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书坛的困境与选择:兰亭奖的“国家级”噱头 作者:果儿 第三届兰亭奖的征稿启事的第一句是这么写的: 中国书法兰亭奖是中宣部批准的唯一国家级书法艺术最高奖。 认真组织兰亭奖的评选是书协章程中规定的“任务”之一,我不明白书协作为一个民政部管理下的社会团体,根据章程中规定的“任务”开展的书法展览评审活动,怎么会是书法艺术“唯一”、“国家级”、“最高奖”的。书协给出的答案是“中宣部批准”。 众所周知,中宣部是一个党务部门,不是国家行政机关,它是否能代表国家批准书协对书法家进行“国家级”、“最高”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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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协、书展与“国家级” 我不知道兰亭奖征稿启事上所说的“国家级”具体是指什么?是组织这个活动的单位的级别?规模?范围?参加者行政或其他级别?作品的艺术水准?评委的艺术水准?还是这个奖项的规格?这个活动由国家来立项?国家出钱主办? 在我看来国家从来没有对艺术类的活动和奖项划分过级别之分,仅从活动主管单位的行政级别,按照活动地区范围,可分成全国性和地方性,书协在征稿启事中所称的“国家级”等字样,绝非政府行为。 各种展览评比活动在规模、场地、影响力和专业程度上有区别,在活动开展的范围有大小之别,存在地方性和全国性的差别,但都不是市、省级和国家级的差别。 展览是一种经营性活动,根据国务院条例等相关规定,中国书协不但不能举办“国家级”、“全国性”的展览,甚至连展览都不可以以中国书协的名义办。只能另行注册公司举办,展览的名称也不能冠以“全国**展”、“中国**展”。
“国家级”、“国展”是一种书协用来商业谋利工具 书协是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它是以谋求社团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的组织。 近年来书协频频与地方合办各种“全国**”的展览,广泛地参与市场活动。通过与地方合办全国性展览获得经费,吸引大量征稿者,已变相参与了市场竞争,挤压了同一领域的民间合法经营实体。利用中宣部等党政背景,成为了一个隐性的权力的社团,利用职权和政府的公信力,乱评比、乱收费、收稿,乱资助,侵蚀了艺术展评经营实体的利益,利用公权打压了民间书法艺术活动。各种展览正在蜕变为某些人谋利工具。
展览是一种经营行为,书协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办展览 书协办展览收取评审费,应该视为一种经营行为。国务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书协不能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名义进行征稿举办展览。 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它不能以自己团体的名义从事营利的经营性活动,但是,它可以按照《工商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举办经济实体,经过工商批准后以经济实体的名义从事经营性活动,并且,必须按章纳税。将评审费汇人私人账户的的做法是违法的。 民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社会团体开展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社会团体开展经营活动,可以投资设立企业法人,也可以设立非法人的经营机构,但不得以社会团体自身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社会团体申请营业登记,其经营范围应与社会团体设立的宗旨相适应;
哪些活动能以“全国”、“中国”、“中华”等名称进行评奖活动? 党和政府早就发现了各种评奖活动中问题:奖项重复设置,过多过滥,为评奖而评奖,脱离群众,浪费资源,助长形式主义,违规设奖,乱收费用,背离评奖宗旨;搞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等,为进一步提高全国性评奖的公正性、科学性、权威性,于2005年3月颁布了《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 《办法》对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主办单位的资格作了严格限定。有资格举办全国性评奖的单位有两类,一类是党和国家机关工作部门,一类是国家级人民团体、群众组织。除此之外,任何组织、企业以及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全国性评奖。 