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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惇早就做了贼 屡教不改有何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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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3 08:0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看透之人图清寂  “躲进小楼”守淡然   
      
      古人有看破、看透之说。
    看破看透的人,往往是经过世事沧桑而历经沉浮的人。
    我1991年生命大难,在省人民医院的病房里昏迷了近一个月,用句俗语,就是死过一次的人。
人啊人,死过一次和没死过一次大不一样。经过生命的磨难和洗礼,对人生之艰、人性之恶、世道之败有了深刻的认识和悟彻。于是:
    1996年辞去南京师大美术系书法教研室主任。
    如今院系经历了所谓的升级,美术系变为美术学院,教研室变为系。按照如今的行情,就是辞去了所谓的系主任一职,到中文系去教学生写毛笔字了。中文系的主要课程是文学文史文论,书法虽然是必修课,充其量也只是教学生写好字的副科而已。
    再者,我拒绝了中文系硕博导之衔;
    再再者,1996年以来,我彻彻底底没有参加官方书协的任何活动。
    躲进小楼,看我喜欢看的书,做我喜欢做的事,过自己平平淡淡的日子,不看他人脸色,自己逍遥度日。何乐而不为?
    不管别人如何议论,我觉得这就是我的看透。
    一部《红楼梦》,世人至今评论、研究而不休,以致成为一门中国的红学,高校中有许多人就以研究《红楼梦》而作稻粱谋。
    依我之见,一部《红楼梦》,最深刻的就是那首《好了歌》。一首《好了歌》,就是《红楼梦》这部小说对人性对社会最本质的深刻注解。不管别人对《红楼梦》作何解,这是我自己的看透之识!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当各种欲望膨胀成一股强大的浊流冲击所有大门、窗户和每一个心扉的当今,守得自己心灵的一方净土。世界多变,我心依然。
    前些时,孙向群在网络发了一篇文章,责询南京艺术学院博导黄惇的剽窃之行。这对于逍遥度日而淡然的我,也就是圈外人网上看热闹而已。
    但看到许多热心读者,包括我尊敬的书坛或书坛外的正直敢言之士,他们的说法有二:
    ①不会吧,黄惇先生不会剽窃吧?
    ②黄惇先生是个人品不错的学者,他不会剽窃的。
    这些我以往尊敬的正直敢言之士认为黄惇不会剽窃,甚至还指责孙向群的坦言。于是,我对于黄惇25年前类似于剽窃之举,就不能再保持沉默了。
    古人云: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黄惇的剽窃25年前就开始了。至今他没有对自己的不轨忏悔和道歉。最严重的问题出在,这样不轨的人士,居然做了国务院学科评议组的成员。犹如一个小偷,做了国家治安委员,犹如一个婊子做了扫黄委员一般。世道的荒诞与真实,真是莫大的讽刺。
    上世纪的1985年,我从黄惇手里借了一本南京艺术学院图书馆藏书,是日文版的《朝鲜的书艺》。
