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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书法在线

【连载】杜忠诰著《汉字沿革与文化重建》(南怀谨、许嘉璐联袂作序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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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7 10:0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六、化解两岸“书不同文”之困境刍议

海峡两岸的人民明明是同文同种,同祖先同历史,如今只有一海之隔,竟然使用着两套迥然异趣的文字系统。经过半个多世纪以来各自发展结果,对于两岸的青年学子而言,早已陌生隔膜,这是很令人憾恨的事!不论未来海峡两岸在政治上的发展演变如何,文化上的隔阂都将是第一道有待突破的关卡。


一九四九年,当时除了像“故宫博物院”、“中央研究院”、“中央图书馆”等世界顶级文物搬运抵台外,渡台人士中有不少都是来自中原各界的顶尖菁英,因缘时会,全皆众集到此弹丸之地。文化密度之高,使得原本居于边徼角色的蕞尔小岛,顿时跃升为文化重镇。正由于这个历史的偶然,台湾成为世界上迄今维护保存传统汉字较好的地区。
书不同文,是目前两岸经贸文化交流上的最大“拦路虎”,也是长期以来深藏两岸同胞心中的共同隐痛。面对这个“书不同文”的棘手困境,笔者以为,下列三个方案倘能逐步加以落实,应不失为化解之道。兹分述如下:


一、近程方案——大陆实施“写简识繁”,台湾实施“书正识简”,两岸同步推动


想要臻达两岸“书同文字”的目标,就现阶段情势看来,自非一蹴可及。目前的当务之急,是面对现实,允宜认清问题症结,舍异求同,加强沟通。大家必须敞开胸怀,站在为华夏文化奠基的历史高度来看问题,并伸出友谊的手,大陆方面有必要全面推动“识繁写简”措施,而台湾方面也应立即推行“书正识简”运动,互相承认,接纳对方。


其次,在大陆为了弥缝长期以来因废除“繁体字”教育所造成的文化偏失,我们诚恳呼吁,袁晓园女士等人早年所提出“识繁写简”的建议,理当及早落实。并明令纳入中小学教育体制,将教科书中出现的“简化字”集中附在书后,逐字以括号注出其所对应的“繁体字”,期能快速提升年轻学子们对于繁体字的识读能力,以补前失。而台湾方面,为了较好地与大陆各界进行交流活动,有效吸收大陆各界数十年来学术研究成果,也要建议台湾尽快在公私立中学、初中、高中、大学等各级学校实施“书正识简”,进行“简化字”识读之推广教育措施,以免划地自限,错失相互借鉴,相互学习的良机。


过去长期以来,台湾基础语文的体制教育只教传统汉字,“简化字”始终是一个禁区。台湾人阅读“简化字”,泰半可以引发对于未被简化前的“繁体字”形体之联想,因而显然会比大陆同胞阅读“繁体字”要容易许多。但由于《简化字》里完全新造及虽系旧有却不常见的简笔字不在少数,且大多是常用字,除非通过体制教育的训练学习,否则,对于“简化字”阅读上的困扰还是普遍存在的。


至于学校教育体制外的社教单位,凡跟两岸文化交流有关的文件,最好也能针对其中被简化的个字做出“括号注繁”或“括号注简”的对应处理。甚至深入到每个家庭,统一免费印送一册《简繁体字对照表》。如此一来,多管齐下,对于大陆“简化字”的识读能力,不仅就学中的学子可以循序学成,对于早已远离学校的广大社会群众,也必能在最短期间之内获得补修机会,快速提升两地人民阅读华文书报的能力。


此一近程目标,完全符合两岸人民乃至全世界所有华语文学习者的共同利益,为中华文化慧命着想,利用汉字文化“把心拉近”,必可很快获得共识,达成“写简识繁”与“书正识简”的短期目标并不困难。


倘若连这一步都做不到的话,则双方交流的诚意便无由显达,如此而欲期待两岸能够“书同文字”,那就无异于蒸沙而求饭了。因此,这第一步可以说是突破目前两岸“书不同文”困境的破冰之举。


