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2015年 走向“展厅文化”——视觉艺术形式塑造阶段 进入展厅的新型生态后,书法家们痛苦地发现:原有古典式的书法观四处碰壁,遭遇了极大的困惑和挑战。大量书法爱好者狂热投入到书法当中,于是,判高下定优劣辨雅俗便成了所有书法展览当务之急的工作目标,于是就有了投稿规则,有了评审和评委会的组成。为了竞技,为了尽可能地争胜,除了技术上写得好以外,还必须提高书法作品的观赏性,才能崭露头角。所以书法家们开始在选取色纸、多钤印章上下功夫,甚至过分追求制作与拼贴以求有耳目一新的形式感。此阶段的主题是——展览比赛的生存空间,是书法作品视觉形式追求和创作行为选择的根本理由。 1999年至2000年以后,进入展厅的新型生态后,书法家们逐渐痛苦地发现:原有古典式的书法观四处碰壁,遭遇了极大的困惑和挑战。 首先,是书斋雅玩意识面对展厅文化的严重水土不服。以书法展览和展厅这个公共艺术空间作为书法生存的关键平台:在艺术上要“为人民服务”“以人民为中心”,进入展厅为公众所关注,当然是顺理成章的。在书斋里是为自己和两三友好服务,而美术馆展览厅是公共空间,上至达官贵人富豪大佬之俦,下至贩夫走卒引车卖浆之流,只要是市民、公民、人民,众生平等,人人得而进入之观赏之。因此,从书斋到展厅的书法,从逻辑上说,正是最“以人民为中心”的选择。我们有什么理由去拒绝呢? 但“展厅文化”作为一种空间规定、体制创新,尤其是在改革开放国门大开的风潮笼罩下,却是有它自己的运行逻辑的——必须直面书法大众的投入和狂欢的需求。汉字人人会写,过去或许会写钢笔字,只要胆子大敢拿毛笔在宣纸上写,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认为自己是书法家。几十万上百万爱好者的狂热投入,在艺术上倘若没有约束,书法艺术的精华会被彻底淹没在芸芸众生的汪洋大海之中。于是,判高下定优劣辨雅俗,便成了所有书法展览当务之急的工作目标,于是就有了投稿规则,有了评审和评委会的组成。 但一旦要评高下,有入选、入展、评奖还有一、二、三等奖的等差设置,当然更多的必然是遭到落选淘汰的作品,谁上谁下,谁获奖谁参展,互相之间当然就有了一种竞争关系。五万件投稿作品,只有一千件入选,入展比是50:1;获奖作品一般20件,获奖比是2500:1。这样激烈的竞争,才是“展厅时代”我们必须面对无法回避的游戏规则和严峻事实。就像奥运会一样,冠军只有一个,没有竞争,那是群众健身操。 为了竞技,为了尽可能地争胜,于是除了技术上写得好以外,还必须提高书法作品的整体观赏性,才能崭露头角,脱颖而出,让公众喜欢,吸引他们注目,以增加获胜的概率。于是书法家们在创作时绞尽脑汁想新招儿。但问题是:书法技巧在一定积累下是稳定的,不会每天变一个样式,那就只能在选取色纸、多钤印章上下功夫,甚至过分追求制作与拼贴以求有耳目一新的形式感。我们今天异口同声批判形式至上和拼贴制作,殊不知从根本上说,这正是我们的评审和评优评奖的举措导致竞技争胜所造成的。要想纠正它很容易,只要停止评审,书法作品马上就会改观。但没有评审,没有优胜劣汰,难道一个展览要展出五万件作品? 尤其是在2000年至2010年的10年间,走向“展厅文化”还意味着主客体角色的位移。过去是书斋独处时代,书法家是主体,故尔书法家说了算:书法家有名则作品必好,必受追捧,所谓“名人字画”即谓此也。但一进入“展厅时代”,唯有作品独立突显,而书法家却隐至幕后。观众在展厅只见书法作品不见人(书法家),而恰恰他们是评判作品优劣有无价值的主角。于是,从“书家至上”(创作发出者)到“受众至上”(观众欣赏者),我们看到了一个几千年来书法史上最革命性的颠覆。 作品成败开始受制于客观。参展当然不想“败”,而要“成”,就必须专注于作品,与书家身份地位名望的关系不再有决定性的直接关系了。即使是名不见经传的后学之辈,只要努力打造好作品,谁都有可能异军突起,脱颖而出,一鸣惊人。为了这一点,书法作者们开始呕心沥血:笔法当然极重要,风格的经典性很重要,这些本来书法里都有,可以沿袭旧轨,老调新弹,但展厅中所需要的视觉形式的新颖,却是过去书斋时代且没有的,而又是“展厅文化”时代之竞技争胜所不可缺少的。于是大家专心投入,不遗余力。只不过,笔法风格古来即有之,而形式塑造和作品独立甚至追求不同凡响的“制作”效果,则是新的“展厅文化”所催生出来的新做法,古来无之,故尔最初一段时间我们看不习惯而已。但书法作者虽然不习惯,而观众却喜闻乐见,乐于追捧,为什么不能“以人民(观众)为中心”而要深恶痛绝地拒绝它呢? 