    我最早是1974年南京师院音乐系毕业,我的同届美术系毕业的同学张少侠,在同一所中学执教,1979年张少侠考取南京艺术学院西方美术史的研究生,1982年毕业,(导师为刘如礼),黄惇是南京艺术学院1985年的硕士毕业,张少侠告诉我,黄惇考研,外语分只有二十几分(记得好像是23分),因为南京艺术学院在研究生招生时录取了外语不及格的考生,省教育厅为此而通报。平心而论,以外语作为研究生录取的一个重要依据,这本身就有招生设置的问题,为此也阻隔了许多有才华人士的发展与前途。但此通报可以证实黄惇的外语水平是属于不及格的。
    我在一年之内将《朝鲜的书艺》翻译完毕,考虑到此书是从黄惇手里借的,再考虑到黄惇的日文水品不佳,而日后晋升职称,外语也是一个重要依据。出于自己性格中的厚道与善良,我对黄惇说,干脆也挂上你的名得了,你只要将初稿润饰一下。     稿子给了黄惇一年,他迟迟没有将改动的稿子交给我。1987年,河南举办书法新十年学术研讨会,聘请黄惇为论文评审委员,当时河南有一本《书法家》刊物,黄惇想趁去河南之际发表《朝鲜的书艺》一文。于是黄惇到南师大和我商量。我一年前交给他的《朝鲜的书艺》的译稿,他迟迟未动,只是在前几页改动了几个字,让学生将我的译稿誊写了6页。他的学生誊清的第一页是:“陈仲明  黄惇编译”。从情理上来说,如果黄惇对翻译初稿修改润饰再署上大名作为第二译者,也无伤大雅。
    我的译稿是37页,用的是普通16开的白纸.。纸上无行无格,我译稿的字的密度比较大,一页纸若按15×20的正式稿纸抄录,一页就会抄成2页。那么37页的白纸初稿,用正规稿纸抄录将会有八、九十页。他让学生誊清的6页,就是我原先译稿中的前3页。译稿中黄惇仅仅在前几页改动了几个字,但从黄惇的改动可知他的日语水平实在是糟糕。他将译稿中的“三国期间”,改为“三国之中”。这些原始译稿至今我都珍藏完好。
    将基本没有改动的原稿交给我,就需要我自己整理润饰而誊清。我想,既然我是做好人,就干脆做到底,于是我将原来的译稿,自己重新整理润饰誊清,交给黄惇带到河南。
    可是,出人意料的是,《书法家》总第10期发表出来的译稿,署名是:“黄惇  陈仲明编译”。看到这个结果,我很来火,当时河南《书法家》的编辑是周俊杰先生负责,一般而言,编辑会修改删节你的文稿,但编辑是绝对不会将作者排名擅自改动的。这无疑是黄惇这小子做的手脚。
    我想,黄惇如果出于晋升职称的外语考虑,需要将译稿的排名摆在最前面成为第一译者,你可以和我明说。我可以采取谦让彻底做一次好人。外语翻译,对我不是难事,最多我自己多翻译几篇就是了。发表于《中国书法》的《日本战后书坛的流派》、发表于《书法研究》的《从精熟走向原始》、《中国当代书论中的比较美学观》、发表于《书法之友》的《探寻日展的书法传统》、发表于《书法家》的《日展书法三十年的历程》等数篇比较长的译文,都是我那一阶段的译作。我喜欢君子之风的明言,而不喜欢暗中的欺骗。可是,对长达数十页的译稿,黄惇没有付出真正的劳动,给黄惇挂名本身就是心善之举,为何黄惇不经我的同意就擅自将自己的名字提到前面?这不是变本加厉的掠夺和盗窃?他将学生誊抄的6页清样“陈仲明  黄惇编译”给我看,先迷惑我,再在发表时变换排名顺序,无疑是一次障眼之术的欺骗和盗窃。
    少时生活的小镇淳厚的民风对我感染很深,加上自幼又是一个在社会底层挣扎而历经苦难的孩子,因之我对此事,采取了放人一马的厚道做法,既未追究,又保持了沉默,但黄惇是个小人的印象,却深深植入大脑,这辈子也驱除不了了。
    1989年,我和湖北《书法报》的雷志雄先生联系,将我《朝鲜的书艺》的译稿,再加上金思烨《异彩纷呈的韩国文字文化》、井上秀雄《古代的文字传播》、任昌淳《朝鲜书艺的历史及特征》、《朝鲜书史名作》以及郑充洛的《南朝鲜书艺的现状及未来》,综合编著了《朝鲜书法史》,连载发表在1990年《书法报》。