二、中程方案——两岸协同编印一套印刷用的《正体汉字》


“书同文字”的第二个步骤,是两岸共同研拟一套《正体汉字》。“印刷用楷,手写用草”,是世界先进民族文字的运用轨则。这一套规范汉字,是基于民族文化之传承与弘扬的视角,在“楷、草并行”的大纲领指导下而拟制的,它既不跟时下台湾使用的《标准字体》雷同,势必也将跟目前大陆正在筹编的《规范汉字》不同。正因为它是作为印刷出版用的,且系相应于“手写草体”而创制,所以笔画的简省与否,已成余事。真正要考虑的重点是,实际的应用需求与学术理据的护持,在“情”(实用便利)、“理”(明确易识)的合参之下来定“法”。为了取得双方的认同,这个“法”必须由海峡两岸共同来研讨商定。至于手写体的《草体汉字》,可于《正体汉字》创制完成后另行编制。当然,倘若情势许可,也不妨同步进行。
这一套《正体汉字》,不仅可以把大陆简化前的“繁体字”及台湾的《标准字体》都收纳进来,凡是过去存在过的汉字异体,只要经得起前述“情”与“理”之双重检视,都可入编。又近数十年来地下出土不少战国、秦、汉间隶变前的古汉字,如“賛”“”“頪”“荅”“燿”等字,分别为“赞” “笑”“类”“答”“耀”的本尊正体,不只笔画简省,又符合初形本义。届时倘经专家认同,何尝不可拟列进来。这一类两岸有关汉字汉语学术之最新研究成果均可兼容并收,为中华民族制定一套最符合逻辑系统,能让全世界都赞叹喜用的最优秀《正体汉字》,这不仅是全球华人所引领期待,应该也将是其他各民族与汉字有缘者的共同盼望。同时,也可以利用编订此书的机会,运用最新的学术研究成果,将数量已突破十万大关,庞大惊人的存世“异体字”进行全面大清理,相信这将是一件极富价值意义的划时代民族文化大业。


创编《正体汉字》的好处甚多,最重大的是,它能实质突破两岸“书不同文”的僵局困境,又可为两岸“书同文字”的文化理想跨出成功的一大步。当然,这一套《正体汉字》的编订,其先决条件必须是由两岸通力合作来完成。在针对个别单字进行微观的讨论之外,更宜就其整体运作功能作宏观的全面检视。也唯有集合两岸乃至全世界从事华语文教学及研究的学术菁英,分别就汉字的形体、声韵、训诂及科技传输等各个范畴,将其内部所发现违反逻辑系统部分逐一指陈。根据这些具体意见统整分析、归纳出来的论断,才有较高的可信度。断不容有“谁说了算”之类的封建思维残留。然后,有关选字的讨论才有实质上的意义,推出后才有可能普遍被认同接受。


可喜的是,大陆在2000年10月,已明令《简化字》中作为姓氏的用字允许恢复使用繁体 ;2001年4月起,在北京教育部主导下,并开始着手研制一套“规范汉字表” 。种种迹象,都透露着春临冰溶的美好信息。同时,也足以觇知当前大陆领导阶层的务实与开明作风,令人为之额手称庆。


只是大陆过去长期在特殊历史时期下,讨论时是否真能无所瞻顾,恐怕也很成问题。倘能结合两岸具备专业素养的“群医”协同来为它会诊,各贡所能,直言无隐,相信这个“疗龙工程”必可更具成效。


坊间有不少讨论到《简化字》的专书,都试图为大陆简化字“溯源”,往往用“古已有之”的思维模式来论证其合理性,仿佛“存在便是合理”,这种论调是极不妥当的。讨论一个文字构形是否合理,必须就其形体构成系统提出具有说服力的学理性解析与论述。若仅以其“古已有之”来加以表述,其实是什么也没说。因此,凡是拿“古已有之”作论据以为辩护者,多少都隐含着模糊焦点的企图,讨论便不具实质的意义。所谓“理到之言,不得不服”,真理愈辨则愈明,倘若大家能够多一点理智而少一点情绪,多一点学术而少一点政治,并以中庸之道为归,《简化字》中诸多复杂纠葛的问题,都不难获得适切的认识、梳理与解决。


有关汉字的改革及文字政策的制订,事关中华民族文化慧命之存亡绝续。其得当与否,往往牵动着华夏子民的每一根神经,绝对不宜草率从事。一旦稍涉乡愿而致鲁莽,则民智难开,正气不彰,便将贻害无穷。故凡是有缘参与其事者,都应秉其学术良知,贾其道德勇气,尽其言责,方能如宋儒张载所说“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而不负所学。


