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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士杰代理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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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6 09:53: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律师声明

本律师依据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的指派以及李士杰先生的特别授权,作为其代理人参与李士杰诉曹宝麟诽谤刑事附带民事一案的全部诉讼活动,鉴于2018年11月1日的调解活动因双方存在原则分歧而未能最终签署,由法庭确定并经双方确认的原定于11月2日上午11时的庭审因曹宝麟先生的突然离开而未能如期举行,且曹宝麟先生随后又对其随行记者发表了诸多言论,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为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事实,特声明如下:

一、2018年5月14日,曹宝麟先生一行专程来到合肥,前往中国书法大厦拜会李士杰先生,在两天的时间里,进行了两次坦率和真诚的交流。曹宝麟先生在参观中国书法大厦后对中国书法大厦建设成就以及对于中国书法事业的贡献表示震撼,并两次当面向李士杰先生表示真诚道歉。曹宝麟先生一行明确承诺,将随后在曹宝麟先生的微信朋友圈中配图发文,以表达此行对于中国书法大厦的良好印象。但,遗憾的是,曹宝麟先生离开合肥后便杳无音讯(在11月1日的调解过程中,曹宝麟明确表示,之所以食言,非其本意,是上级XXX领导不同意其发表此类文字),至此,第一次调解活动无果而终。

二、2018年11月1日上午9时,法院组织双方庭前调解,双方就和解协议的具体内容进行充分协商,期间,李士杰先生还与曹宝麟先生单独会面并进行了深入和坦诚的交流,针对曹宝麟先生提出的购买书法作品一事,李士杰先生向其明确:购买书法作品由来已久,以前一直再买,现在也在买,以后还会继续购买,价格从几千块到几万、甚至更高的情况都有,既为自我学习提高,也为了收藏传承,但并没有在某个时间段、针对个别人出于某种目的刻意购买;且李士杰先生特别强调,其本人没有在任何时间、向任何组织和任何个人有过有意竞选书协副主席一职的表述。

短暂交流后,李士杰先生因为工作原因赶回合肥,中午,法院领导陪同曹宝麟先生一行在法院食堂共进午餐。下午,本律师和李士杰先生的私人代表黄桅先生与曹宝麟先生一行继续协商。

三、至下午7时,在法院领导和合议庭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就和解协议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曹宝麟就他在微信朋友圈中所说的李士杰两千五百万贿选等不实言论以及对李士杰个人的伤害表示道歉,获得李士杰本人的谅解”。但,曹宝麟先生以上级领导有要求为由,坚持上述和解内容不能向社会公开,而对此我方不能接受。双方为此僵持,李士杰先生的私人代表黄桅将上述情况向李士杰先生本人通告后,李士杰表示:和解内容理应公开,如果考虑到曹宝麟先生的社会影响及上级领导的要求等诸多问题,我可以不用他道歉,只要中书协给我一个结论,我个人留存即可。曹宝麟先生表示无法做到,至此,第二次调解活动再告失败。

此后,合议庭法官征询双方意见后,确定11月2日上午11时开庭。

四、确定开庭日期后,李士杰先生于11月2日早上从合肥赶至宿州,9时许,本代理人接到法院电话通知,曹宝麟称因身体原因已经离开宿州,之前未告知法院,开庭日期另行通知。

鉴于曹宝麟先生年事已高,长途奔波而致身体不适,本律师及李士杰先生均表示关切和理解,但,事后得知,曹宝麟先生一行在1日晚上即离开宿州,且并非身体有恙而是前往南京参加此前安排的某项活动,后经宁回穗。对此,本律师对于诉讼当事人漠视法院审判权的行为表示极大的关注。

五、上述事件后,经与曹宝麟先生同行的有关媒体报道,再次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更有学者及业界人士公开发表意见,对于文章内容及相关评论,无论褒贬,李士杰先生均悉数认真拜读,对于坚守真相和信仰法律表示感谢,对于艺术批评和学术指教尤感珍惜,对于不实指责和感性说辞亦当加勉,对于借题发挥和人格贬低权当自嘲。

在此强调,就此事件,本律师和李士杰先生没有向任何媒体发表过意见,亦没有授意过任何媒体和任何人士发表过文章。本律师和李士杰先生始终坚持并坚信在法律的通道内可以妥善处理本事件,同时,李士杰先生本人亦将一如既往的为书法事业的繁荣和发展竭尽绵薄之力。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陈海航         
                                                                                                                                                                                                                                               2018年11月5日   
(来源:中国书法大厦)