    做了小偷不洗底   照样活现又神气    
      
      2004年,看到《金陵晚报》刊登过广东作家张欣的一篇短文《洗底》。一个声势显赫的名流,年轻时做过贼,这个声势显赫的人就要面对洗底,设法洗清自己身上曾经的污点。
    25年前黄惇做了贼,可是他既未道歉,更未洗底,还继续趾高气昂神气活现。
    2005年的2月的除夕,我阅读《现代快报》,有半版刊登了一条新闻《"借字"侵犯六项著作权 著名书法家黄惇据理索赔》
     
    记者日前获悉,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房产开发公司侵犯了南京艺术学院美术系教授黄惇的书法作品“寒舍”六项著作权,赔偿20.59万元。黄惇同时还是中国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
法院综合分析后,确定赔偿数额为18万元,还有另外2万多元的调查费、公证费和律师费共20.59万元,并向作者赔礼道歉,立即停止将作品作为商业标识使用的侵权行为。
    黄惇表示,他逐渐认识到,知识产权不光是精神的东西,也包括物质的东西。楼盘开发商利用作品的精神文化给自己创造巨额利润的同时,却忘了切实地保护别人的合法权益。黄惇说这是他首次以法律的形式保护自己,虽然侵权案定案了,但中国著作权侵权事件还远没有结束。

   
      你看,多么道貌岸然的黄惇!
    我看到这份报纸,觉得为著作权打官司,应该是正常的维权之事。但最让我来火的是,新闻中标示黄惇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黄惇已经做了贼,怎么能当国务院的学科评议委员呢。这不等于是让婊子做扫黄委员,让小偷做公安员吗?
    1996年以来,我选择了淡然于世的生活态度,不参加官协的任何活动,不和书法圈的人联系,包括黄惇在内。
    看了这篇新闻,时间是除夕上午10点,我拨打了黄惇的宅电。
    黄惇接到电话的第一句就是恶煞般的语气:你是谁?
我说:我是陈仲明,今天的快报报道了你打官司的事,按照著作权法你是对的,这些王八做了婊子的事情,你告他们,我支持你打这个官司,可是,你这是婊子在告婊子啊!你当年做的婊子的事情,证据还在人家手里,你得悠着点!
    这小子在电话里阉了,久久不语。