《办法》规定,具有全国性评奖资格的党和国家机关工作部门只能设一个评奖项目。其他全国性评奖每届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两年。 评奖还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成果评价体系,将演出场次、收视率、采用率、上座率和发行量等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把经过实践检验和得到群众认可作为最终标准。 评委应当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实行定期轮换。严格执行评奖回避制度。 各类评奖一律不准向参评者收取报名费、参评费和任何形式的赞助。
全国性的奖有多少?具体是哪些? 《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对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进行了整改,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原共计90个,整改后减至24个。 具体为: 一、“五个一工程”奖 由中宣部主办的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所设子项由原来8个减少为电影、电视剧(片)、戏剧、歌曲、文艺类图书5个。3年评选一次。 二、文艺评奖(18个)1.文化部(1个) 文化部现有全国性文艺评奖10个。整改后,只设立“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下设“文华奖”、“群星奖”子项。3年评选一次。 2.广电总局(1个) 广电总局现有全国性文艺评奖13个。整改后,只设立“中国广播影视大奖”,下设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子项。两年 评选一次。 原广电总局主办的中国长春电影节“金鹿杯”,上海国际电影节“金爵奖”,中国国际电视节“白玉兰奖”(上海)、“金熊猫奖”(四川),中国国际广播音乐节“ 金编钟奖”(上海)、“节目展播奖”(广东)4个全国性文艺评奖交地方主办;原“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交央视主办。3.中国文联(12个) 中国文联现有全国性文艺评奖13个。整改后,将“戏剧梅花奖”、“曹禺戏剧奖”合并为“中国戏剧奖”,“大众电影百花奖”、“电影金鸡奖”、“音乐金钟奖”、“美 术金彩奖”、“曲艺牡丹奖”、“书法兰亭奖”、“杂技金菊奖”、“摄影金像奖”、“民间文艺山花奖”、“电视金鹰奖”、“舞蹈荷花奖”保留。“美术金彩奖”更名 为“全国美术展览奖”。两年评选一次。 4.中国作协(4个) 现有全国性文学类评奖5个,中国作协4个,宋庆龄基金会1个。整改后,将中国作协主办的“青年文学奖”并入“鲁迅文学奖”,宋庆龄基金会主办的“宋庆龄儿童文 学奖”并入中国作协主办的“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评选工作两年一次。文学类评奖减少2个,减至3个。 另外,现有的3个奖中,由国家民委主办的“骏马奖”保留,改为中国作协与国家民委联合主办。 农业部主办的“神农奖”和人口计生委主办的“中国人口文化奖”取消。 三、新闻评奖(2个) 原有全国性新闻评奖14个,广电总局主办的2个,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独立主办的5个,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各1个,其他部委和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 主办的5个。整改后,减至2个。 1.广电总局(无)广电总局主办的“中国广播电视新闻奖”并入“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内“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子项中。原广电总局主办的“中国播音与主持作品 奖”交由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主办。 2.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2个)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独立主办的5个全国性评奖减至2个,“中国新闻奖”保留,“范长江新闻奖”、“韬奋新闻奖”合并为“长江韬奋奖”。一年评选一次。 “人大好新闻奖”、“政协好新闻奖”、“中国科技新闻奖”、“中国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好新闻奖”、“五四新闻奖”、“中国人口 新闻奖”7个奖项作为专项新闻奖合并到“中国新闻奖”中。 