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在线 发表于 2018-11-6 09:49:51

中国书协学术委员就曹宝麟事件发声|检举揭发焉何成为诽谤

作为中国书协学术委员会的一员,对同侪的遭遇难以冷漠。“千夫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我非常赞同和拥护曹宝麟的义举和正气,感谢他的勇敢直言,不顾个人安危,为书界反腐除恶所做的努力。

利用利益输送的手段,变相贿选,不仅违反了组织人事纪律,而且是一种违法行为,理应受到纪检监察部门的处理。

中国书协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应该积极配合和请求纪检监察部门对此事认真调查,给人民群众有一个确切的回应。



检举揭发焉何成为诽谤

姚国瑾

中国书协学术委员、资深评委,暨南大学教授曹宝麟检举揭发中国书协理事、安徽省书协主席李士杰在中国书协第六届换届期间贿选问题于2017年底公开以后,引起书界广泛关注。期间,纪检监察部门亦曾到广州对曹宝麟所检举的问题进行过调查。应该说纪检监察部门对人民群众公开检举揭发的问题,根据调查结果予以回音或违法犯罪问题移交司法部门。但回音未至,这种人民群众揭发检举的权力被宿州地方法院先行剥夺,从而演变成一场称之为“诽谤罪”的民事诉讼,反腐斗士成了被告,令人感到意外和不解。

李士杰作为中国书协理事、安徽省书协主席,行使公权,属于国家公职人员,理应受到人民群众的监督。曹宝麟检举揭发的其在中国书协第六届会议代表大会选举前,以购买名家书法作品的方式,选购代表、理事200余人的书作,以获取理事们对其选得中国书协副主席的支持,作为非副主席侯选人,票数达到了预期的效果。这种利用利益输送的手段,变相贿选,不仅违反了组织人事纪律,而且是一种违法行为,理应受到纪检监察部门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二款:“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据曹宝麟答澎湃记者说,李士杰承认选前买字,不承认贿选。其实,这不是个人承认不承认的问题,而是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的问题。

中国书协新一届党组及领导班子,一直倡导风清气正,严禁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和出现书坛黑恶势力,坚决反对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因此,中国书协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应该积极配合和请求纪检监察部门对此事认真调查,给人民群众有一个确切的回应。

对于此事,我虽属于旁观者,但作为中国书协学术委员会的一员,对同侪的遭遇难以冷漠。“千夫之诺诺,不若一士之谔谔。”我非常赞同和拥护曹宝麟的义举和正气,感谢他的勇敢直言,不顾个人安危,为书界反腐除恶所做的努力。


姚国瑾,曾担任第二届,第四届、第五届中国书法“兰亭奖”(理论)评委,全国第九届、第十一届全国展评委,全国第八届、第十届书法学术讨论会评委。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山西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太原师范学院文学院书法系教授,东北师范大学、山西大学书法硕士研究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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