三、远程方案——两
岸协同编印一套手写用的《草体汉字》

“书同文字”的最后一个步骤,是结合两岸草书家及文字学家的力量,再共同编订一套手写体的《草体汉字》。


这一套草体的规范字,可以利用传统汉字书法中的行、草书,也可以将大陆《简化字》中的合理成分吸纳进来,更可以利用历代大量的简俗体字,只要它便利使用,又不会引生混淆便好。这虽说是为了针对汉字书写繁杂问题而编制,可望为自民初以来汉字系统的“唯楷”窘境解套,其实也是终结两岸简、繁体字争议的釜底抽薪办法。


自从春秋、战国时代以下,王官失守,教育普及民间,汉字的使用对象也扩及广土众民。历代对于汉字的运用,其实也始终是在具备“庄重体”(广义的“楷”)与“率意体”(广义的“草”)双轨并行的态势下发展。汉、魏以后,读书人在日用之间的信函便条或草拟文稿时,大抵都以行草体为主。只有在书写金石碑版、科举答卷以及正式公文书的情况下,才使用楷书正体,其实也合乎“楷、草并用”的世界文字通则。直到清朝末叶以后,作为书写工具的毛笔,渐被西方硬笔及计算机打字等现代科技产品所取代,加上电话通讯器材之飞快发达,原本在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毛笔“尺牍体”无形中遭到了罢黜,作为尺牍主调的行草书体,也因此黯然淡出了历史舞台。这个攸关中华民族文化命脉,移物“细无声”的突兀转变,竟然将汉字导入一个“唯楷无草”的空前窘境,因而引发国人的惊惶失措。但觉情势不对,却又不明缘由何在。形同炎夏池中渐就干涸的泥鳅,烦躁不安地抱头乱窜。尤其近代以来中国受到列强侵凌,几至每战必败,驯至割地赔款,民族自信心丧失殆尽,因而将一切贫弱的罪责,归咎于传统文化龙头角色的汉字,甚至打定主意要将它废除而改用拉丁拼音字母加以取代。溯自清末迄今,或从语音、字形及字数等各个方面分头思考,试图为传统汉字寻找出路,无一不是这个莫名困窘下的骚动。


吊诡的是,站在便利实用的立场,不破坏便难言改革;可再怎么改革,也都很难不破坏。大陆《简化字》的出现,只看到笔画简省之便利,对汉字恣意蹂躏的结果,却让后人深感困扰与不安。总而言之,一切症结就出在清末以来的汉字系统把“印刷体”与“手写体”混合为一,只有写来费时的楷体系统,而缺乏可以独立行用的简便草体系统。以致长期以来,两岸人民乃至所有华语人,总是免不了为汉字书写繁难而痛苦伤神,吃着同样的闷亏。


老子说:“不知常,妄作凶。”往者已矣,来者可追。遗憾的是,直到今日将近百年来,面对祖先为我们遗留下来的旷世文化奇珍——汉字,我们仍旧没有足够的智慧与魄力,来替它恢复本自具足的“楷、草并行”基本功能,并为中华民族后人建构一套足以适应时代需求,可以一劳永逸的“新汉字系统”。我们似乎都拿着金饭碗在向洋人讨饭,如楚囚对泣而束手无策。真是愧对华夏祖宗啊!


今天,两岸简、繁体字之争论甚嚣尘上。其实,最理想的文字政策,应让楷、草分体并行。印刷体宜采“正体字”,不妨力求庄重严谨,借以通达传统之“古”;书写体则宜采“草体字”,不妨力求精简迅捷,借以开拓现代之“新”。唯有超越简、繁体字二元对立的单线思考模式,回归汉字的独特优质及其内部发展规律,才可望能为汉字革新找到活路。也唯有在《正体汉字》之外,同时另编《草体汉字》,方能真正达到既省时省力,又不破坏汉字形体结构优势,经由一次革命即可竟其全功。单凭台湾的《标准字体》或大陆为了补救偏弊,正在创编的《规范汉字》,恐怕都难脱窠臼,无法真正解决问题,徒然耗时失机而已。