    芸芸众生千般态  江湖欠账总得还   
      
      2005年6月南京市为纪念郑和下西洋600周年,在狮子山下建了一座气势巍峨的郑和纪念堂,由我题写了“郑和纪念堂”横匾。十月,相关单位请相关人员赴宴以示谢意,宴席设在长江大桥边的长江大酒店,席间,居然黄惇也在其列。此时他的态度截然变化,往日那种趾高气昂不可一世的神态消失殆尽,频频用笑脸示好。这大概和我在除夕那日电话骂婊子有关。
    席间还有南师大中文系退休的常国武教授,常教授与黄惇关系良好,数年前我曾经在常先生面前告诉过黄惇剽窃之事,当时常先生立即接口:岂不是做贼?自古文人很忌讳这种事情的。
    接着常国武教授又说,那你起先为何同意署上他的名字?
    我说,我厚道啊,因为我的外语不错。对于语言的差异,有的人接受语言的能力强些,而黄惇的日语水平不行。犹如我们那儿的方言,说普通话的外地人,几乎听不懂的。我懂当地方言,又会普通话,如果叫我翻译,那等于是将别人的方言用普通话重说一遍而已。因为我觉得此事不是很难的事情,他改动了几个字,所以我就慷慨署上他的名字,也算是帮同道人一次!哪里想到他会瞒着我将名字窜到前面去呢?
    常先生再也没有接着话题。
    常先生当时听了我说的话语是对剽窃表示了不满的,可是,以后的几年,我听别人说起,常先生还是照样接受了黄惇的邀请,到南京艺术学院参加博士生的论文答辩做了论文答辩委员的。
    我想,要么是常先生在我面前,碍于面子说了虚伪的话,要么内心是鄙视剽窃之举,但其不是嫉恶如仇之人的性格,而碍于中国人常有的面子去参加博士论文答辩而做了论文答辩委员。
    2004年黄惇为了自己“寒舍”两个字的署名和使用,打起了官司,赚了人民币20万元,可见其维权意识十分强烈。别人偷了他的东西,他是很看重自己的名分的。可是当年他做贼之举,别谈打官司和自首,连基本的道歉与起码的洗底都未作。
    《洗底》一文说过,那些显赫的人在年轻时,做些亏心之事。当年黄惇做贼,已到了四十不惑的岁月,如今黄惇也六十有五,对当年做过的亏心之事,未见其有任何的忏悔和道歉。
    黄惇为“寒舍”二字维权而诉讼,赢了20万。对黄惇当年的做贼之举而做出公开道歉,我不做奢想。若黄惇不好意思当面道歉,只要黄惇花费0.2元的信息费,这致歉信息费的2毛钱,仅仅是黄惇索赔得到人家赔偿20万元的一百万分之一,则可将黄惇当年不轨之事宽容了之而成为过眼烟云。遗憾,黄惇吝啬了这道歉的信息费。
    少时,小镇上的长辈经常告诫我,待人厚道,遇事宽容,在那些民国过来的老人们的头脑中,对污秽之事睁眼闭眼而了之,如今在喧嚣的争名夺利浊流横行的世道中,我淡然了这么多年,或许黄惇此事我是要带进棺材而沉默到死的。
    可是,江湖上有句俗话,出来混,欠账总是要还的。今天以往事实的叙述和曝光,或许也是应验了“江湖上出来混,欠账总要还的”古语而已。
    世道之公,天地何言?
发表于 2012-2-23 11: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gif88::gif耸人听闻,惊世骇俗
发表于 2012-2-23 18:5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出来混欠帐总是要还的,说的好!
发表于 2012-2-25 11:4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这黄博导是个欺世盗名的“学者”!支持陈教授维权::gif27::gif
发表于 2012-2-25 12:3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现实当中真不知道还能剩下几个真的学者?!
发表于 2012-2-25 17: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如此。陈先生竟也是受害者。这就难怪孙向群的捶胸顿足了,这事咱要说道说道。
发表于 2012-2-25 17:47:06 | 显示全部楼层
记得黄惇先生盛期的篆刻作品取法的是明清瓷器碗底款识的,这样说看来黄先生抄袭的历史还是由来已久的,只是那一次因为篆刻的抄袭不像这几次的抄袭手段那样卑劣而已,抄了就抄了,遮遮掩掩的并不显得你多高明啊。再一次证明,晦暗的心理在学术界绝对是不可取的,是要被唾弃的。
真遗憾发生这样的事情,我支持陈先生维权,咱不为那20万,只为了艺术界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贡献一次带有范例作用的司法经历而已啊,这样的作用可是具有开先河的大意义。
发表于 2012-2-28 15:5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陈仲明所言是真,那他更卑鄙。他认为署黄惇的名是“善良厚道”,这完全是教唆人犯错!试问,如果黄惇署名排在第二,你陈仲明还会揭短吗?这署名第一第二,在评职称的时候不会差很多分的,那么黄惇可能照样有现在的什么什么委员的名头,这些名头岂不是骗来的?是不是很多人会望着这些名头上当?黄惇如果是贼,陈是什么?黄惇如果是婊子,陈又是什么?一路货色。看透、看破?假滴!故作清高,故作出世,更虚伪,更讨厌!真是让人讨厌!告他啊?十几年后再出江湖,再出把名啊?若陈之言,黄就是伪教授,伪博导,你陈某人岂不是曾名副其实地助过他一臂之力?黄教过带过的学生恐怕也不是个小数,你陈某人帮助生产的这么一个伪教授是不是坑害了更多的无辜的学子?你不反省,还在骂街,让黄的学生围攻你,把你们俩一块臭揍!深夜睡不着,好久没上网,刚上来就看到这堵心的帖子,让我老头子好生闷气!改天告你!陪我无法入眠精神损失费!
发表于 2012-2-28 16:01:37 | 显示全部楼层
::gif92::gif 睁眼闭眼都是“抄”。
发表于 2012-2-29 14:3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10楼有点意思::gif92::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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