”
    “欧阳询“道林之寺”,寒俭无精神。柳公权“国清寺”,大小不相称,费尽筋骨。”
“字之八面,唯尚真楷见之,大小各自有分。智永有八面,已少锺法。丁道护、欧、虞笔始匀,古法亡矣。柳公权师欧,不及远甚,而为丑怪恶札之祖。自柳世始有俗书。”
“唐官诰在世为褚、陆、徐峤之体,殊有不俗者。开元已来,缘明皇字体肥俗,始有徐浩,以合时君所好,经生字亦自此肥。开元已前古气,无复有矣。”
    “唐人以徐浩比僧虔,甚失当。浩大小一伦,犹吏楷也。僧虔、萧子云传锺法,与子敬无异,大小各自有分,不一伦。徐浩为颜真卿辟客,书韵自张颠血脉来,教颜大字促令小、小字展令大,非古也。”
   “柳与欧为丑怪恶札祖,其弟公绰乃不俗于兄。筋骨之说出于柳,世人但以怒张为筋骨,不知不怒张,自有筋骨焉。”
   “世人多写大字时用力捉笔,字愈无筋骨神气,作圆笔头如蒸饼,大可鄙笑,要须如小字,锋势备全,都无刻意做作乃佳。自古及今,余不敏,实得之。榜字固已满世,自有识者知之。”
“石曼卿作佛号,都无回互转折之势,小字展令大,大字促令小,是张颠教颜真卿谬论。盖字自有大小相称,且如写“太一之殿”,作四窠分,岂可将“一”字肥满一窠,以对“殿”字乎!盖自有相称,大小不展促也。余尝书“天庆之观”,“天”、“之”字皆四笔,“庆”、“观”字多画在下,各随其相称写之,挂起气势自带过,皆如大小一般,真有飞动之势也。”
“欧、虞、褚、柳、颜,皆一笔书也。安排费工,岂能垂世。李邕脱子敬体,乏纤浓。徐浩晚年力过,更无气骨。皆不如作郎官时《婺州碑》也。《董孝子》、《不空》,皆晚年恶札,全无妍媚,此自有识者知之。”
“颜鲁公行字可教,真便入俗品。友仁等古人书,不知此学吾书多,小儿作草书,大段有意思。”

    引文中用波浪线标出的是米芾论及自己和两个儿子的重点语,用直线标出的是诋毁别的书法家的重点语。不难看出说到自己和自己的两个儿子都是选好的说,论及别人尤其是书史上的大家,总是能找出各种理由将其否定。诸如欧阳询、柳公权、智永、丁道护、虞世南、陆柬之、徐峤之、唐明皇、徐浩、张旭、石漫卿、褚遂良、颜真卿、李邕等这些被后世推崇的大家,米芾均以“无精神”、“非古也”、“乏纤浓”、“岂能垂世”、“更无骨气”、“全无妍媚”、“俗”、“恶”等予以否定。得出的只有一种结论:别的书法家都不如自己和自己的儿子。
   《海岳名言》中论及别人不好时,用的最多的也是最毒的两个词是“俗”与“恶”。这应该就是米芾的“杀手锏”。“俗”与“恶”的具体含义是什么?米芾未说清楚。应该说是个非常模糊的概念。但这两个字的功能和作用却非同小可,如同两大盆污水,只要泼到哪位书家的身上,那他就算倒了大霉了。与之相应,任何一位书评家,只要拿起这个模糊武器,端起这两大盆污水想往谁身上泼就往谁身上泼,只要泼到了谁的身上就足以把他搞倒搞臭。从这个意义上说,米芾在书法评判品评中是开了一个很坏的头。
    这样的玩法,名家大家在玩,连皇帝也在玩。
    唐太宗李世民在其《王羲之传论》③中有这样一段评论:

    “献之虽有父风,殊非新巧。观其字势疏瘦,如隆冬之枯树;览其笔踪拘束,若严家之饿隶。其枯树也,虽槎枿而无屈伸;其饿隶也,则羁嬴而不放纵。兼斯二者,固翰墨之病欤!子云近世擅名江表,然仅得成书,无丈夫之气。行行若萦春蚓,字字如绾秋蛇,卧王濛于纸中,坐徐偃于笔下。虽秃千兔之翰,聚无一毫之筋;穷万谷之皮,敛无半分之骨。以兹播美,非其滥名邪?此数子者,皆誉过其实。所以祥察古今,研精篆、素,尽善尽美,其惟王逸少乎!”
宋高宗赵构又是怎样评说米芾等人的呢?其在《翰墨志》④中云:

    “《评书》谓羊欣书如婢作夫人,举止羞涩,不堪位置。而世言米芾喜效其体,盖米法欹侧,颇协不堪位置之意。闻薛绍彭尝戏米曰:‘公效羊欣,而评者以婢比欣,公岂俗所谓重台者耶?’”

“本朝承五季之后,无复字画可称。至太宗皇帝始搜罗法书,备尽求访。当时以李建中字形瘦健,姑得时誉,犹恨绝无秀异。至熙丰以后,蔡襄、李时雍体制方如格律,欲度骅骝,终以骎骎不为绝赏。继苏、黄、米、薛,笔势澜翻,各有趣向。然家鸡野鹄,识者自有优劣,犹胜泯然与草本俱腐者。”

     赵构当皇帝作为不大或者说无作为,但在书画方面绝对是行家,可以说造诣很深。在赵构的眼里“苏、黄、米、薛”所谓的四大家不过“家鸡野鹄”而已。
皇帝毕竟是富有天下,相比之下,少了许多名利纠葛,在他们的评判品评中名利的因素少了许多,客观性自然也就要高一些。
    古人距我们相去甚远,从遗留至今有限的笔墨中我们尚可见到如此一斑,可以想象当年的“锯锤争高”应该更为有趣、更为激烈。
由于中国书法的评判没有统一标准,书法连同它的评判品评又与社会名利密切相关,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目的和不同的评法,其中真真假假,是是非非也就不容易说清了。但结论出来了,历史上任何一位书法家,说他好,可以找到评说的依据,说他不好,同样可以找到评说的依据。肯定它容易,否定他也很容易。各有各的说法,各有各的道理。历史留给我们的书法评判品评就是这样一笔糊涂帐。千百年来我们的书法家们就生活和工作在这样一种书法环境中。
    在新中国书法界的先驱者们的倡导下,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中国书法家协会成立了。书法家们终于有了自己的“家”。在这个“家”里,书法家们可以互相交流书艺,可以有组织地开展各种书法活动。毫无疑问中国书协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书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这也是中国书法的昨天与今天的分水岭和分界线。
   
来源于中国书法品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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