此一方案倘有可采,则前辈文化巨人于右任先生筚路蓝缕,殚精竭虑为吾人所创编的《标准草书》,是一部值得留意利用的宝典。想当初于右老花费半生心血,精研历代草书,根据“易识”“易写”“准确”“美丽”四个原则,在刘延涛等人协助下,编撰完成这一部《标准草书》,书中整理出353个楷书部首或不成部首的部件,并寻找出70个草书的“代表符号”来加以取代,建立了一套既简化又统一,符合科学精神的草书符号系统,并与楷体密切对应 ,可作为未来编制《草体汉字》的参考蓝图。于右老曾在《标准草书》自序中说:“这只是一个蓝图,伟大的建筑还要国人共同努力。” 笔者深信,以上三个方案倘若果真能获实行,不仅可以将汉字导归“印刷用楷,手写用草”的楷、草并行之正轨,同时也能够顺利化解两岸“书不同文”的困境,可望弥缝两岸久未愈合的伤口,对于民族文化认同感之凝聚有大利益。若能在适当时机,将此议案列入未来两岸的会谈内容,应是顺天应人之举。但兹事体大,恐怕得花一段时间来广为倡导,才有可能取得各界共识。倘若双方认同此案而真正有心要做的话,那就要抓紧时间,剑及履及,精诚所至,自能感格人心而大化流行,则不仅马英九先生“识正书简”的善意期待得以落实,甚至中华民族“书同文字”的文化理想也当期在不远。所谓“当断不断,反受其乱”,一旦时间拖得愈久,等这一批对传统文化还怀有深情的老一辈读书人都走掉了,推动起来必将加倍困难。时不我与!愿上苍赐给我们中华民族子民有足够的智慧,俾能早日顺利完成此一千古壮图与伟业。炎黄子孙,勉乎哉!

发表于 2016-10-17 12:43:5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把  “三、从“法”上看——简、繁体字规范面之检视 ”补上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8 10:0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杨小平 发表于 2016-10-17 12:43
请把  “三、从“法”上看——简、繁体字规范面之检视 ”补上

谢谢,漏了,已补在前面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8 10:05: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七、结语


汉字因古圣先贤的仰观俯察而创制存在,是其“理”;因后人实际行用而发挥其表达情意功能,是其“情”;又因行之有效而被认同约定,是其“法”。因其合“理”,故其“体”成;因其合情,故其“用”广;因其合“法”,故其“相”立。“情”“法”与“理”,原是三位一体的,缺一不可。

本书为行文方便,虽权且分作“情”

“法”“理”三个层次加以析论,实则,在进行有关实用面的“情”之讨论时,系根据文字的创造、演化与运用发展规律之“理”上认识,针对两岸有关汉字的“法”之“约定”所进行的论述,必然要涉及“法”的规范与“理”的学术两个层面;同样的,进行规范面的“法”上之讨论,也必然要涉及“情”与“理”两个层面;进行汉字创制“体”“用”原理的“理”上之讨论时,也要涉及“情”与“法”两个层面。综合这三个面向,进行具体实例之交叉比较析论,然后两岸简、繁体字之利弊得失,可得一通盘而概略之认识与理解。

大陆的《简化字》,便于书写而不利于识别;台湾的《标准字体》,便于识别而不利于书写。前者自由省约太过,而后者则繁复保守太过,两皆不合中道,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不合理”成分,存在着可以再加改善的空间。由衷期盼大陆对于《简化字》中为数可观的常用字之“不合理”部分,能予以足够的正视,进行审慎的“再约定”,设法让它能够回复正常运转。至于台湾的“正统字”,由于过度守“正”,严重忽视人民群众对于文字书写“趋便捷”的根本需求,故很多字形上的规定,往往未尽切合实用。也应放开一着,适度采用一些早已“约定俗成”的简笔字,更求其完善。

世间万事万物的运行,都是宇宙内在律动之体现,其中蕴含着一种看不见却真实存在的逻辑秩序,它同时也存在于每一个人的心灵深处。在长远的文明发展中,它早已形成自然(天)与人类(人)共同的运化节律,不因种族或时空不同而有所差异。谁能够体认并遵循此一节律,把握这个自然与人类共通的运行轨则,谁便能将自身的潜能做出最好的显扬与开发。由华夏祖先共同创造并已行用数千年的汉字系统,正是在顺应此一律动态势下渐次完成的,此中蕴藏着整个汉民族文化心灵的共同符号密码。

汉字“以形表意兼标音”的特质,在语音记录的精确度方面,虽远不及纯粹拼音符号的拉丁字母,但其“借形显义”的特异功能,却让华夏子孙在面对考古发现的几百,甚至几千年前的汉语文献史料,还是能够八九不离十地加以解读,这绝对不是纯拼音的拉丁文字所能望其项背的。

