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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广东与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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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4 13:4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史记:广东与重庆

    近五年,南国广东和山城重庆始终在国内外媒体最中心聚焦,这两个地方的一举一动也倾注了国人的无数政治心血,实际上中国各派政治力量和社会各阶层都把这两个地方当成一种政治寄托,在当代中国发展的关键阶段和关键时刻,他们把自己的政治理想和政治理念寄托在这两个地方以及领导人。有些是这两个地方做了的事情,也是其领导人的政治理念,有些则是外部附加在其身上的,比如毛泽东旗帜网和乌有之乡网对所谓重庆模式和领导人的诠释甚至肉麻的逢迎和吹捧,实际上不符合重庆的所做所为,也与其领导人的思想不完全一致,但由于其领导人缺乏足够的政治智慧,而且在政治上对这些“文革”余孽的无原则逢迎和吹捧采取了机会主义和实用主义态度,后来,重庆领导人意识到这个问题在政治上的严重性,想极力表白和洗清自己已经很难了。搞极左和“文革”成为重庆领导人头上高悬的两把政治利剑。

     当然,广东和重庆在发展趋势上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广东搞社会建设,重庆唱红打黑;广东建设公民社会,重庆搞强人政治;广东放宽舆论监督,重庆重搞舆论一律;两地的领导人个人气质也有重大差异,汪帅亲民爱民,乃平民书记,薄帅高歌高调,乃皇家气派。汪帅心仪小平,倡言改革开放,真抓经济民生,力推民主法治,薄帅尊崇泽东,言不离强人语录,行总仿开国领袖,梦想专权独裁。

    虽然广东和重庆没有本质的区别,但由于当代中国民主制度不健全,主要靠人治,领导人的政治倾向、性格、气质和行事风格对国家政治影响很大,因此选人用人就成为国之最大政治。

     重庆首长的政治误区

     从李庄案发生后我开始关注重庆和重庆首长,李庄被抓后,我在第一时间写了《论重庆首长的政治智慧》的博文,通过分析我得出结论:“李庄案是重庆首长的政治绞索,搞不好会危及重庆首长的政治健康,甚至葬送其政治生命。”等李庄第二季发生后,我立刻写了《李庄漏罪案政治感言》,严厉谴责重庆“文革式”构陷人罪的无政治底线行径,但说实话,王立军的自我爆炸是我始料未及的,估计会出事,没有想到这么快就出事了,因此,在获知这一事件后,我给朋友发的短信这样写道:“王立军出大事了,##完蛋了!”这一事件的结论无疑要等一段时间才能够做出,但###的政治健康肯定受到严重影响已确定无疑,其最后下场要看王立军给美国人讲了什么?送了什么材料?他手里还有什么材料,这些材料涉及重庆首长的程度等等。

    仔细思考重庆首长在政治上栽跟头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政治判断严重错误,政治智慧严重不足。作为一个政治家在政治上有所作为无可非议,重庆首长有非常强烈的政治欲望,他所有的行为与这种强烈的政治欲望密切相连,但他忽视了时代性,他所处的时代和毛泽东时代已经根本不同了,民主法治已经成为世界潮流,全球化、信息化是时代特点,幻想成为毛泽东这样的政治强人已经绝对不可能了,君不见,世界上一个个政治强人都倒下去了,仍在台上的也是苟延残喘,难以为继。同时他所处的位置和毛泽东不同,毛泽东当时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而他只是局限与西南一隅的一个小诸侯,毛泽东在当时的中国独一无二,而高于重庆首长以及与他比肩的就有二十多人,他的言行要受多方牵制。同时,重庆首长与毛比,其功绩和影响力连一个小拇指都不算,而他根本忘记这些根本的东西,偏偏要言必称泽东语录,行必仿开国领袖派头,像毛一样新开辟一个强人政治时代,岂不是逆历史潮流和时代要求而动。
    第二、抓李庄律师是一着最蠢不过的政治臭棋。抓李庄使追求民主法治的知识分子把重庆首长视为政治异己,实际上如果他打起民主法治大旗打黑,是能够获得草根和精英的一致支持的。李庄案二季更使很多知识分子把他视为民主法治的死敌,同时也怀疑他的政治人品,感觉到他是一个没有政治道德底线的人,对他产生非常强烈的政治恐惧感。同时,他太看高自己手中权力的力量,而小觑律师群体,他根本不懂和律师结怨没有好果子吃,他以为只要草根支持他,在网上喊几句万岁就可以上位了。他根本不懂,律师是一批精通法律的精英,而不是一般的群氓,他们不会搞草根的暴民政治,因为他们懂理、懂法、懂规则,虽然没有行政权力,但拥有深厚的社会权力,李庄案使律师群体成为重庆首长的冤家对头。
    第三、唱红与毛左结盟使大家怀疑他的政治倾向,对其秉持的政治路线表示质疑。他重新搞“文革”的红海洋,提倡唱一些鼓吹个人崇拜和血腥暴力的歌,重新搞个人崇拜,两个毛左网站将他捧为新的救星,把重庆的做法叫重庆模式,他出于政治机会主义和实用主义目的,默许甚至鼓励这种这些文革余孽无原则的逢迎和吹捧,这就将中国的反文革政治力量完全推到他的对立面。
    第四、个人性格缺陷。他为人高歌高调,好大喜功,急功近利,哗众取宠,一派皇家气势,令很多人内心生厌。 概言之,由于他忘记了时代特点和自己所处的位置,唱红抓李庄律师,与乌有之乡结盟,最后搞极左和搞“文革”成为高悬在他头上的两把政治利剑,加上他极张扬的个性,在政治上成功的可能性很小,王立军事件实际上是一个催化剂而已。