2000年之后,书法日益注重“形式”的价值。从技法的连绵明清调即狂草风,到小楷风、章草风,到西域残纸风、“二王”风、北碑风等,我们看到了称之为是“流行书风”的10多年书法时尚的形式(风格)转换。而在2010年为界的前后5年之间,则更是集中出现了染色做旧、拼贴制作、多钤印章帮衬,乃至直接仿竹木简形制、仿碑刻拓片形制和古刻阁帖形制的各种手法的创作现象,令人眼花缭乱。当然,因为书法家们没有经过事先的培训和研究,仓促上马,其中当然有大量的低劣庸俗之作,因而受到了书法界许多人的批评和抵制,但不也有几万件低劣之作被淘汰了吗?如果站位高一点,客观思考一下:这些被统称为“制作”的部分,难道不正应该是书法创作的一部分?甲骨契刻、金铜冶铸、石碑镌刻、色纸拼接,古来都有,我们并没有什么异样感,为什么今天却成了禁区?本来只要有助于书法的扩大影响增加其美感,大众喜爱,任何手段都可以被平等地使用,何必沿袭旧观念自设桎梏自缚手脚?如果有做旧染色水平不高或制作低俗的作品,完全可以用展览评审的正当程序和评优汰劣的方法,像评审书写性作品中的低俗作品一样遭到筛选出局。亦即是说,在“展厅文化”的大时代进程中,我们对于书法创作形式中任何可能的塑造手段,其实都不应该拒绝而是张开怀抱迎接之。但无论是书写还是装饰,制作还是创作,只要是低水平,都应该被淘汰;而对于高水平的作品,无论创作也好制作也罢,都不应该被歧视而应受到足够的尊重。其理由很简单,书法美是要在展览厅里供人欣赏的。故尔,我们在此阶段给出的主题是——展览比赛的生存空间,是书法作品视觉形式追求和创作行为选择的根本理由。 (2015年至今) “同频共振”——表现时代主题内容阶段 2015年以后至今的3年间,书法创作观念又经历了一个相当大的方向性转变——开始特别强调书法艺术的“文化属性”,并对书写文辞错谬、书法家国学修养低下、书法中的错别字频现等问题进行了痛切的反思,推出了一系列十分有效的举措。这一阶段的主题为——以文化为引领,与时代相伴而行:创作思想和作品主题内容的引领、表达及检验。 其实早在10多年前,书法界已经意识到文化属性的问题。只关注于技巧的高下,使书法创作越来越成为一种“炫技”——只凭技术较高下:于形式塑造既缺乏扩展探索的热情,于书写文辞更是漠不关心。而且在用字方面,错漏衍误、繁简混杂,尤其是不通篆法和错别字叠出,已成时代痼疾。而对于书法作品的文辞内容选择,也是拿现成的古诗词文章一抄了之。一个笔墨优良的书法家,在传统文化比如古文修养方面极可能是一个“文盲”级人物。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中国书法界即已有“学院派书法”强调“主题先行”,中日共同举办的“自作诗书法展”坚持每年举行。其后在2009年前后,亦有“意义追寻”“阅读书法”之提倡。但之所以强调,恐怕正是因为薄弱和稀缺。之所以要特意呼吁这些,正说明在书法界长期以来,对主题、意义、阅读等文辞内容,书法家们是漠不关心的。当时的提倡,也只是空谷足音,孤掌难鸣,范围狭隘,仅仅处于个人的实验行为之中。 2015年之际,书法界开始视文化(而不是技能)为头等大事,进行了一系列工作部署:如中国书协针对中青年作者开设“国学班”进行文化专题培训;在全国展事评审和“兰亭奖”评奖以及“现状与理想”创作批评展中,都专设文字文辞审读之环节,表明了今天书法界已经有了新的价值取向,有了清晰的风向标。过于繁复的“形式追求”被明示制约,沉湎于技法的炫技也被视为匠作。书法的文化基因在百年以后被再次激活,尤其是强调书法艺术相较于绘画、音乐、戏剧、舞蹈等,拥有得天独厚无人可及的汉字基因和作为思想载体和文明教化的“文辞内容”,在当代书法中被再次作为重要一翼,甚至是主要一翼来对待,并构成了前所未有的事实上的“半壁江山”。这种衔接古今几千年的文化意识,代表了从最初强调技术和风格,到进入“展厅文化”的形式塑造和表现以来,书法在新的历史阶段对自己的发展目标提出了新的文化要求。书法写的是汉字,它天然地具有明确的传统文化属性。但在清末民初书法被新文化运动和钢笔字所取代、又在进入“展厅时代”之后,它成了“炫技”的艺术语汇和技巧大比拼,这当然对书法从文人意识走向艺术家立场而言是必须的,有明显积极意义。但由此而导致文化基因大量水土流失,显然不是书法发展的正常选择。因此,今天我们大声疾呼书法创作诸要素中,文字、文辞、文史、文化、文明的存在是必不可少的,其实这正是一种审时度势细密分析之后的纠偏之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