人的思想,是一种逻辑的存在;由思想转化而来的语言,也是一种逻辑的存在;当然,由思想转换而成的文字符号,更是一种逻辑的存在。汉字是一部有机整体的系统精灵,凡是有机整体,都有一种“完形”(gestalt)的存在,它具有“牵一发,动全身”,不容任意割裂肢解的特质。它形同一部组织结构精密的计算机,任何组成零件的失序,都会令管线受阻而导致运作机能之故障失效,甚至死机。只是计算机的故障与死机显而易见,而有关汉字内部机能的故障与死机,则隐微难知罢了。一切对于有机“完形”的割裂,本质上都是形同对于宇宙整体和谐秩序的破坏。传统汉字虽由中华民族祖先所开发创造,但它早已影响及于近邻东亚汉字文化圈,并惠及欧美乃至全球的好学人士,是世界重要的“人类文化财”,值得世人的同心护持。

大陆《简化字》的推行,同时废除了“繁体字”的教育,其最惨痛的代价是,它让华夏子孙割断了跟自身传统文化的脐带,造成文化的断裂现象。据说曾经有一位大陆老教授要一个年轻人到图书馆去借一本《後漢書》,这位年轻人去了半天,回来竟然说:“图书馆没有这本书。”老人大感错愕。原来“後漢書”这三个字,全是繁体字,年轻人没学过,所以不认识,他们只知道有“后汉书” 。这虽是一则笑话,但其背后所凸显的,则是一个攸关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慧命存亡续绝的大议题,不容等闲视之。1992年,时任北京图书馆馆长的任继愈就曾感慨地指出:“同样的中文系,台湾来的中文系比我们的中文系看古书强得多。” 这难道不是一大警讯吗?

汉字记录的是先民的生活美感与生命智慧的火花,整个汉民族的文化思想之所以能不断累积、拓展并传承下来,汉字当居首功。中国人常说华夏子孙是“龙的传人”,“龙”的实体谁也没真正见过,但“龙”的化身却普遍存留在华夏子民心中,它是中华民族子孙共同的“DNA”。这个“龙的化身”是什么呢?它就是汉字。在笔者看来,大陆卯尽全力所创制的这一套《简化字》,其改造过程何异是针对传统汉字系统进行了一场“屠龙”大手术。手术完成后,龙依旧还是龙,只是它浑身已被植入了太多“无机的”芯片,而变成一条“异化”了的“怪龙”。

其实,大陆这一套《简化字》,当初为了急于解决文盲问题,主要是为不识字或识字无多的工人、农民及士兵阶层服务的,其适用对象并非高级知识分子。原本的传统汉字,是一套组织严密,富有逻辑秩序与文化内涵,自成一个完整的有机体系。“深者得其深,浅者得其浅”,既适合于知识水平不高的工、农、兵阶层识读学习,同时也适合于高水平的专业学者钻研讨探,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的人类文化珍宝。不料被七切八拼的结果,竟然沦落到只能替文化水平相对偏低的工、农、兵服务,不能不令人为之浩叹!当然,这是特定时空下逼发出来的异化产物。孟子说:“大匠不为拙工改废绳墨。”如今,由于计算机科技的高度发达,“地球村”早已成形。尤其大陆在改革开放以后,经济快速成长,社会日渐繁荣,教育发达,人民素质大幅提高,当时制定这一套用来应急的《简化字》的背景情势与条件,几乎完全改观,《简化字》的“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文字政策理当回归冷静理智的纯文化教育之学术面来加以检视。


有关两岸简、繁体字争议的讨论,应该摒除狭隘的意识形态,强调文化理性的学术说服,唯有彼此互释善意,能于异中求同,方能营造双赢甚至多赢的可能局面。文化心灵会因求同而相互感通,政治思维则不免因现实利害之矛盾对立而相互抵制。“书不同文”是海峡两岸进行政经文化交流的无形“绊脚石”,传统汉字的恢复使用,是海内外华夏子孙同心同德的最大“催化剂”。面对未来汉字发展问题,大家应彻底摆落政治对立的思维迷执,把心量放大,眼界放远,集思广益,就情、法、理上作综合考量,同心为延续中华民族文化慧命而效力。倘能落实笔者在本书中有关“书同文字”之建议,两岸彼此尊重,互相接纳,尽速在大陆实施“识繁写简”、在台湾实施“书正识简”的文字政策。进而协同编制《正体汉字》及《草体汉字》两套既能便利实用书写,又能兼顾文化传承的“新汉字系统”,早日将汉字导入“印刷用楷,手写用草”双轨并行的世界文字通则。唯有如此,方能为我华夏子孙永保无疆之休。

本论文之撰写,曾获得“中华文化总会”之研究补助,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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