    [嘎亮留言]陈老师,在李庄这个案子上,你站在法制公平和正义的立场上,赢得了渴望祖国能在法制的道路上前进的大多数中国人的敬佩,我们感谢你。许丹有篇文章【谁伤害了公权力】写的非常透彻,理性,请陈老师过目,我觉的,应该在你的网上转摘。



是谁伤害了公权

作者   许丹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9e11fe10100zd64.html

    2011年12月12日,李庄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诉,继而又向北京东城法院起诉中青报,由此正式拉开了“李庄三季”的帷幕。







   尽管今天中国的法治大地并未转暖回春,尽管一些弄权者依然权力在握,尽管李庄的家人及不少亲朋好友坚决反对,性格倔强的李庄还是毅然决然,义无反顾地启动了“李庄三季”。
    “李庄三季”意义巨大深远,它不但可还原事实真相,而且还能为多方提供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同时也在历史上留下了一笔法治学、人性学、社会学等诸多的真实资料。
   虽然李庄以巨大的勇气启动了“李庄三季”,为多方提供了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但是重庆、中青报未必能抓住这次机会。假如重庆、中青报能利用这次机会,坦然面对真相,勇敢承担责任,彻底纠正错误,定会出现一个多赢的结局。遗憾的是:这只能是个“假如”!
   在以权力为中心、官本位思想严重的社会里,权力永远是傲慢横行的。无论做了什么,无论犯下多大的错误,无论付出怎样的代价,权力都会死扛到底。绝不认错是现实社会权力部门的一个痼疾。在今天的中国,要想让权力认错,无异于想骑着自行车上月球!
   “李庄三季”从一开始就步步维艰、处处受阻。作为当事人李庄,在“三季”中,既没有呼天抢地喊冤枉,也没有滔滔不绝地发表过多的言辞为自己辩护。他一步一个脚印,每个脚印都烙下一个铁一般的事实。这个具有丰富经验的刑辩大律师,用事实说话,用证据反驳,有理有据,依法抗争,使“李庄三季”这场较量,棋未过半,结局已定!







    如果说人们在“李庄一、二季”看到的是权力肆无忌惮的疯狂,那么到了“李庄三季”时,人们会清楚地目睹到强大的公权其实很受伤。
    12月18日中午,李庄出示了一封电子版的记者来信,信中揭露重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周X,曾召集"何湘子"等13位网络写手,当面许诺发现金,要求这些写手在第一时间,造成舆论上的气势,压倒一切对李庄案的质疑。
   看到这一事实,网上一片讥讽,这种花钱买支持的伎俩,乃为市井小混混所为,没想到如今堂堂的政府部门也玩得这般津津乐道。这种龌龊的事上不了台面,也登不上厅堂,既丢人又现眼,在人们鄙视的目光中,此时,公权不得不为自己荒唐的行径买单。

   12月18日晚,李庄把中青报“黑文”出笼的内幕曝光于大众面前。《儿戏法律伪造证据  无良律师折戟山城》和《重庆打黑惊曝“律师造假门”----律师李庄、马晓军重庆“捞人”被捕记》两篇抹黑文章,原来均出自XX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贺XX提供给多家媒体的电子版通稿,里边凭空捏造了大量的“事实”。
    面对事实真相,舆论又是一片哗然。网友[奋笔支书]留言道:“我党真让我们这些党员寒心。”[终极正义]说:“这分明就是政治谋杀。”[要想称心]说:“这哪里是在做事,分明是在作案!”更有网友[默默活泼]调侃道:“这编故事的能力要是用在文学创作上绝对能得诺贝尔文学奖啊。”
    铁的事实让人们从瞠目结舌,转为出离愤怒。明明是重庆警方自己在制造伪证,制造假案,却硬生生地把罪名扣在了李庄头上。什么是诬陷诽谤?什么是欲加之罪?什么是黑白颠倒?什么是倒行逆施?还有比这里诠释得更清楚的吗?在人们一片的斥责声讨中,此时,公权又不得不为自己的错误及罪行买单。