四、出版评奖(3个)1.新闻出版总署(1个) 新闻出版总署现有全国性评奖22个。整改后,只设立“中国出版政府奖”,两年评选一次。“中国出版政府奖”下设“国家出版奖”和“全国优秀出版人物奖”子项。 2.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2个) 中国版协原有全国性评奖9个。整改后,减至2个,分别是“中国优秀图书奖”、“韬奋出版新人奖”。其中“中国优秀图书奖”评选优秀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游戏软件等,两年评选一次;“韬奋出版新人奖”由“全国优秀中青年图书编辑奖”、“百佳出版工作者”、“全国报业先进经营管理工作者、先进生产工作者奖”等合 并而成, 评选先进个人,两年评选一次。
" 书法兰亭奖”是书坛唯一的全国性奖项 《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奖项共有24个,“书法兰亭奖”是《办法》中,文联全国性文艺评奖12个项目之一。它是书法类“唯一的”一个全国性的奖项,不是“国家”的,更谈不上“国家级”和“最高”。 《办法》规定“书法兰亭奖”是 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等部门和团体等部门共同批准的(不是通知中所称中宣部批准),政府设立的奖项只有两个:文化部设立“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下设“文华奖”、“群星奖”子项)和 新闻出版总署设立“中国出版政府奖”。 文联都不是政府机关,不能代表国家对艺术家进项奖励,它对艺术家奖励时民间性质的。
2005~2009年中国书协举办展览情况简表 展览名称 展览时间 举办地点 作品数量 收费标准 全国第四届正书大展 2005.6 福建厦门 20128件 每件30元(海外10美元) 全国第二届扇面展 2005.10 辽宁大连 13000余件 评审费30元 全国第五届篆刻艺术展 2005.8 辽宁大连 3000余件 参评费30元 高恒杯全国书法大展 2005.9 浙江金华 12000余件 评审费30元 第二届杏花村全国书法电视大奖赛 2005.8 北京 32200余件 不收费不退稿 第五届中国书坛新人展 2005.9 山东临沂 23000余件 每件30元(海外10美元) 冼夫人奖全国书法大赛 2005.11 广东茂名 15000余件 参评费30元 三晋杯全国首届公务员书法大展 2005.10 山西太原 17000余件 不收报名费 全国首届走进青海书法展 2005.9 青海西宁 5000余件 评审费30元(海外10美元), 第二届中国书法兰亭奖 2006.12 安徽合肥 4186件 不收费 安美杯全国书法展 2006.12 安徽合肥 18000余件 报名费每件30元 全国首届行书大展 2006.9 浙江义乌 17586件 每件30元(10美元) 全国首届草书大展 2006.9 浙江义乌 11288件 每件30元(10美元) 纪念建党85周年全国书法大展 2006.6 湖南韶山 15000余件 参评费30元(海外30美元 纪念长征70周年全国书法篆刻展 2006.9 陕西榆林 14300余件 每件30元(海外30美元) 全国第四届妇女书法篆刻展 2006.9 山东临沂 4376件 每件汇30元(海外汇10美元) 全国第六届刻字艺术展 2006.11 黑龙江大庆 3000余件 不收费 全国第九届书法篆刻展 2007.12 广东广州 55319件 参展费30元(30美元),若退稿另收50元 第二届草书大展 2008.11 河北邯郸 15992件 参评费30元,海外30美元 全国首届册页书法展 2008.7 北京 15000余件 参评费30元,海外30美元 全国第七届刻字艺术展暨第十二届国际刻字艺术交流大展 2008.11 江苏无锡 不收费 全国第二届隶书艺术展暨隶书创作论坛 2008.9 河南洛阳 16000余件 参评费20元(20美元) 全国第六届篆刻艺术展 2008.12 广东深圳 3928件 参评费30元(海外30美元) 第六届中国书坛新人作品展 2008.12 广西南宁 21000余件 参评费30元(海外30美元] 展览名称 展览时间 举办地点 作品数量 收费标准 第三届中国书法兰亭奖 2009.12 河南平顶山 6000余件 每件参评费30元,退稿另收150元 第三届中国书法兰亭奖“尧山杯”兰亭新人展 2009.12 河南平顶山 20800件 参评费30元 全国第二届青年书法篆刻展 2009.9 浙江宁波 17707件 参评费每件30元 第二届中国西部书法篆刻展 2009.7 新疆 不收费不设奖 全国第六届楹联书法展 2009.9 黑龙江大庆 30000余件 参评费30元 全国第三届扇面书法艺术展 2009年11月31日截稿 湖北武汉 正在进行 参评费30元,海外30美元 全国首届篆书作品展 2010.5截稿 贵州贵阳 正在进行 参评费30元,海外3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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