曹宝麟因为身体原因离宿州
白谦慎、李廷华等呼吁中国书协彻查


最新消息,曹宝麟先生因为身体原因,离开宿州,李士杰诉曹宝麟案延期。

知名书法家、暨南大学教授曹宝麟去年底举报安徽省书法家协会主席李士杰多年前在书法界巨资贿选一事曾引发文化界较大关注,前不久,李士杰向法院起诉曹宝麟诽谤,并索赔2500多万元,此案定于11月1日上午在安徽省宿州市开庭。



11月1日,在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现场,原定于今天上午9点开庭审理的“李士杰诉曹宝麟诽谤案”,当并未开庭审理,而是由双方在庭外背对背调解。



下午一点半,李士杰沮丧的走出法院,此时,我们已经预料调无果,然而,我们并没有见到曹宝麟先生,下午一点四十,我们在法院餐厅,见到法院相关人员正在陪同曹宝麟先生用工作餐,餐厅工作人员说,人员太多,没有备餐,叫我们去外面用餐。

从早上九点调停到下午一点半,下午又继续调停到晚上七点,依然调停无果。计划2日上午十一点开庭,曹宝麟先生逾七十高龄,让人非常担心,果不出预料,曹宝麟先生的身体吃不消了。11月2日,曹宝麟先生因身体不适而离开宿州。

曹宝麟11月1日晚19点40分对“澎湃新闻”透露, “在调停过程中,涉及到贿选问题时,李士杰对我承认,他是有买过书协投票的人的书法作品,但不承认存在贿选。李士杰要求我去中国书协以中国书协名义开张证明,证明李士杰没有贿选。而我怎么可能这样做,虽然在贿选金额是2500万元这个问题上,我承认所写的数字可能存在笔误,但是我绝不会去中国书协做这件事情。另外,我的质疑还是存在的。李士杰承认买过这些投票者的书法作品,而书法协会选举竟全票通过选举其为安徽省书法家协会主席。今天就在此事没有达成调停协商,那么就开庭审理吧。”

此事缘起要追溯到2017年底,知名书法家、暨南大学教授曹宝麟实名举报安徽省书法家协会主席李士杰一事涉嫌贿选这一备受艺术界关注的事件,今年5月李士杰通过法院起诉曹宝麟,并索赔医药费900多元、精神损失费2500万元,此事经过后来中国文联考虑事态发展,出面调停。5月14安排我与李士杰及李的代理律师见面和解,李士杰代理律师当时表示愿意申请撤诉。然而6个月后,曹宝麟仍然接到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的传票,说李士杰不撤诉,案件于2018年11月1日上午9时开庭审理。”

此案一直受到艺术界高度关注,知名艺术史学者白谦慎建议中国书协和纪委系统同时约谈所有那次会议具有投票权的人,调查李士杰在书代会期间是否向他们买过字?他们是否卖了?那些李士杰想买而本人没卖的人,也有义务向组织报告当时的情况。他认为,只有在得知了李士杰买投票者的售字的大致规模后(包括没买成者),对他那启人疑窦的得票数才可能做出比较合理的判断,“几个月前,当我得知李士杰告曹宝麟时,我就对曹宝麟说过,这是反腐和打压反腐的事件。如果有一天走上了法庭,你也许不会赢得官司,但你不见得输掉公心。因为公道自在人心。”

书法评论家李廷华认为,“曹宝麟当时在微信中明言,他所发布的消息为何奇耶徒提供,那么,最应该引起回应的应该是相关协会的领导机关。对于是否诽谤,先要搞清楚:此案的普遍事实基础及具体事实逻辑是什么?具体的事实逻辑是第六届中国书协的选举,究竟有没有诸多选举人在提名候选人之外增加了李士杰为候选人?提问者或有续问:被增加为候选人就说明李士杰贿选吗?续答云:请调阅中国书协历届选举投票档案,看看有几人为非提名候选人而能够得到相当投票者?这些惜墨如金的投票人,为什么冒书坛之大不韪,乐于给一个以大款身份而进入书坛者投票?”

11月1是,李廷发发布文章:中国书坛倒了最危急的时候,就看你发出什么声音?”

李廷华在文章中提到:此事缘由为曹宝麟于2017年11月5日在微信上以“成年烂账、呼吁揭盖”为题,揭露安徽省书协现任主席李士杰,曾经于2010年的中国书协第六届书代会上,贿选副主席,在并未被提名前提下,得到与会400多代表中半数以上另添其名并投票。李士杰方面否认此事,并要求曹宝麟删帖并道歉,被曹拒绝。李遂将曹宝麟告上法庭。

李廷华提出两点意见:

一、曹宝麟微信中明言,他所发布消息为何奇耶徒提供。那么,最应该引起回应的应该是中国书协领导机关。曹宝麟作为书坛资深人士,敢于与权钱交易划清界限,先拒绝膺任李士杰修建之“合肥中国书法大厦”顾问之请,继揭露李士杰营求中国书协副主席之谋,实为书坛今日道义良心、人格风骨之难得表现。中国书协领导无一人不熟悉曹宝麟,在得到这样确凿的信息之后,应该立即进行调查,得出结论,给书坛内外明确交代。但一年来,不闻中国书协有任何行动,以致对腐败问题发难的曹宝麟被告上法庭。中国当今最著名之书法家,最优秀之学者曹宝麟竟然因为揭露腐败行为率先走上被告席,此例一开,今后还有谁敢、谁愿再揭露书坛腐败?书坛腐败岂不是可以大摇大摆而行之?