    12月21日,李庄发微博告网友:“东城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针对起诉中青报一案,非常客气、又显无奈、还很同情的明确了以下四点:1、那个案子现在应该是立不了;2,不予立案的手续可能也给不了;3、领导让我回复就是这样;4、至于你们拿什么手续去上诉,回答不了。”
     这条微博一石激起千层浪,人们既惊诧又愤怒,无法理解一个钢筋水泥建造的,四四方方、结结实实的北京市区级大法院,怎么就撑不住一个民事纠纷案?纵使接不了,怎么连个手续也给不了呢?
    贺卫方教授说:“如此司法,还是京畿之地的法院,对于完全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居然不立案,而且不给书面手续,指望这样的法院实现正义,得乎?”
    斯伟江律师回复[@笼中石佛]道:“说实话,我有点以上海经验来衡量北京的,我认为在上海,受理可能性比较大。如此裸奔,出乎意料。”
    法院对一件完全符合立标准的案子,既不立案,又不给不立案的手续,说得好听一点,是打太极,是推卸责任,说得难听一点就是枉法。
    的确,法院不作为是该受谴责,但是,反过来想一想,假如法院立案受理,最后判决为驳回上诉,是不是更令人愤怒?东城法院在对李庄说“不”的同时,其实,也在对重庆和中青报说“不”。东城法院至少传递了这样一个信息,李庄的冤案我洗不了,但是,我也不敢去跟发疯的权力热舞狂欢。
    按理,法院具有强大的公权力,可是眼前的公权力却是这般灰头土脸,窝囊不堪!







    现在,一些官员做人无底线,弄权更疯狂。他们随心所欲、肆无忌惮地制造一起起冤假错案,每一起冤假错案曝光之时,都会失民心无数,殃及公权。
    面对今天难堪的局面,或许重庆的相关人员万分懊恼:全国20多万律师,捏谁不好,怎么就偏偏选了一颗蒸不熟、煮不烂的铜豌豆呢?其实,重庆应该明白,与其说是重庆选择了李庄,倒不如说是历史选择了李庄。没有今天的李庄,历史早晚也会选择一个像李庄一样的人,来阻遏疯狂的权力。
    今天人们欣然见证:历史选择李庄果然没有选错!面对强大疯狂的权力,李庄不负使命,他斗智斗勇,坚韧顽强,抽丝剥茧,一层层地撕开了黑幕,把真相原原本本,完完全全地交给了历史。
    圣诞节前李庄勇敢地公布了“一季”真相,圣诞之夜,又将那份“藏头诗”作为圣诞礼物送给了所有关心他的人。对此陈有西律师高度地评价道:“今天,李庄已经以篾视强权的大无畏精神,交出了他的一份完美的人生答卷。他是最终人格的胜利者。”
    在即将云消雾散、水落石出的时候,弄权者已无处遁形,在真相大白于天下的今天,重庆司法及相关地方的司法公权都严重受伤,给公权带来巨大伤害的不是李庄,而正是公权力自身。

    是那些掌握公权,又无法无天的弄权者伤害了公权。
    做人要有敬畏之心,行使权力更要有敬畏之心。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权力疯狂时,害人必害己,伤民心必伤公权。当公权丧尽公信力,民心已背时,悔之已晚!







    做人要守法,行使权力更要守法!

    一个国家,兴始于法治建设,亡始于法治溃败。一个人能量再大也翻不了江,倒不了海;一个不稳定的动荡社会,绝对都是各种权力在兴风作浪!不受监督、不受约束、不依法行使的权力必然疯狂,而疯狂的权力是导致社会动荡不安的根本原因。
    今天在【晨光斋】中看到一条消息:辩护人涉嫌伪证罪异地管辖。为此,陈光武律师加按语道:“这一来之不易的一小步,源于李庄案的“启蒙”,助力于北海案的推进,受益于法律人的呼吁和全社会的的关注。正义,我们等得到,尽管步履蹒跚......”

    今天我们能看到这一小步,并不只是李庄和杨在新等用牢狱之灾换取的,贯穿整个“李庄案”中,人们不会忘记:
    是陈有西律师在第一时间撰文发出阻击的声音;
    是陈光武律师呼吁“李庄案”绝不后退半步;
    是杨金柱律师只身赴渝,像拼命三郎一样地死磕;
    是何兵教授在央视“新闻1+1”上大胆直言,以正视听;
    是贺卫方教授奋笔疾书《致重庆法律界的一封公开信》;
    ……
    今天的这一小步,有李庄、杨在新等付出的“自由”代价,也有李庄斗智斗勇的顽强抗争,更有法律界内外人士不懈的努力和坚持。

    当权力疯狂的时候,人人为鱼肉,没有一个人是安全的。阻遏疯狂权力,需要公民尽责。如果在关键的时刻,有更多的人像李庄、陈有西、陈光武、杨金柱、何兵、贺卫方一样地挺身而出,担负起社会落在自己肩上的那份责任,再疯狂的权力也会望而却步!   2011.12.26.  于京【得悟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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