第六届中国书协的选举,究竟有没有诸多选举人在提名候选人之外增加了李士杰为候选人?提问者或有续问:被增加为候选人就说明李士杰贿选吗?续答云:请调阅中国书协历届选举投票档案,看看有几人为非提名候选人而能够得到相当投票者?这些惜墨如金的投票人,为什么冒书坛之大不韪,乐于给一个以大款身份而进入书坛者投票?如果这样的事实基础及事实逻辑都不搞清楚或者故意漠视,那么,以事实为基础的原则在此案中即不复存在。法律准绳又是什么?法律是维护社会正义,维护公民权益的最后营垒。当然不是任何人以社会正义为名,以反腐败为名,就可以对他人任意攻击,但此案被告曹宝麟是一位资深书法家兼学者,素以清高耿介著称,因为反腐败是关系国家兴衰,民族精神兴衰的艰难事业,以法律为准绳就必须保护反腐败的健康力量。

此案开庭前后的诸多议论中,最为魅惑人心的是,某人为中国书法事业捐献了很多,他得膺书坛职务越高,对书法事业越有利。这里,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捐献?外国的例子离开我们太远,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著名演员周润发,将数十亿港元财产,全数捐献给慈善机构,他要求了什么职权地位的交换吗?还有一位香港企业家田家炳,将全部财产捐献给国内教育事业之后,自己租赁一套小三室居住,他要求了什么职权地位的交换吗?有人会反诘:某人捐献那么多,只不过得到一个省书协主席位置,算什么呢?以捐献为名而得到含金量极大的职位,这还不是利益交换吗?反腐败是反什么?首先不就是反利益交换吗?文化领域的腐败,对国民精神的损毁更加深入幽微。书法艺术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瑰宝,爱惜书法艺术,首先要珍惜其高贵高尚高洁的品质。发展中国书法艺术,根本前途在于培植社会人群中尊重文化,涵养文明,提升趣味,磨砺人格的素质,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世代传承。而在人的所有素质中,坚持正义,坚持光明正大,难道不是应该放在基础地位吗?如果承认这样的道理,那么,投入书法事业、参与书法活动、担任书坛职务,就应该坚持这样的理念,那么,以金钱换取书坛职务之行为,究竟是什么性质,还需要辩论吗?

我们要求中国书协进一步追查曹先生提供的事实线索,承担起自己的法定责任,引领中国书坛反腐败的事业;即使因为种种原因,曹先生没有得到支持,也绝不等于中国书坛正义的消亡,而将激发更多人对中国书法文化真义的探求,以及对文化领域反腐败事业的投入。我们经常唱的一首歌,我要填一句词:中国书坛倒了最危急的时候,就看你发出什么声音?

11月2日,白谦慎呼吁中国书协介入曹宝麟揭露李士杰贿选事件的调查

原文如下

李士杰诉曹宝麟案近日在书坛闹得沸沸扬扬,此事看似是一个法律事件,而它的起源却是曹宝麟揭发李士杰贿选,因此,它是一个和反腐相关的事件。

因此,呼吁中国书法家协会及纪委系统介入这一事件,调查这事件中是否有腐败现象,而不是单由宿州法院为一个反腐事件来定案。

李士杰是中共党员,建议纪委约谈李,让他向党组织如实交待,他在书代会期间是否向投票人买过字?如买过,共有多少人买过?谁?价格多少?

建议中国书协和纪委系统同时约谈所有那次会议具有投票权的人(首先从党员开始),调查李士杰在书代会期间是否向他们买过字?他们是否卖了?那些李士杰想买而本人没卖的人,也有义务向组织报告当时的情况。

只有在得知了李士杰买投票者的字的大致规模后(包括没买成者),对他那启人疑窦的得票数才可能做出比较合理的判断。

中国书协是这一事件的主要当事人,不应置之身外做壁上观。

几个月前,当我得知李士杰告曹宝麟时,我就对曹宝麟说过,这是反腐和打压反腐的事件。如果有一天走上了法庭,你也许不会赢得官司,但你不见得输掉公心。

因为公道自在人心!这是那些老板们花再多的钱也买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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